1.看不清
2.我们所知道的是克里特诗人说克里特人都说谎,我们所不知道是所有克里特人是不是都说谎。仅凭克里特诗人个人的说法对于克里特人这个整体的描述并不可靠,也就意味着这句话本身描述的事物不具备肯定的真实性,所以根本无法加以定义。换句话说,我们没有考察过克里特岛上每个人的诚信度,也不知道诗人是否考察过了,所以“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这么说”这话不可作为诚信度的评判标准,也就是无效的,二律背反也就不能在这里应用。
3.理发师不是语言学家,在语法上的不精确是显然易见而又极为正常的,此悖论的矛盾点在于语言形式间的矛盾,而不是行为方式上的矛盾,也就是说,不严谨的招牌只决定理发师的广告语自相矛盾,不能决定他理发这一行动,理发这一行动的发起是由理发技术与理发意识作为基础的,广告语只是外在的宣传,不是理发的基础,不代表违反了广告语就无法进行理发这一实质行为,因而哪怕理发师打出再不严谨的广告语,也无法对他理发这一行为产生丝毫影响,当然如果理发师将广告语作为指导理发行为的唯一尺标则另当别论,关键问题在于其影响的是观念,不是技术。
4.阿基里斯的奔跑目标是终点而非乌龟所达到之点,固然在达到终点之前会经过乌龟曾经过的点,但这个点的存在是以路程中所要经过的区域的形式而存在,不以乌龟是否经过它为转移,因此,乌龟与阿基里斯都不是核心,运动速率才是,而阿基里斯的运动速率高于乌龟,所以他要到达一个点所花费的时间要少于乌龟,当阿基里斯到达一点时,乌龟确实是向前爬动了,但这个速度不可与阿基里斯的速度相提并论,导致阿基里斯很快便可以消除这个差距。芝诺的错误在于无意假定了阿基里斯与乌龟的速度一样,如果一样,则诚如此,但悖论也就不存在了,因为两个速度一样的物体运动,先发动的一方必然是有优势的。而事实上阿基里斯是超过乌龟的速度的。避免此类问题最好的办法在于先说明双方的速度分别是多少?是否保持恒定?否则会有人说乌龟有可能比阿基里斯跑的还快···
5.条文中的定义的“马”是以马的生物属性为基础的,而不是肤色,肤色对于马来讲并不决定属性,而马的定义则是包含了一切肤色的实体马,除非这匹白马不是马的属性,但如果这样它就不能称作为马了,守门吏也就不会阻拦他了。守门吏的错误在于他关注了马的肤色对于明文规定的驳斥性,而没有注意到马是以生物特征为定义标准的,并非肤色。
6.邓析阐述的是一个普遍供求关系的问题,但忽略了血缘关系不是构成尸体买卖的唯一因素,价格是制约此交易的障碍,也就是说,如果任何一方在价格问题上都不能做出妥协,那么血缘关系在这里的价值就显得毫无意义,邓析的理想交易自然无法实现。
7.秃头这一名词描述的是“无头发的状态”而不是头发多少的状态,秃头的判定方法不在于以多少根为一个单位的减少,而在于最终数量,如果最终数量不为零,就不是秃头;如果为零,则是秃头。
8.典型的确定性的终结。即使多种迹象都表明将在某一天举行考试,依然不能够完全肯定,因为变数的存在,考生的错误在于从周五开始逆推,而时间则是从周一开始顺延。老师的声明正是对学生的一个误导,最终结果是考生得出不会考试的结论,而既然如此,在任何一天里(保密到位的情况下)考试考生都无法预先一天得知。
9.上帝是万能的,可以不让任何一种自己举不起的物质产生,上帝也不会遇到一块举不起的物质,因为一切都是他创造的,而他本身在于创造可控之物,而不是创造不可控之物,上帝能不能创造不可控之物?我们不知道上帝有没有产生过这类想法,但我们确实知道他具备创造可控之物并在一切范畴内加以影响的能力。因此这一悖论是基于一种一厢情愿的假想,而上帝的意志是随己而动,不是随人而动,如果因人这一观念的出现上帝就去创造不可控之物来证明自身能力,那么上帝本身就不具备独立的唯一的神意志,被人偷换了的神意也就不是神意,上帝也就不是上帝了。(另外,本人泛神论者,以上言论代表本人的哲学认识,但不代表宗教观点)
10.此悖论的技术基础为“时空穿梭”能力,暂不谈可否实现,只论这一命题。要使此命题有意义,必须有两个前提:在往昔空间内行为的自然人首先必须要与当前空间内的该自然人为同一生物实体;在杀死外祖母之时,其母亲已经出生;不考虑其他不定因素(如时空隧道崩塌等等)。哺乳动物的出生依托直接母体的存在而非间接母体,因此,在直接母体出现后,间接母体并不能对间接后代的出现产生影响,此人杀死的是外祖母而不是怀他之前的母亲,所以不能对他的降临与否具有决定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