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心主义者常常追问唯物主义者,什么是物质?而伟大的唯物主义者列宁,已经对于这个问题作了很彻底的阐述!但是,我们的唯心主义者却总是视而不见!而一些唯物主义者,则对于列宁的物质定义在理解上,出现较多的偏差!所以我们有必要深入地理解一下列宁的这个定义。
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明确地给物质下了一个定义: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在列宁之前,恩格斯曾经说过:
“实物、物质无非是各种实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
一般的人们认为,这是恩格斯给物质所下的一个定义。在我看来,恩格斯的这个说法,谈不上是对物质的定义。这个说法只是表明:作为抽象的一般的物质概念,是从具体的物质中抽象出来的而已。我们所有的一般的概念,也都是从具体概念中抽象出来的而已。比如,我们所说的1这个概念,它是从1个人、1个苹果、一棵树、一本书,这些具体的1中抽象出来的一个一般的概念而已。
到现在为止,列宁关于物质的定义,是唯物主义者公认的最为权威的定义!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是列宁定义中的最为核心的部分。而人们对于这个定义理解上的分歧,也往往出在这个最为核心的部分上面。
我们先从字面上来理解:客者,与主人相对而言的,可以借指外。观者,指人的意识。客观,就是人的意识之外。在,指存在。实,则是指的真实。这就好比一个人在照镜子,镜子之外的人是真实的,而镜子里面的人则是虚拟的。所以,这里所说的真实。仅仅是意识之外的东西相对于意识之内的东西而表现出来的真实而已。意识外的石头是真实的,而意识内的石头是虚拟的。意识外的空间是真实的,而意识内的空间是虚拟的。意识外的时间是真实的,而意识内的时间是虚拟的。意识外的磁场是真实的,而意识内的磁场是虚拟的。除此之外,这个真实并没有别的意思。人们对于列宁的定义的迷惑,在很大程度上是迷惑于这个“实”字。所以,客观实在,就是指的意识之外的真实存在。从这个分析来看,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二者并没有着什么样本质的区别。一些所谓的教材,却在大谈特谈什么客观实在与客观存在的区别,实在是误人子弟。标志,就是取名的意思。唯物主义者为了表述的方便,给客观实在这个东西取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就是物质。哲学范畴,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名字。
于是这全句就可以这样来理解:物质是人们对于客观实在所取的一个哲学名字。
简单而通俗地说:物质就是人的意识之外的东西。这一点,就是唯物主义者关于物质的最为核心的定义。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规定物质这个范畴的内涵。但是,不管如何进一步地规定,我们都不能丢掉了这个最为核心的东西,也不能丢掉了这个东西作为核心的地位。当面对唯心主义者追问何谓物质的时候,我们就可以这样简单地来回答之:物质就是人的意识之外的东西。
这个对于物质的定义,它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来定义物质的,因而离开物质与意识的关系谈物质是没有意义的!这个物质范畴,它属于认识论,而并不属于本体论。然则总是有那么些人,把这个物质范畴归入本体论,于是这些人们,总是试图离开认识论谈物质范畴。这样,就从根本上偏离了列宁对于物质的定义!
“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人的认识包含感觉和理性两个方面,而其中感觉处于根本的地位,一切理性都是建立在感觉之上的。人们只有通过感觉才能够认知客观外界。而在感觉的基础之上,才能形成理智!但是,这并不是说,只有能够感觉到的东西才是客观实在的。感觉只能解决现象问题,而本质要靠理性才能把握。人并不能直接在感知事物的本质,而只能通过感知到事物的现象,然后借助于理性,才能认知到事物的本质。难道说事物的本质就不是客观实在的吗?回答是否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