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牛顿第一定律即所谓惯性定律。它是一个由于没有弄清楚理论对于实践的真实关系,因而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的根本违背物质运动现实的假设。经验表明,承认它、肯定它,我们就必然要走上外因论的错误途径,陷入唯心主义的泥坑。
本文以事实为依据,剖析该定律及其解释的错误,从而引出新的能给予实践活动以指导作用的惯性观点。
关键词:牛顿第一定律 惯性 检验标准 运动滞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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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今天有人说牛顿力学原理在宏观物体低速运动的这一范围内有效地指导着人们的实践活动,是理论严密体系完整的原理。
事实果真如此吗?
读了某些院校的物理教材对牛顿第一定律的引述及其解释。本人感到:该定律及其解释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有问题的,其理论不仅不严密而且脱离实际。为了在自然科学领域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本人认为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讨论,分清是非。下面就此谈谈本人的一点看法。
首先我们来看看该定律与牛顿诸定律之间的矛盾。
该定律教材这样写到:如果不受其他物体的作用力(或者这些力的合力等于零),一切物体都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可是没过几页在教材的另外一些地方我们却又读到:F=-f,即两物体之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同时产生和同时消失、且作用于同一条直线上。——牛顿第三定律。F=G.Mm/R^2——牛顿万有定律,即宇宙一切物体之间总是存在着吸引力,引力的大小与其质量成正比,与其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不须多加一字,仅这三言两语就足于表明:牛顿力学原理与“ 理论严密体系完整”恰恰相反,牛顿第一定律与客观规律是背道而驰的。牛顿第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表明:我们面对着的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着的整体,由于万有引力的存在,地面上的任何物体(仅指力学意义上的刚体而言,以下均同)在没有受到外来推动时,都只能静静的停留在地面上;而物体停留在或运动在地面上给地面一个压力的同时,同样要受到地面的一个大小相等的反作用力。如此,不受其他物体的作用力而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物体将存在于地球上的什么地方?反之,如果牛顿第一定律是正确的、是自然规律,那么对牛顿第三定律和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我们又将作何解释?
“或者... ...”。
教材也看到了这一缺陷。为了克服上述两难局面,使牛顿第一定律与牛顿诸定律和谐起来,教材对该定律进行了修正:牛顿第一定律所说的不受其它物体的作用力,实际上是指作用在物体上的“这些力的合力等于零”的情形。
经过如此修正之后上述矛盾是否解决了呢?不错,经过如此修正之后上述矛盾是解决了。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却又碰上了另外一个矛盾:这些力—— 哪些力?合力——究竟有多少个力?到底是哪些物体的作用?从这些模糊的观念中下面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既然是合力,那就表明作用在物体上的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力;否则合力就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在这点确定之后我们就假定为两个力吧。如果其中一个是地面给的作用力,那么就必然同时存在着另一物体所给予的一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作用力。由于这两个力的合力等于零,物体就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推论至此,不由使人产生一种看法:教材在这里谈论的显然是它所不知道的事情。试问:当桌面上的小车因受到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作用力而保持静止状态时,这是惯性现象吗?又试问:当某人在平地上推着小车匀速直线运动着时,这又是惯性运动吗?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小车所受到的合力(按教材的说法)不正好是等于零吗?既然是合力等于零,那又为什么不直截了当的肯定下来而却要“或者”呢?显然,“合力等于零”不过是教材为了摆脱上述两难局面而不得不采用的一种似是而非的可怜的遁辞而已;否则就不过是把随随便便遇到的平凡的事物加上一个响亮的名称,把它们也说成是自然规律罢了。
本文以事实为依据,剖析该定律及其解释的错误,从而引出新的能给予实践活动以指导作用的惯性观点。
关键词:牛顿第一定律 惯性 检验标准 运动滞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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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今天有人说牛顿力学原理在宏观物体低速运动的这一范围内有效地指导着人们的实践活动,是理论严密体系完整的原理。
事实果真如此吗?
读了某些院校的物理教材对牛顿第一定律的引述及其解释。本人感到:该定律及其解释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有问题的,其理论不仅不严密而且脱离实际。为了在自然科学领域内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本人认为很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讨论,分清是非。下面就此谈谈本人的一点看法。
首先我们来看看该定律与牛顿诸定律之间的矛盾。
该定律教材这样写到:如果不受其他物体的作用力(或者这些力的合力等于零),一切物体都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
可是没过几页在教材的另外一些地方我们却又读到:F=-f,即两物体之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总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同时产生和同时消失、且作用于同一条直线上。——牛顿第三定律。F=G.Mm/R^2——牛顿万有定律,即宇宙一切物体之间总是存在着吸引力,引力的大小与其质量成正比,与其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不须多加一字,仅这三言两语就足于表明:牛顿力学原理与“ 理论严密体系完整”恰恰相反,牛顿第一定律与客观规律是背道而驰的。牛顿第三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表明:我们面对着的自然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着的整体,由于万有引力的存在,地面上的任何物体(仅指力学意义上的刚体而言,以下均同)在没有受到外来推动时,都只能静静的停留在地面上;而物体停留在或运动在地面上给地面一个压力的同时,同样要受到地面的一个大小相等的反作用力。如此,不受其他物体的作用力而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的物体将存在于地球上的什么地方?反之,如果牛顿第一定律是正确的、是自然规律,那么对牛顿第三定律和牛顿万有引力定律我们又将作何解释?
“或者... ...”。
教材也看到了这一缺陷。为了克服上述两难局面,使牛顿第一定律与牛顿诸定律和谐起来,教材对该定律进行了修正:牛顿第一定律所说的不受其它物体的作用力,实际上是指作用在物体上的“这些力的合力等于零”的情形。
经过如此修正之后上述矛盾是否解决了呢?不错,经过如此修正之后上述矛盾是解决了。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却又碰上了另外一个矛盾:这些力—— 哪些力?合力——究竟有多少个力?到底是哪些物体的作用?从这些模糊的观念中下面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既然是合力,那就表明作用在物体上的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力;否则合力就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在这点确定之后我们就假定为两个力吧。如果其中一个是地面给的作用力,那么就必然同时存在着另一物体所给予的一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作用力。由于这两个力的合力等于零,物体就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推论至此,不由使人产生一种看法:教材在这里谈论的显然是它所不知道的事情。试问:当桌面上的小车因受到两个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作用力而保持静止状态时,这是惯性现象吗?又试问:当某人在平地上推着小车匀速直线运动着时,这又是惯性运动吗?而在这两种情况下小车所受到的合力(按教材的说法)不正好是等于零吗?既然是合力等于零,那又为什么不直截了当的肯定下来而却要“或者”呢?显然,“合力等于零”不过是教材为了摆脱上述两难局面而不得不采用的一种似是而非的可怜的遁辞而已;否则就不过是把随随便便遇到的平凡的事物加上一个响亮的名称,把它们也说成是自然规律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