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熄灭最后一支的时刻就可以开始改变了—— 不数羊,数幸福、数快乐!
一天结束前数一下在自己身上发生了哪些可以归入“幸福、快乐、自信”的事情,而第二天再主动的制造这样的场景,邂逅类似的事件。好习惯、坏习惯,只要三遍——不论是行为习惯,还是思维习惯,只要开始了,坚持做上三遍(以上)就成了自身的一部分。
这些给心理带来正面意义的事情需要具备的特点是——
1.规模“小”—— 就是实现它需要付出一点努力与专注(比如:修理指甲),而整体过程依然是小规模的事情。
2.结果“确”——就是结果可以控制、准确预判,不带有丝毫的不确定性。一件事是在自己“知道怎么做、到什么程度、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什么”的心理背景进行,那么人的内心就是自信的、感到安全的。
3.影响“幸”——事情本身是正面的、积极的,给人带来的感受是“健康、快乐、自信、自豪、自强、自立、安全、幸福”等等。
在对待吸烟者的心理评价上,采取积极正面的思考——
他吸烟,和过去吸烟时候的我一样,是因为对即将发生的事情没有信心,对现在的生活不满意,他在通过吸烟安慰自己、缓解自己的焦虑。而我,是一个幸福、自信的人,我能够处理好自己面临的问题,不需要使用吸烟这种不健康的方式。
不宜再试图用“烟是毒品、吸烟是吸毒、素质低、慢性自杀”等等负面的心理暗示说服自己。因为这既不是烟草的事实,也不是社会普遍接受的评价标准,甚至连我们自己都无法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