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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恰似故人来(上)
这些日子,禅达的雨下得很是缠绵,让人的情绪像整个世界一样湿滑粘腻。我撑着伞瘸在路上,遮住了南天门的方向。路上的人不多,我一边和熟识的人打着招呼,一边漫无目地的闲逛,直到被一个背着登山包的大男孩叫住。
男孩子二十出头的年纪,穿着一条浅蓝色牛仔裤,一件白色T恤,略显魁梧的身材,少了城里孩子的柔弱,看起来即阳光又健康。但是让我对他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双亮到真诚的眼睛。他笑着朝我鞠了一躬,“老爷爷您好,请问祭旗坡怎么走?”我的心顿时一颤,诧异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孩子。
“祭旗坡?那里没什么好玩的。”男孩子认真地说:“我不是去玩,我是要带着我爷爷一起去。”我也笑了,这样的雨天老人家上山谈何容易,我只好善意的提醒他,登山是你们年轻人的玩意儿,不适合带着老人家一起疯。孩子的眼神即严肃又伤感,让我似曾相识。
他轻声地说:“不用爷爷自己走去,我背着他。”男孩子的眼圈红了,我的心痛了。我也放轻了声音问,“你爷爷呢?”他拉了拉登山包的带子,仰着头。我分明看到了在眼窝里转动的泪光,他笑着说,“他在我的背包里,我要送他回他想去的祭旗坡。”我的心被狠狠揪着,悬在半空没着没落。孩子的脸上有了一些骄傲,“我爷爷以前是远征军。”
这三个来自远古洪荒的字,让我不由开始仔细端详起眼前的孩子,“你是哪的人啊?”孩
子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我无从判断他的来处,“四川。”我的脑袋嗡嗡作响,两腿有些发
软,我的声音颤得能把我自己振碎,“你爷爷叫什么?”“董刀。”
一瞬间世界倾覆,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摇晃,男孩子立刻扶住了我,关切地问:“老爷爷您没事吧?”“没事,没事。”我轻声敷衍,故人魂归,闻者又怎么能平静似水。我堆起满脸的皱纹,“孩子,爷爷带你去祭旗坡。”一把伞下,一老一小徐徐而行,老头子静静地听着男孩子讲他爷爷的故事。
男孩子来自四川,他的家在某个依山傍水的村庄里。那里山青水秀,民风淳朴,幸福的一大家子人过着安宁详和的生活。男孩子呱呱坠地之后,爷爷很开心地给他取了个很好听的名字——董小坡。
一家亲人中,小坡最喜欢爷爷,不仅仅因为爷爷有一身很棒的功夫,还因为在家族中有一个关于爷爷的大秘密,爷爷曾是远征军。
我苦笑,苦得脸都能挤出黄连水,我问:“孩子,你知道什么是远征军吗?”孩子认真地看着我回答:“老爷爷,虽然课本中没有写,虽然爷爷也从不跟外人提起,但我知知道他们都是保卫过国家的战士,爷爷说他们都是英雄。”泪水一瞬间盈满眼眶,孩子用疑惑的眼神看着。我赶忙用粗糙的手背去擦,喃喃道:“没事,风迷了眼,你继续说啊。”孩子笑了,一如他爷爷之前的模样。
他继续说,爷爷年轻的时候日本人打进来了,做为中国人,一直跑马帮的爷爷凭着一身好功夫当然要为国出力。之后就投军从戎,他参加的部队因为大部分都是四川人,所以被称做川
军团。很凑巧地和在四川老家的弟弟在部队里重逢,然而滇缅一战中竟成了永别。
爷爷说他答应过弟弟一定要把他带回老家的,就把弟弟火化后的骨殖背在身上,除了洗澡时从不离身,所以他的弟兄们都叫他丧门星。我忍不住地笑了,丧门星啊丧门星,你还真是个老实人,到老了都没变,连我们调侃你的绰号都老老实实地交待给了自己的家人。
孩子在回忆里继续神游,爷爷说在云南的日子,经历的东西比他一辈子都长,长得让他终生难忘。爷爷还有一把绑着红绸子的砍刀,经常拿出来擦拭。还每年都要给刀换一条红绸,被爷爷爱若珍宝。我们都知道,那是爷爷上阵杀敌时的武器,虽然比不得枪的利用率高,但是它跟着爷爷一起闯过枪林弹雨。
爷爷每次擦这把刀的时候都会笑着说,他这把刀是他的团里最大的,还有一把最特别的——菜刀。它属于他们团里的唯一的厨师。他不但有一个最特别的武器,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外号——蛇屁股。我问,那他现在人呢,爷爷沉默了好久,眼圈红着说,“没了,成粉了,和日本人化在一起,我们都……”爷爷再也说不下去,从此以后我再也不问了,我怕看到爷爷伤心的样子,那种感觉好像很痛。孩子说得没错,那种锥心刺骨,除了一同经历过的人,没谁能懂。丧门星不擅言辞,但心里通透。在他的余生里,我们也是个磨人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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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恰似故人来(中)
孩子继续着着对我的折磨:爷爷有一身好酷的功夫,很少有对手,我特别地佩服。曾问过爷爷,你一定是团里功夫最厉害的吧。爷爷却说,“我们团里个个都很强如果要说对手嘛,那就数迷龙了。他虽然不会什么功夫,但是那身蛮力也总让人措手不及,占不到什么便宜。”
而且爷爷还说,迷龙是个机枪手,他就比别人要多个副手。他叫豆饼,是他们团里年龄最小的。就像我的好朋友柱子一样,笑起来憨憨实实的,可他却是最能干的。他要背着迷龙的机枪和弹药,一个人背两个人的份,却从不说苦。
后来机枪支架坏了,豆饼就经常被当了支架。所以和豆饼说话,要大声一些,他的耳朵被机枪的响声震得不那么灵敏了。我说,迷龙真坏。爷爷打了我的屁股一下,说:“这是不能怪迷龙的,谁让我们太穷,只有一挺机枪,除了这么用,没得选。”
后来他们要打一场大仗,机枪用不上,只能背着好几十斤重的马克沁往上冲,大家都担心豆饼。就算是骡子也没办法背那么多东西。可又能怎么办,爷爷他们都要冲在前面拼命根本无法帮他。敌人很快查觉了,不可避免地打响了遭遇战。
没有时间也没有地方支好马克沁,迷龙一着急就习惯地把豆饼当成了枪架。但是他忘了那不是机枪,那是比机枪强悍很多倍的马克沁。豆饼的手和脸都被滚烫的枪管灼得焦黑,爷爷说那是他第一次见识到什么是七窍流血,等他再回头的时候,豆饼已经坠下山崖。我说迷龙是个大坏蛋,他害死了豆饼。爷爷却很伤心地说,“战争就是这样,不能只怪迷龙,我想豆饼也没从怪过他吧。”
听着孩子的话,我不禁黯然。丧门星说得没错,豆饼是我们中最能干的,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除了死啦死啦那个什么都要※操※心的家伙,我们也唯有在用到时才会想起他。我们都有错,因为没人真正关心过他,没人问过他的感受。所以我们都受到了惩罚,每次想起他都会疼得心如刀割。
爷爷说他们团里还有个年纪最大的,大家都称他兽医。因为他很少能把人治好,除了烦啦,还被他治成了瘸子。我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孩子突然闭上了嘴似乎觉出失了言,因为我发现他在偷瞄我的瘸腿。是啊,守着我这么个瘸子他歉意于自己的短话。我刻意忽略他的窘迫,揣着不可告人的小心思故意问,“烦啦是谁?”
孩子想都没想就说,“烦啦是团里的副官,是离团长最近的人,团长去哪儿都喜欢带着他。爷爷说烦啦家有个很有学问的老爹还有一屋子都装不下的书,所以他很聪明连外国话都会说。爷爷说最后一次见他时,他受了很重的伤后来就再没见过。不知道现在怎样,也许早就带着爹妈和小醉姑娘回北平了吧。”我眯起眼睛,老实人用他并不算丰富的想象给我规划了个最为圆满的蓝图,在他的世界里也许这就是事情该有的模样吧。丧门星,小太爷谢谢你。
我像一个蹲在别人门口趴着门缝的家伙,通过一个孩子的表述窥视丧门星久远的心事。我小心翼翼,我如履薄冰,不知是为什么,我只想做个看客。也许我们都孤单得太久,也许只有这样送你走,我才不会痛,原谅我,丧门星,就让我再做一次胆小鬼吧。
我呼吸着冷冽的空气,尽量让自己拥有做为旁观者的平静。“看来兽医手下亡魂无数啊,那个叫烦啦的小子算是有造化啦。”显然孩子有着跟丧门星一样耿直的思维,他努力摇了摇头。“爷爷说,兽医是他们中最干净的,他从未杀过人。他只是想尽自己所能的救人,但很多时候根本无能为力,所以兽医在看着伤员时总会偷偷叹气。”现在轮到我叹气了,没想到老实人也有着细腻的心。不必我再刻意而为,他似乎已经忘记了之前的尴尬,我从没想过,那段岁月会被一个孩子这样津津乐道。哪怕我曾迫切的希望他们会被人们想起。
孩子似乎也重拾了表述的热情,他继续说:“兽医那年五十七了,大家嘴上不说但在心里都把他当成长辈。也包括他们的团长。可那年兽医死了,全团的人也都疯了。爷爷说他就是想把面前那座可恶的南天门轰平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们全团都这样想。”我苦笑,丧门星,你知道吗,几十年的愧疚让我一直觉得是自己是那个把你们推入火坑的帮凶,今天我却以这样的方式被饶恕了。
我念叨着,“瞧瞧,这么个什么都缺的破烂团,一定不缺个破烂团长。”孩子有些不高兴,连忙解释。“不是啊,爷爷说得最多的就是他们的团长。爷爷说他是自己这辈子遇到最特别的人,他什么都做得到,他什么都敢做,连养的狗都特别聪明。他们第一次偷偷过江,就是团长派它第一个过去的。不过就是被烦啦起了一个烂得不能再烂的名字——狗肉。”我故意把不屑哼得很大声,“怎么可能,哪会有这样的人。”孩子倔强的坚持,“反正爷爷真的很崇拜团长,爷爷说没有他们就不会有这么多回忆。”
是啊,死啦死啦留住人从不用绳子,死啦死啦管理人从不用命令。当初捡到丧门星的时候,他只一门心思地要回四川,但后来走了几回都没走成,还不是因为那个妖孽。死啦死啦,你这个没良心的大※混※蛋,死都没问过我们同不同意,却要让我们背着沉重的思念在世上独自苟活。生与死看似都容易,但你死了我们却活着那是一种怎样的艰难你知道吗?
鉴于我之前的质疑,董小坡似乎一定要得到我的认同,所以他不遗余力的继续说着。“爷爷说,他们的团很特别,经常缺吃少穿。吃过苦遭过罪,却没有人想着离开,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愿意和他们待在一起,世道那么乱,能有一帮互相依靠的人心里踏实。”
天上下着雨,大张旗鼓地把水滴洒得无处不在,痛快淋漓。我把松驰多年的面皮绷到发紧,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如这场雨一样放肆的嚎啕一次。刀兵四起,哀鸿遍野的日子,一条朝不保夕的贱命,唯有裹在一堆人之中才会有存在的价值。所以,有一个算一个,身边的人就成了我们最大的财富。不管死的还是活的,都变成心里抹之不去的念想,烙成一块块的伤,挥之难忘,思之如狂,我用剩余的生命沉浮其中,不求救赎……


2026-05-09 08: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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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劇裏 老年的煩了,看他走在回家地路上倒是不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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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恰似故人来(下)
爷爷说,吃和穿都难以保证,更别提武器了,整个团连门炮都没有。团长说,我们至少也
该有一门,不久,他们就真的有了一门——缺胳膊少腿的战防炮。没有瞄准镜,连轮子都是后拼凑上的。爷爷说那是人家不要的,可在他们团就是好东西,有总比没有好,何况他们还有个很厉害的炮兵。”我不禁嘴角扬了扬,提起炮,人渣们都不会忘记克虏伯,他是我们团里唯一的炮兵。
死啦死啦第一眼见到他时就对与旁人皆然不同的家伙给出了“胖乎乎怪可爱的”评价。比起我们的排骨队,他这身板油着实让人妒忌,就算吃着盐水芭蕉似乎也没让这些死心塌地的肥膘有丝毫动摇。他最钟情德国炮,言必提及克虏伯,没过多少我们就开始叫他克虏伯。
他的日子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吃饭,睡觉,睡觉,吃饭。浑噩地安静着,像豆饼一样被人忽略。可我的团长并不那么看,对于这块闲置的五花肉死啦死啦可谓是煞费苦心。所以他不惜代价,在无数丝袜和香皂之后,拉回了一门形将报废的37战防炮。
咱团有炮了,人※渣※们就像丧门星说的那样,对于这门炮既新鲜又不屑,只有我那团长和克虏伯把这个**当成宝贝。克虏伯就像迷龙呵护他老婆一样,伺候着那门不着待见的铁家伙,别说,在他的无微不至下,倒看上去顺眼了很多,擦炮,打炮,成了他吃饭睡觉之外的唯一工作。而且除了‘饿了’‘吃饭了’他又多了一句口头禅‘团长打一炮的噢’。虽然连瞄准镜都欠奉,但在死胖子的胖手下,依然弹无虚发,每炮或多或少都有些斩获。
这时,孩子的话响起,打断了我的思绪,爷爷说自从有了炮和克虏伯,他们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团长让克虏伯每天一炮,横澜山倒没怎样,祭旗坡遭了秧。害得他们每天都要躲在昏暗的防炮洞躲避日军的报复,祭旗坡被炸得到处都是坑,连团长的防炮洞都被开了天窗。我笑得弯下了腰,我想起丧门星每天指挥着炮灰们,一边钻防炮洞,一边念叨“又来了,又来了”的样子。
孩子的脸上并没有快乐,甚至有些难过,爷爷说和他们一起钻防炮洞的人一个个的都死了包括他的团长和克虏伯。团长说了不该说的话被抓了起来,还被定了死刑,虽然这与他们无关,却也被隔离了起来,克虏伯在这个时候做出了个惊人的决定——参加行刑队。
爷爷说当时知道这个事情特别特别地恨他,再苦的日子都一起熬过了,生死也一起经过了。当他需要的时候,自己的性命就比兄弟情义更重要吗?失去的还少吗?难道什么都可以抛弃吗?爷爷对克虏伯的决定难以置信更难以理解,所以他质问他,“你真的决定这么做吗?”克虏伯没有犹豫地承认了。爷爷的愤怒也同时爆发。他不遗余力地痛打那个没良心的叛徒,爷爷是有功夫的人,拳拳都结结实实地打在克虏伯胖大的身躯上膨膨做响。可爷爷说那个时候他没有丝毫的感觉痛快,连下手都没了轻重。心里就像堵着什么,憋闷得让人发疯,好像被一只好揪着,因为他面对的不是鬼子而是曾一起出生入死的兄弟。
克虏伯默默地挨着,不反抗,不吭声。最后爷爷瘫坐在地上,放声大哭,他说弟弟死的时候他都没哭得那么撕心裂肺。后来,他们一个个地被释放,除了他的团长。再后来的事顺理成章,又出乎意料,团长用一颗臭弹了结了自己的生命,与此同时行刑队中的克虏伯也用枪打穿了自己的脑袋。爷爷终于明白,克虏伯参加行刑队只是想跟他的团长死在一起,他不想让他的团长一个人孤单上路。生,结伴同行,死也要一路相随,在克虏伯的认知中这叫——忠诚。
这件事从此就成了爷爷这辈子最大的心病,每每到团长和克虏伯的祭日,爷爷总会做上一大碗的红烧肉,然后埋在南墙根,望着远方发一天的呆。爷爷说他一生扪心自问,也算问心无愧,唯有欠克虏伯一个道歉。活着的时候再无机会,等百年之后阴曹地府里再和自己的兄弟说声,“对不起!”
孩子的表述撕裂着我心里的层层防线,克虏伯呆滞的外表,让我们忽略了他的内心。贪吃贪睡的五花肉,其实也算出身书香门第,并且对机械有着异乎常人的热情和天赋。战争打碎了他的留学梦,我不知他为什么穿上这身军装,但总得有人成为这个苦难的民族最后一根脊梁。所以我们都选择了同一条路,遇到了同一个人。
克虏伯,丧门星找到你了吗?这么多年的红烧肉你早就不怪他了吧,也许你从未怪过他。我还没到,别等得不耐烦,让那个爱得瑟的**等着我,小太爷跟他没完。你也别太惯着他,什么都由着他胡来,免得做鬼都不招待见。祭旗坡近在咫尺,我的心大漠黄沙。
细雨连绵,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一老一小就这样蹒跚着爬上祭旗坡。记忆凌乱又飘飞回从前,那天,也是这样的阴雨,彻骨的寒冷。我们排成一个还算像样的队形,踢踏着从迷龙的妻儿身前面无表情的走过。茫然地跟着死啦死啦爬上祭旗坡,全然不顾虞啸卿还在山头苦苦等待。
就在那一天,我们看到了终生难忘的东西,高大的南天门,黄泉的奈何桥,纷至的亡灵汹涌踏过,那是我们的袍泽。日本人把他们余下的躯壳像垃圾一样扔掉,破败的尸体落入江中转瞬即逝。他们扔掉的不仅仅是无用的死尸,更是我们残余的尊严。从此,作为军人我们再无颜面对溃败,我们忽然开始很要脸。


  • 杨柯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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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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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千里魂归
以前像我们一样看起来营养不良的祭旗坡,如今已有所改观。我带着他站在死啦死啦当年被横山光寺一枪掀掉头盔的地方,遥望南天门。我们不用再趴在地上提心吊胆,大好河山早已安定,心中天下波涛难平。死啦死啦的疯样历历在目,死啦死啦的疯语犹在耳际,‘占了点天时地利就沾沾自喜,还说什么老天开眼终有正义……’。
一路上一直叽叽喳喳的孩子变得异常安静,用与年龄并不相符的肃然望向南天门。我竟有些许欣慰。今天,他们不必看着‘我们’被丢下深渊却无能为力,不必数着连绵到峰顶的尸骸心痛至极,不必听着经久不息的炮声度日如年,不必任由漫天烽烟切割我们的大好河山。
好半天董小坡才轻轻地开口,“我爷爷说,他们把这辈子都葬在了南天门,他们把魂都丢在了祭旗坡。”我的心窝被深深的捅了一下,一种酸楚直冲到鼻尖。千里万里的寻家,却把什么都丢在了这里,丧门星,魂牵梦萦的又怎止你一人我把余生全压在了这里。
孩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它被细心的折成了几折,打开时也小心翼翼,尽量不让它沾到雨水。他说,“老爷爷,您能帮我找到这里吗?”我好奇的凑上去,上面的线条歪七扭八,看得出这不是个习惯用笔之人所做,因为它带着近乎儿儿童简笔画似的潦草。有山、有水、有树,有墓有碑,貌似一应俱全,又让人无从下手。
“这是什么?”我问。“爷爷说,他的团长就葬在这里。”我手一抖,雨伞差点没被山风卷落。我看着上面的线条,怔怔发着呆。孩子在一旁耐心的讲解,哪里是怒江,哪里是祭旗坡,哪里是一棵老树,朝东走五十步……
线条在我眼前变成了被人为踩出的羊肠小道,这是我经常摸索前行的地方。为了把那块该死的碑扛上角度刁钻的土坡,我还扭伤了腰,足足在床上趴了小半个月。“老爷爷?老爷爷……”我被孩子叫回了魂,他看着我的样子即期待又担忧。一阵山风扫过山脊,我的笑容凌乱,口中喃喃低语,“孩子,这个山中从不缺少坟墓。”
许是我的态度模糊,孩子的忧虑又加深了几分。“爷爷说一定能找到的,他的团长叫龙文章。”“这就是你回来的目的吗?”我明知故问,“是的,爷爷说,他死后一定要陪着他的团长,黄泉路上他的团长和弟兄们都等得太久了,他也等得太久了。”
是啊,太久了,久到他们都活在我久远的记忆,那里他们依然是旧日的模样,不会衰老不会死去,可现在呢?丧门星,你个老实人也学坏啦。“咱们走吧。”我对孩子说,那瞬间点亮的双眸,像极了丧门星第一次在我们面前追击日军时的模样。我略抬着头,让凛冽的山风吹干我湿润的眼角。
我们站在我那团长的坟前,久久凝视,望着一座不起眼的青冢,望出一地心碎。我在心中默念着,“团座哎,丧门星回来找你了,你看到他没有?这下又多一个伴,美了吧。”山雨急洒,树海轻摇,坟头上的小花招摇无比,得瑟得更欢了。
孩子怔怔地望着那块石碑,那上面的字,是我一下一下慢慢敲出来的。人生苦短,岁月漫长,可走到最后也只不过是一个名字,廖廖几个笔,我们又敢奢求什么。有人惦记已觉欣慰,至于前世今生也不过是黄泉路上的一缕阴魂,狗屁都不是。可我的团长这辈子赚到了,生时有人愿意跟着,死都有鬼愿意陪着,那个贱兮兮的家伙比谁都富有。你可一定要等着我啊别到时候得瑟得连鬼影都没了,这个团要是没有小太爷,就不好玩儿了。
泪水和雨水一起洒落,孩子开始轻轻啜泣,最后变成嚎啕。哭得那么伤心,哭得让人心疼。我用手轻轻拍着孩子的背,“哭吧,哭吧,别忍着。”我半仰着头,让企图满溢的东西流回心里,泛滥成灾。孩子哭得酣畅,为他的爷爷,或许还有别的,但是我知道那都是发自内心的痛楚。
孩子渐渐止住悲声,但眼泪还是不停地一直往下落,砸在我心里敲出一道道的沟壑。他取下背包,从里面取出一个包裹得很严实的小包,外面用红布裹着,我心里一颤。孩子抽咽着说,“这,这,是是我爷爷的一半骨灰,他,他……他,”孩子又说不下去了,我伸出手帮孩子擦着满脸的泪,却越擦越多。
好半天,董小坡才止住悲声,慢慢地说,“爷爷在过世之前就叮嘱我,他死后,把一半骨灰葬入祖坟,另一半骨灰一定要回到云南,葬在他团长的身边。”孩子顿了一下,“我一直因为学业的关系,没有机会到这来,今年我终于有时间,所以我带着爷爷,了我爷爷的生平所愿。”孩子又一次哽咽,我仰天长叹,丧门星啊,你终于回来了,你是我们中最幸运的人,回了故乡还能魂归其土,你是什么都占了呀。你不知道烦啦多羡慕你呀,可你回来就回来呗,却惹得我这个老头子也想掉泪,老头子哭起来可不好看啊!
孩子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巧的折叠式工兵铲,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在我那团长的坟旁,认真地挖着。雨顺着孩子的发梢流在脸上,和着泪滴在土里。我小心翼翼地抱着那个红布包,里面是我的弟兄,我紧紧地抱着,用我的体温暖着那些冰冷的骨殖,我想让他离我的心更近一些。那个坑不必太大,只要能放进那个小小的红木匣。我不禁心中感慨,就像当时丧门星把他弟弟的骨殖背在身上一样,小小的一堆,行军打仗也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我的团长说过人死了就死了,能留下的少之又少。恩恩怨怨,是是非非,灰飞烟灭,过往无痕。早晚都会是黄土一坯,殊途同归,此生已了,功德圆满。
很快坑就挖成了,他从我手中接过红布包。打开来,里面是一个小巧的红木匣,被塑料严密地封存。孩子又把外面的红布系好,郑重地把红木匣放入土中。孩子的泪水再次决堤,我蹲下来,抓起一把湿透了的泥土,一点点撒在匣子上,一老一小就这样,小心翼翼,生怕惊动了下面的人,我们把伞挡在坑上遮风挡雨,为他建一个无风无雨的家。
我没有哭,我告诉自己,自家兄弟回家是件好事,我们不需要眼泪。孩子用袖子抹了一下脸,然后继续用工兵铲在这个小小的土坟边又开始挖掘。我茫然而又疑惑,忙问为什么还要挖一个坑。孩子没有抬头,闷声回答,却让我心中好容易搭起的防线轻易坍塌,成屑成灰。“给不辣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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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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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喜马拉雅听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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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生同袍兮死同穴(上)
顿时五雷轰顶,我栽歪了一下身子,差点晕倒。“谁,你是说不辣,他也来了。”“嗯,爷爷说,也要把不辣爷爷一起带回来,把他们都葬在团长的身边,这就算团圆了。”悲伤的孩子顺嘴回答,没有发现我语气中的破绽。
我茫然地呆立雨中,立成一截枯木、一段残垣。多年的波澜不惊失守在倾颓一刻,泪和着雨一同滚落。你们两个王※八※盖子滴,躲在外面逍遥快活,为什么不肯回到这里看一眼。这么多年,你们知道我预演过多少次他乡遇故知的惊喜,不为别的,只想知道你们是不是还好好的活着。我就不会为独活这么多年而沮丧了。
这辈子我以为只有我在逃,你们两个老家伙比我逃得更远。永远不想揭开的旧创,可你们都忘记过吗?生有处死有地,既然回了家为什么死了也要回到这里?丧门星、不辣你们两个瘪※犊※子玩意儿,你※大※爷※的!悲伤山呼海啸般把我淹没,原来无论我编织出多少美好的想象,终究只剩下我一个。
收容站里的白菜猪肉炖粉条,如今只剩粉条糊在锅底,慢慢融化成粘粘的一坨,苦苦煎熬到形神俱损,却始终不得超脱。我开始后悔在这样的坏天气,鬼使神差地站在这里,眼睁睁地看着自已心心念念的美梦,转瞬即变得面目可憎,终于我失去了一切,终于我真的一无所有了。心在无底的深渊中坠落、坠落,永远没有尽头,不死不休……
“孩子,能说说你的不辣爷爷吗?”我的声音遥远得好像并不来自于我的躯壳,孩子仍旧认真地挖着坑,我的问题让他稍稍有了停顿,随后那些过往,便借着他的讲诉在我面前铺阵开一段我不曾接触过的往事。“我是在6年前见到不辣爷爷的,那次爷爷带我去衡山玩儿,在衡山角下一个小店里,他们两个老人家不期而遇。我第一次见爷爷那么激动,就连摔断胳膊都不吭半声,却拉着不辣爷爷掉了泪。不辣爷爷当初在南天门上丢掉了他的腿,但他很骄傲,他说‘打了小东洋,丢了一条腿,老子不一样跳得嘛’爷爷听他这样说,就只是一个劲儿地哭,没丢腿的比丢了腿的还难过。
不辣爷爷有一个好朋友是个日本人,不辣爷爷让我叫他横山爷爷。不辣爷爷说当初没能跟团长他们一起走下山,他被抬下来的,然后丢在伤兵堆积场等死,靠着当地老百姓给的几口米汤活了过来。他对爷爷说‘你们这帮么得良心的王※八※盖※子※滴,把老子丢在那就不管啰,亏老子还惦记着你们。’
爷爷说‘是我们不好,我们谁都救不了,救不了你,更救不了迷龙,最后还搭上了团长。然后他们就抱在一起哭,好像要把以前没流尽的眼泪都流光。不辣爷爷后来蹦着逃离了伤兵堆积场,一路摔着跤,遇到了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横山爷爷,从此他们两个人三条腿,流落在禅达街头,靠讨饭过日子,虽然苦但是活得很快乐。
后来团长死了,禅达就再也没有念想了,不辣爷爷决定回湖南。战火未熄,他们千辛万苦地赶回了不辣爷爷的老家,可家已经不存在了,连面墙都没有剩下。不辣爷爷嚎了一阵后,就带着横山爷爷来到了横山,在山角下安了家。因为横山爷爷的日本人身份,他们必须远离人们的视线。后来日复一日倒也过得安逸。再后来仗打完了,他们靠着千辛万苦攒下的钱开了一家小店。没想到后来旅游业这么火爆,他们又开了好几家店,日子过得殷实富足也算是舒心。
他们都有了家,父慈子孝,比邻而居,可就是心里总有些东西压着,跨不过去。”孩子顿了顿,神情又变得黯然,“那次他们两个老人家白天黑夜的聊,越来越有精神,好像总也聊不够。后来要开学了,爷爷不得不带着我离开,他们互相留了地址和电话,说好了不许断了联系,等我放假了还会再来。可那年家里的事情太多,爷爷无暇分身,只是用电话联系。没有想到那次却成了最后一面。”
我没有说话,还能说什么呢?司空见惯的生死别离,却在这一刻被供养成毁天灭地的怪兽,捣毁了我这么多年构筑的堡垒。我以为早已足够坚强,坚强到不再为生死纠结,尸山血海的一路摸爬滚打,我甚至可以静静地看着自己慢慢死去。果然,我还是无法面对他们以这样的方式在我面前诀别。
无力总是大多数时间里习惯性的默契,因为知道就算拿出一个瘸子所有的力量,也搬不动山边的一棵大树,翻天覆地不是我能做得来的事情。多少年了,一个人扛着的滋味的确苦不堪言,我只能尽量掩饰那些伤口,独自舔舐却不能与他人说,任凭它滴着血,我却已流不出眼泪。每每这时我就想起死啦死啦在我耳边的低吼,‘孟烦了,什么时候你能让我觉得不是一个人在扛’。是啊,什么时候,丧门星,不辣你们两个老家伙说话啊。
坑已挖好,孩子用袖子去擦拭脸上的水,风雨已息,可那潮湿的袖子却擦不干流下的泪。他从背包中拿出一个小小的瓷坛,那里盛放着不辣的整个人生。他把瓷坛轻轻地放入坑中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袖珍随身听。孩子浑然不觉我的异样,只是继续说:“转年秋天横山爷爷突然来到了我们家,他就是这样带着不辣爷爷,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踏进我们的家门。不辣爷爷是在睡梦中离开的,走的时候脸上还带着笑,这是他去世前几天让横山爷爷录的那是他最后留下的东西。横山爷爷把这些都交给了我们,他说他在中国的事情都已经做完,再无牵挂,他也要回家,回那个阔别半个世纪的家。他还说,不辣爷爷交待过,把自己的骨灰交给我爷爷,他希望爷爷能带他回到团长的身边,是他该回去的时候了。”
我颤抖着双手,蹲在坑边,轻轻抚着那个光滑的瓷坛。不辣,你不该这个时候才回来。你知道吗,我多想陪着你们一点点老去,每天指着彼此满脸的褶子笑骂——老※不※死的※王※八※盖※子※滴。为什么我们要失散在记忆里,却要以这样的方式团聚,我的梦烟雨飘摇,我的人魂飞魄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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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回首岁月老
有些事,你不想也终将会来,有些人,欠的债也终归要还。那天当我像往常一样去市场买菜,一辆车堵在桥头。就算你并不想看,但它引人注目的程度,足够让极是好信的中国人,空出半条街地跑去看热闹。我不喜欢凑热闹,但它却不由得我不看。半个车厢都装满了花圈,占了另半个车厢的是一把椅子和一个跟我一样的老头儿。我不喜,但却被惊到,那是一百岁的虞啸卿,一如既往的前呼后拥,几十年没变的铁皮脸。哪怕皱纹勾勒出的山川早就纵横交错,也挡不住拒人千里的冷冽。
他面对堆着半车的花圈,每一个花圈都写着一个名字,最大的也离他最近的一个,属于我那团长。两条挽联上用冷硬如刀的字迹写着:我一生愧对的挚友,我必须面对的挚友。我木然地站在那,无悲无喜的看着。然后,我低头,拔步。关我屁事。
在与车子擦身而过时,我听着他正在那里急切地向他的陪同者发问:“真的找不到一个人了吗?找不到一个我认识的人了吗?”我走着,脸上带着笑。人做天看,这是你该得的,人世独活就是最大的惩罚,我是这样,你也一样。只要还有一分清醒,就是带罪之身。欠了就是欠了,岂是你想还就还得了的。别再找了,你走你的路,我回我的家。
我一路都带着笑,虞啸卿,我就不告诉你,死啦死啦葬在南天门上。我就不让你见他,你能奈我何?没办法,老太爷就是这么小心眼儿。看来你们只能地下再见,到时候你能说那三个字吗?也许你也后悔过吧,若是有什么话还是自己去跟他掰扯吧。
转过半条街,我的家近在咫尺,我却在离家还有百米远的地方站住。两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笼在阳光里,面朝那扇紧闭的大门。我的心猛烈地跳动,我下意识的闭紧嘴巴,生怕它会不小心冲出喉咙。
是他们?不是他们?我在阳光下有种中暑般的眩晕。他们并没有去触碰那扇早已斑驳的大门,只是那样看着,终于,他们转过了头,那个方向让我们立刻遥遥相对。是他们,白发苍苍的张立宪,推着坐在轮椅里的一个目光呆滞的老太太,无论她再如何改变,我都会一眼就能认出——小醉。那个在我心海的废墟之上倔强盛开的小花。张立宪也吃了一惊,很显然他也没有料到在这个地方真能上演一出故人重逢的戏码。
禅达街上一个普通的小饭馆里,临街的座位上坐着三个人,两个垂垂老矣的老头儿,还有一个沉醉在自己世界里的老太太。多少年了,我从没想过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相见。造化弄人,苍海桑田,我们都在岁月中染尽风霜。从前,我拖着自认苍老的灵魂,如今连容颜也被侵蚀;曾经年轻的他们,同样也被时间打得落花流水,我们都老了,无一幸免。谁能成想,在大限来临之前还挣着这条老命,有缘得见最后一面,我们似乎真得感谢上苍。
小醉就这样安静地坐着,无怒无喜,无悲无伤。我还记得我们的最后一次相遇,她挺着个大肚子,笑得温婉俏丽,一个幸福到沾糖裹蜜的小女人。如今她再也与世无争,风雨都与她无碍,红颜已改,唯一没变的是那个爱了她一辈子的男人,依然怜惜地把她捧在手心,挂在心头。
张立宪果然没让我失望,孟烦了也许一辈子都没做对过几件事情,但对于小醉,这一次我赌赢了。死瘸子给不了的幸福,那个屁颠颠跟在她身后的四川小花脸做到了,我没有资格说感激,但于我而言却是最大的宽慰。这么多年,她的世界没有我的参与却依然幸福至今。那是我所不敢承担的责任,我们之间隔着的东西,何止千里万里,所以在面对她时我从来无法全心全意。不过至少我现在可以看着她微笑,虽然她已经不可能知道。
张立宪冲我举起了杯,这是我们第一次举盏对酌,也许也是最后一次,但有些东西不必多,人生一次足矣。我们一饮而尽,辛辣的味道直冲脑门,润在眼中,醉在心底。两个老头子很豪气地亮出空空的杯底,然后相对大笑,笑淡从前的恩恩怨怨,笑散几十年的艰难风雨。我漫不经心地开口,“怎么想起回来了?”张立宪也笑了,脸上的疤在岁月的等待里也磨平了一份狰狞,伴着陡添的皱纹竟有了一丝平和的温润。“你说我还能为什么,当然是为了呀。”他很自然地拍了拍小醉放在膝头的手,那只曾经光洁,丰润的手臂,也在时光中退尽芳华,我不再问,我在安静地等待,等着一个答案。此时,我只是是他们人生的一个看客。
张立宪的语调平缓而温柔,每每提及小醉,他总是这个德行,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改变。只是从当初年轻的纯粹热烈,变成如今的成熟委婉,唯余虔诚在心头的那份爱依然如出水清莲,纤尘不染。
他说,“这么多年,日子虽然平淡,却也有诸多波折,个中甘苦自不必说。说多了,你这个坏瘸子指不定怎么损我。”我坏坏地在眼角挤出个笑纹,“怎么着?心虚了是吧。”“个***。”张立宪忍不住笑骂,“后来国家安定了,我们俩个就商量着回了四川。跟着你们这帮渣子,我们也算是轰轰烈烈了一回,就想过点儿平淡的日子,守着彼此把这辈子打发掉就算安逸了。可经过了那样的日子,再怎么安逸的生活也拦不住心里那点儿念想。这么多年守着她我真的挺知足,我总告诉自己,过去的就过去了,不用总是惦着。我越是想忘就越是想,我……我忘不了南天门,忘不了师座,忘不了你们,也忘不了团座……”
他的声音在哽咽中颤抖,个瓜娃子,还是那么容易动情,不得不承认在这点上,他比我真诚,他用手去擦眼睛,我把目光飘向窗外。他继续说,“小醉很好,真的很好,就是跟着我吃了很多的苦,她从没怨言,她总是能糊里糊涂地把日子过得很快乐。在这一点上,我们都不如她。”我点头,表示赞同。
“其实我们可以就这样把日子混下去的,也许老天觉得日子不应该这样平淡得不像话,就收回了小醉的魂魄,让她休息一下吧。”我看着小醉了无生气的脸,询问地看了眼张立宪,对面的老头子苦笑着,“小脑萎缩对不起,我没有照顾好她。”我的心里一阵刺痛,“那么她现在谁都不认得了?”张立宪抚着小醉花白的头发,轻柔得像在呵护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也不能这样说,她现在有时会有反应,因为她还记得你,孟烦了。”小醉忽然抬起了头,眼睛中有了光彩,她看向张立宪,那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期待,我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张立宪露出一丝苦笑,“对,只要提起孟烦了,三个字,小醉就会露出这样的表情,虽然我一千个不愿,一万个不想再提起你这个死瘸子,可是小醉喜欢,只要她喜欢,什么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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