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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科普】 140207 种花家核脚盆家的交往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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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群岛上的倭人,在邪马台女王国时期,尚无自己的文字。可是,当建中校尉梯携赴女王国拜假女王以金印时,女王曾“上表答谢沼恩”。由此可知,在女王国时期,倭人中已有掌握汉字者。会汉字的人大概有两种情况:一是汉人移居日本群岛,加入倭人国籍,即所谓的“归化人”。另一种情况是,由于经常出使中国,或是自行来中国贸易的倭人。他们在长期接触汉文化中,掌握了汉语和汉文。这两种人在向日本介绍中国文化方面,起了难以估量的作用。
PS:现在如果想要加入倭国国籍,也是用的“归化”这个词语哦,据资料统计在想加入日本国籍递交资料申请的华人中大约有25%左右的人在最后一关因为这个词语而放弃入籍打算保留种花家国籍。毕竟,这个词语对于大部分有傲骨的中华帝国子民来说难以接受,至于剩余75%的入籍兔子,也不用刻意去辱骂,很多入籍兔子的耳朵都暂留在帝都保险箱里的事情我根本就不知道。→_→


72楼2014-02-07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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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寿在《三国志》倭人传中,记叔一个自桓、灵以来。日本群岛上新诞生的统辖三十国的女王国。女王卑弥呼居于三十国之 一邪马台国,因之,史书常以邪马台女王国称呼统辖三十国的女王国。自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女王卑弥呼遣使赴魏都朝献以来,女王使节五至魏都,魏使二至女王都城邪马台国。十年之间,两国使节往返于两国都城七次,交往频繁,经济联系密切。
    可是,因陈寿对于古代中国人民如此捻熟的女王都城邪马台国的地理方位,记述得过于简略,致使后人在认识上产生分歧。由于当时日本群岛上的矮人尚无文字,因此,邪马台女王国不可能留下任何日文资料以资参考。所以,只有深入细致地研究中国文献资料,以求对邪马台国方位的认识更接近于历史真实。


    73楼2014-02-0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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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0 12: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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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最早涉及邪马台女王国历史的有鱼豢的《魏略》和陈寿的《三国志·魏志》倭人传。鱼豢是魏吏,以私人身份撰写魏朝历史即《魏略》,在使用资料方面会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撰写倭人传时更是如此。《魏略》今已失传,据清张鹏一所辑《魏略辑本》的内容,该书完稿的时间不会迟于晋武帝泰始年间。他经历过魏与邪马台女王国建交的历史过程,但却没有机会利用魏国当时保存的关于邪马台国的各种档案资料。《魏略》中有关女王国的资料来源,主要是通过带方郡这条渠道所能得到的某些文字资料或口头传说。因而对邪马台女王国的叙述不会比《三国志·魏志》倭人传更为详尽和准确。


      74楼2014-02-0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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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寿以蜀吏降于魏又仕于晋,以其文才受张华器重被荐为著作郎,从而开始了他著史生涯。在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平吴以后;陈寿开始撰写《三国志》,死于元康七年(公元297年)。由于陈寿以晋著作郎撰魏史,贬魏扬司马是其必然要采取的政治立场。正因为如此,他的书才受到晋武帝的赏识,并作为正史传流下来。取得晋武帝的认可,为陈寿的撰写工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他不仅可以参考鱼豢的《魏略》和其他同时代人的著作,而且可以利用魏朝保存下来的档案资料。在这些档案资料中,自然包括自景初二年以来魏与邪马台女王国七次外交往来的文献资料。今天,我们在陈寿撰写的《三国志·魏志》倭人传中,能够看到魏明帝给卑弥呼女王的诏书,就是有力的证明。这个诏书鱼豢是难以看到的。不仅如此,陈寿既与当时颇有名气的张华有交往,完全可能因张华而结识当时优秀的地理学家裴秀。在撰写侯人传时,陈寿不会不参考裴秀所绘制的地图。《三国志·魏志》侯人传中,对日本群岛的描写, “参间倭地,绝在海中洲岛之上,或绝或连,周旋可五千余里”,是极其逼真的。这或许反映了裴秀的意见。


        75楼2014-02-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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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豢的《魏略》侯人传全文虽已散逸不传,幸而张楚金的《翰苑》中引用了一段,尚可略窥其貌。现转引于下:
          从带方至倭,循海岸水行,历韩国,到狗邪韩国,七千余里。始渡一海千余里,至对马国。其大官日卑狗,副日卑奴。无良田,乘船南北市。南度海至一支国,置宫及副同,地方三百里。又渡海千余里,至末卢国,人善捕鱼,能浮没水取之。东南五百里,到伊都国,户万余,置官曰尔支,副曰泄模机柄渠机。其国王皆属女王国也。女王之南,又有狗奴国,男子为王,其官曰狗古智卑狗,不属女王也。
          这是雍公督为张楚金的《翰苑》作注时,引用《魏略》倭人传的一段文字,其目的在于解释魏使赴邪马台国沿途所经过的国家,都辖属于女王国。由于没有继续往下引用,致使我们未能看到至邪马台目的全段文字。


          77楼2014-02-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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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从另一段注中引用关于狗奴国的文字看,《魏略》与《三国志》倭人传的内容应该基本一致。现将《三国志》倭人传的文字转引于下:
            从郡至倭,循海岸水行,历韩国,乍南乍东,到其北—岸狗邪韩国,七千余里,始渡一海千余里,至对马国。其大官曰卑狗,副曰卑奴母离。所居绝岛,方可四百余里,土地山险,多深(森)林,道路如禽鹿径。有千余户,无良田,食海物自活,乘船南北市余。又南渡一海千余里,名曰漱海,至一大国(一支国之误——引者)官亦曰卑狗,副曰卑奴母离。方可三百余里,多竹木丛林,有三千许家,差有田地,耕田犹不足食,亦南北市。又渡一海千余里,至末卢国,有四千余户,滨山海居,草木茂盛,行不见前人。好捕鱼蟹,水无深浅,皆沉没取之。东南行五百里,到伊都国,官目尔支,副曰泄漠肌柄渠肌。有千余户,世有王,皆统属女王国,郡使往来常所驻。东南至奴国百里,官曰咒马肌,副曰卑奴母离,有二万余户。东行至不弥国百里,官曰多模,副曰卑奴母离,有千余家。南至投马国;水行二十日,官曰弥弥, 副曰弥弥那利,可五万余户。南至邪马壹国(壹为台字之误———引者),女王之所都,水行十日,陆行一月。宫有伊文马,次曰弥马升,次曰弥马获支,次曰奴佳埃,可七万余户。自女王国以北,其户数道里可得略载,其余傍国绝远,不可得详。……此女王境界所尽。其南有狗奴国,男子为王,兵官有狗古智卑狗,不属女王。


            78楼2014-02-0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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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陈寿在《三国志》倭人传中,关于邪马台国里程方位所作的文情并茂的记述。与前引《魏略》文字对比, 《三国志》倭人传的文字不仅描绘生动、详尽,而且有所纠正和补充。例如,《魏略》中所记大宫之副者名日卑奴,而《三国志》倭人传则纠正为“卑奴母离”。《魏略》中的对马国没有面积大小,而《三国志》矮人传补充为, “方可四百余里”,对伊都国的政治地位补充为,“郡使往来常所驻”。这些纠正与补充没有新的资料为依据单凭想象是难以进行的。如前所述,陈寿在撰写倭人传时可以利用魏朝档案,特别是魏使张政的档案材料。张政出使邪马台国,恰值女王卑弥呼死。在滞留该国期间,张政不会不对女王国的政治经济情况有所考察,回国后必然要向魏帝作汇报。《三国志》倭人传中,关于女王死后的建大涿、百余奴婢殉葬、因立男王而产生内乱、死千余人等政治事件的材料,只能得自张政的汇报。


              79楼2014-02-0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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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陈寿在撰写《三国志》时,距张政出使邪马台国只有三十余年,他甚至有可能走访出使该国尚在的当事人。此外,史学家公认,裴松之对《三国志》所作的注,实际上是将陈寿所删去的情节重新补上。但是,从倭人传文字看,裴松之只补注二条:一条是引魏略的“其俗不知正岁四时,但记春耕秋收为年纪。”另一条是裴松之自己为“绎地交龙锦”的“地”字作注释,他认为“地”应作“锑”。这点客观表明,看到《魏略》的裴松之认为, 《三国志》倭人传已囊括当时对倭人的全部知识,无可再为增补。
                上述各点表明,《三国志》倭人传基本上是可信的。虽然对一些具体情节,如每一段里程的数字和方向的辨别可能出现偏差;但是,对较大的情节,如全程中的水行和陆行,是不会发生混乱以致错误的。上引《三国志》倭人传的文字表明,陈寿的叙述是层次井然没有矛盾的。


                80楼2014-02-0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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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0 1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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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上述认识,现将《三国志》倭人传所记载从带方郡至邪马台国的里程,分作下面三段进行研究。
                  第一段,从带方郡至末卢国。据前引倭人传,魏使乘船从带方郡出发,至北岸狗邪韩国,再至对马国、壹歧国,到达末卢一国。这一段文字清楚、情节逼真,尽管把前进方向记为“南渡”与实际方位不符,但没有人提出疑问。因为在客观现实里,不论方向记为南或东南,所走的路程都是一致的。其所以记为“南渡”的原因,可能由于魏使从带方郡出发由北向南,头脑中有一个南行概念。这点可以六世纪初隋使文林郎裴世清赴任都所载里程方位,作为旁证。文林郎裴世清从山东半岛出发航海东行,头脑中存一个东行概念。因而当他从对马至壹歧时记为“东至一支国。”这种先入为主的方向感,对以后两段方向的辨别仍有影响。


                  81楼2014-02-07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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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段,从末卢国至不弥国。史学家因对邪马台国的地理方位持不同见解,从而对这一段里程和方位的理解,歧异最大。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本段里程是陈寿所载带方郡吏从带方至邪马台国全部里程中的第三段。这里不存在其他路线,这是解决本段里程的出发点。其次,据《三国志》倭人传载;伊都国是“郡使往来常所驻”的地方。“往来常所驻”一语的含义,不仅仅指魏使二至邪马台国的往返,很可能包括带方郡设立后,郡吏常去伊都国的事实。而且“往来”二字充分证明,从末卢、伊都、奴国至不弥国,是本段里程中首尾相衔的四个国家。另方面,日本史学家经过考证和发掘,末卢国(在今松浦一带);
                    伊都国(在今福冈县前原町一带)、奴国(在今福冈市和博多湾一带)的位置已得到证实。不弥国的位置虽未定论,但它距奴国极近且是一个海岸国家,必然位于北九州博多湾的海岸边上。通过日本史学家的辛勤劳动,再现了第二段里程中首尾相衔的四个国家的位置,证明陈寿所记不虚。这四个国家的实际位置对了,只要一站一站地走下去,就通过本段路程,至于方向上的偏离和里程的长短,同第一段路程一样,并不影响实际行程。换句话说,本段里程的目的,在于通过北九州。


                    82楼2014-02-0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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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这里有个疑问:带方郡吏和魏使为什么不乘船直走獭户内海,而一定要从未卢国上岸走一段陆路再走海路呢?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考虑到当时存在于中日两国间的交往关系特点。正如倭人去魏都洛阳一定耍先到带方郡;样,魏使和郡吏去邪马台国也一定要先到卑弥呼女王设一大率职的伊都国。在一大率向女王报告并得到准许后,伊都国的一大率再派吏护送魏使,从博多湾乘船驶向邪马台国。这就是矮人传中所载:“王遣使诣京都、带方郡、诸韩国及郡使倭国,皆临津搜露,传送文书赐遗之物,诣女王不得差错”的基本内容。这种走法甚至已成为古代中日交往的惯例,从遣唐使到遣明使,中日两国间的国使往来,一直是以博多湾为中转地。不过那时伊都国的一大率机构,已为博多湾的大宰府所取代而已。


                      83楼2014-02-0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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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邪马台国位于北九州的筑后或熊本一带,那从不弥国开始的下一段路程决不会是水行。因为这不仅要考虑到郡吏常驻伊都国,熟悉往来路程这一基本事实,而且当时的北九州是“国国有市,交易有无”。在一般情况下,交通是随贸易的繁荣而发达的。特别是女王国在伊都设有一大率职,专门接待往来郡吏,不得差错。在这种情况下,魏使弄不清路程是不可能的,何况张政在回国时,尚有被魏封为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名女王官吏护送。难道可以这样认为,掖邪狗等二十余名女王官吏能够越过大海到达带方郡和魏都,却对距离不远的北九州找不到一条直达的陆路,一定要走水路绕行吗?显然,这不符合当时存在于北九州倭人国家间的交通状况。


                        84楼2014-02-0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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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是准备核了脚盆的吧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85楼2014-02-07 11:40
                          收起回复
                            第三段,从不弥国至邪马台国。这一段里程计以日而不计以里,有些史学家弄不清其原因,因而持否定态度,持九州说者尤其如此。其实,只要细心研读中日两国的古代文献,是不难解决的。原来在日本的邪马台国时代,日本是以日而不是以里计程。前二段里程计以里,主要是来自带方郡吏。前已述及,中日间的交通联系,可上溯至春秋战国时期。但是,这主要是指民间的交往,汉代及其以前各代的官吏没有去过日本群岛,因而不可能留下任何计程资料。奴国和伊都国的官吏虽然到过汉京,但是他们又没有以里计程的习惯。从公孙氏设带方郡起,不仅倭人往返频繁,而且郡吏常去伊都国。住在伊都国的郡吏逐渐掌握了从带方形至末户、伊都、奴国以及不弥国的海陆里程,在向带方郡的报告申,以汉族人计程习惯计以汉里或周里。但是他们对每一站间构距离掌握得并不精确,所以只以百里或千里作为计程单位,概略地表示里程的远近。魏使在出使邪马台国后向魏政府汇报时,使用了这些尚不准确的计程里数,陈寿在撰写矮人传时也照录了这些里程数字。


                            86楼2014-02-0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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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30 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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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陈寿在记述第三段里程时,出现了困难。邪马台国兴起较晚,在魏使以前,带方郡吏从未到过该国,因此魏使无资料可循。特别是无航海经验的魏使,在海中航行是难以计算里程的,所以,在向魏政府汇报时,只得借用倭人以日计程的方法表示第三段里程的远近。
                              关于这点,可从《隋书》倭人传所载隋使文林郎裴世清访日的行程中得到旁证。大业四年(公元608年)文林郎裴世清奉隋帝命赴日,下船后由倭王使臣小德阿辈台陪同向京城迸发,“经十日”到达京城郊外。隋使裴世清与小德阿辈台同行,尚且不能把十日行程化作具体里数,那么在三百五十年以前的邪马台国时代,魏使以日计第三段里程就不足怪了。所以,唐人在撰写《隋书》倭人传涉及日本群岛面积时,就直书“夷人不知里数但计以日。其国境东西五月行,南北三月行,各至于海。”


                              87楼2014-02-0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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