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到家。
有两个常一起吃饭的同事半年前就打赌,要徒步走环湖东路到环湖南路(环湖中的湖指的是滇池)一段,一直走到邻近县城。昨天约好今天一定出发,我赶紧说,要一起去监督,除我之外,其他人都认为不可能,疯了,结果我们今天真的出发了。
从早晨8:17分出发,全程公路徒步,到下午17:39分到达目的地,中途吃饭耗时40分钟,用在路上的时间实际是八小时30分左右,行程45公里。过程中一直有阵雨,天气非常适合徒步。
晚饭在县城吃的,有同事专程开车去接我们回来,除了“疯了”的评价,还有“牛!”
之前两人都认为我不行,我自己也从没走过那么长的公路里程,实际上我很不错,体力和速度都可以,身体没有任何不适,有个同事脚打泡了,另一个每周走山的同事还可以,但实力和我差不多。
感谢这半年来每天步行上下班和跳绳,尽管不能恢复到年轻时的状态,但为体力和耐力做了充分的储备。
这事算不算有意义?智者见智吧,我的想法是,走走看吧,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
还有,早上仍然是步行33分钟到的单位,没有跳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