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苦昼短(二)
移交的时候,杜少卿看着林清砚,欲言又止。
林清砚反倒笑了。
“杜大人,”他说,“您想说什么就说吧。”
杜少卿沉默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话:“林大人,您……您到底得罪谁了?”
林清砚没回答。
他只是抬起头,看了看天。
天很蓝,蓝得不像话。
诏狱逼宫的刑讯方式历来是花样翻新,什么弹琵琶贴加官,梅花楔子美人皮都已经是民间风传已久的恐怖故事来源,但犯人越发嘴硬,这刑讯的法子当然也是日新月异——
林清砚刚到就被放到了水牢,水也不深刚到他臀部而已,四周墙壁高耸光滑没有一处可以借力的地方,时间也不长,一个白天。
但人长时间在水里站着不动是会迅速失温的,为了保持体温不得不在水里活动,水中行动阻力比在陆地上大的多,时间一长人就会疲惫不堪,可水位的高度让林清砚只能站着,想要坐下,一定会被水淹过头顶。
林清砚撑过了四个时辰。
他快意识模糊的时候,头顶传来一个慢条斯理,温和带笑的声音:
“林大人,想好了吗?”
“招还是不招?”
泡在水里的人脸色是一种冻僵也似的青白,指尖死死扣着聊胜于无的一点青砖缝借力,十个指头都已经被泡的没了血色,却还能硬生生用抠砖缝的力道逼出一丝丝血迹来。
林清砚中间四个手指的指甲已经裂开了。
“招,我招。”
说话的那人是司礼监的人,听闻此话脸上是一种“不过如此”的表情。他微笑,着人温和有礼的把林清砚从水池里拉上来,道:“果然不愧是年少英才,识时务者为俊杰。”
“你想听我说的就是这两个字吧?”
那大太监一愣。
水从身上往下淌,林清砚被人架着,两条腿已经站不稳了,膝盖一弯一弯地往地上出溜,可他还是抬起头来,冲着水牢上方那个影影绰绰的人影笑了一下。
那笑容从青白的脸上浮起来,竟还有几分当年御街夸官时的意气风发。
大太监姓崔,御前的人,平日里见过的硬骨头多了去了,可这时候他却觉出一点不对劲来——不是林清砚招得太快,是他那两个字说得太轻巧。
“谋反”二字,落笔就是死罪,抄家灭族。谁招的时候不是涕泗横流、磕头如捣蒜?谁不是要先攀咬几个人出来求活命?
可林清砚就这么说了。
说得像在认一道无关痛痒的过失。
崔公公眯起眼,挥了挥手,让人把林清砚拖到审讯房里去。炭火烧起来,干爽的衣裳换上去,热姜汤灌下去,等那一层青白的脸色渐渐透出一点人色来,他才不紧不慢地坐到对面,把拂尘往臂弯里一搭。
“林大人方才说招,”他笑得很和气,“那咱家就记了。您说说吧,那晚的事儿,是谁指使的?同伙还有谁?藏匿何处?”
林清砚低着头,手指搭在膝上,十根指头都缠着白布,血还在往外洇。他沉默了很久,久到崔公公以为他晕过去了,才听见他开口。
“崔公公,”他说,“您是御前的人,见的案子多。您说说,一个谋反的人,为什么要挑在自己离席的时候动手?”
崔公公不答话。
“一个谋反的人,为什么要让刺客看见自己、还让刺客躲着自己?”
“那是刺客认得您,不忍下手。”崔公公答得滴水不漏。
林清砚笑了一声,笑声从胸腔里闷闷地滚出来,带出一阵咳嗽。咳完了,他才抬起头,那双眼睛被水泡得发红,可里头的光还是亮的。
“认得我,所以不忍下手,”他一字一字地重复,“那他们怎么不干脆杀了我灭口?杀了我,死无对证,不是更干净?”
崔公公的眉心跳了一下。
林清砚没等他说话,自顾自地往下说:“因为他们不能杀我。他们得留着我,让我活着进大理寺,活着进诏狱,活着受这些刑——然后,要么我熬不住,认罪;要么我熬住了,死在这儿。”
他顿了顿,声音轻下去,像是在说给自己听:“我死了,就是畏罪自尽;我认了,就是铁证如山。”
审讯房里静得只剩下炭火的噼啪声。
崔公公看了他很久,忽然站起身来,拂尘一扫,往外走。走到门口,他停了一下,没回头,只丢下一句话:“林大人,您是个聪明人。聪明人活不长的。”
门开了又合。
林清砚一个人坐在审讯房里,炭火烤着他湿透的衣裳,蒸出一层薄薄的白汽。他看着那扇门,忽然想起多年前的一个晚上。
那时候他刚中进士,还没入翰林,在老家县城里帮县太爷整理案卷。有一桩案子,是个寡妇被诬与人通奸杀夫,证据确凿,县太爷都要判了,他非要翻案。县太爷气得拍桌子,问他凭什么翻。
他说:“太巧了。”
“什么?”
“太巧了。通奸的时辰、杀人的地点、证人路过的时间——全都对得上,全都在最该在的时候出现。”他那时候年轻,说话不知道拐弯,“巧成这样,就是假的。”
县太爷愣了愣,后来再审,果然是有人陷害。
那年他二十一岁,因此案告破暗自得意。
如今他二十六岁,又碰上一个太巧的案子。
可这次身陷囹圄之人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