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180楼
回顾一下对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我说:真理是人对于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说,我认为真理是一种意识。
而你则认为:
普遍真理是:无限的、绝对的、纯粹的先意识而存在的“存在”。
阶段性真理是:有限的、相对的、有条件的先意识而存在的“存在”
很显然,你所说的“真理”,在我们看来是一种物质。
于是我告诉你,如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中所说的“真理”是你所说的“真理“的话,则这句话不通。
你有权利定义你的真理,但是,你不能用你的定义来取代我们对于真理的定义,并且在这样的取代之后,宣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站不住脚的。
老实说,你在上面的这样的逻辑,让人啼笑皆非的。用这种办法,对于任何理论我们都能驳斥。比如我说:1+1=2,你可以说,我们定义的2就是你所说的3,我们的定义3就是你所说的2,于是1+1=3,于是,1+1=2就是错了。
真的是让人汗颜。
回顾一下对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我说:真理是人对于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是说,我认为真理是一种意识。
而你则认为:
普遍真理是:无限的、绝对的、纯粹的先意识而存在的“存在”。
阶段性真理是:有限的、相对的、有条件的先意识而存在的“存在”
很显然,你所说的“真理”,在我们看来是一种物质。
于是我告诉你,如果“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中所说的“真理”是你所说的“真理“的话,则这句话不通。
你有权利定义你的真理,但是,你不能用你的定义来取代我们对于真理的定义,并且在这样的取代之后,宣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站不住脚的。
老实说,你在上面的这样的逻辑,让人啼笑皆非的。用这种办法,对于任何理论我们都能驳斥。比如我说:1+1=2,你可以说,我们定义的2就是你所说的3,我们的定义3就是你所说的2,于是1+1=3,于是,1+1=2就是错了。
真的是让人汗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