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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龙都街道的,99年以前,我有承包地6亩多,当时我从事打工。99年2次承包土地时,村委工作人员到我家统计时说:“你从事打工没时间种地,可以不承包。如果以后你想承包土地时,村委留有机动地供你承包。”所以我当时没有承包土地。但是2000年到2006年之间,村委把机动地【集体土地】给卖了;部分承包地强制收回,以1亩每年近2000元的价格转租出去建厂建院,只给承包户1亩每年400元。卖了几百亩集体土地的款项不知去向,村民未见一分。
     当我到村委要求承包土地时,村委推脱没有,并且得不到一分钱补助,而且一切收费还要照拿不误,不拿就停水停电。像我这种情况,请问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法:QQ:343643700
             电子邮箱:zjxwn@163.com


318楼2010-07-28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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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之规定,你属于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所以,在承包期内你不能再要求承包土地。
    诸城市司法局24小时法律服务专线,座机拨打12348,手机、座机拨打6121148,我们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319楼2010-07-29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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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6 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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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19楼
      你好!
          同时《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也规定: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虽然是口头协议,但是当时村委成员跟我说“你从事打工没时间种地,可以不承包。如果以后你想承包土地时,村委留有机动地供你承包。”
          这种情况,当时的约定有无法律效益?如果无法律效益是否该成员涉嫌欺骗?
               


      320楼2010-07-30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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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19楼
        你好!
            同时《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也规定: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虽然是口头协议,但是当时村委成员跟我说“你从事打工没时间种地,可以不承包。如果以后你想承包土地时,村委留有机动地供你承包。”
            这种情况,当时的约定有无法律效益?如果无法律效益是否该成员涉嫌欺骗?
                 


        321楼2010-07-30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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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131.34.*
          回319楼
          土地承包法二十八条也同时规定: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的机动地。
          请问1.机动地是用于调整土地的,村委给卖了是不是非法?
          2.我是不是应该从所卖的钱款中得到一定的补偿?


          322楼2010-07-30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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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我给别人安装了空调他没给全货款给我写了1000圆的借条,并注明什么时间付清,如果到期他不付怎么办啊 谢谢


            323楼2010-07-30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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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23楼
              如到期不付,请在两年之内以欠条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
                  诸城市司法局24小时法律服务专线,座机拨打12348,手机、座机拨打6121148,我们竭诚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324楼2010-07-3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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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5月,村委与孙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其中包括村西1.37亩。当时因孙某有一个蔬菜大棚,村会计以其土地太多为由,口头将该地块放在村民吴某的名义下,双方没有其他协议。2006年取消农业税后,吴某把该1.37亩地从孙某手中要回,全部种上了树至今。2010年,某企业建厂房需征用该地块,村委将补偿款2万余元全部补给了吴某。孙某认为,他与村委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应把补偿款给他,村委存在乱作为。请问:孙某要求是否合法?应怎样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26楼2010-08-05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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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6 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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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问的问题有点模糊。
                  首先,你要说明村委是与谁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该土地是否是在孙某的名下?
                  第二,如果该土地是在孙某的名下,吴某凭什么能要这块土地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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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7楼2010-08-05 17:13
                  回复
                    您好!感谢解答!补充一下:当时种地要交农业税,村会计只是口头表示“让吴某顶着”,孙某同意,实际上仍由孙某种植。村委与孙某签订的书面土地承包合同,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土地在孙某名下。2006年实行种粮补贴,吴某便以“顶着”为由找到村委要该土地,孙某当时没有找到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又多,便将该地给了吴某。2010年该地被征用后,孙某找到了该地的承包合同,发现该地实际属自己承包,遂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328楼2010-08-05 17:46
                    回复
                      你好:
                      首先,应当明确征地补偿款的补偿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从你的陈述来看,2万余元的补偿款中应当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无疑,该部分费用由实际投资人即吴某占有也是正确的;至于2万余元的补偿款中是否包括安置补助费需要你到有关部门核实清楚,该部分费用应当由土地承包者享有。
                      其次,孙某能否以土地承包者的名义享有征地安置补助费,其关键应当看其是否于2006年同意将土地交由吴某承包。如果孙某已同意将土地交由吴某承包种植,其实质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了吴某,征地安置补助费亦应当归吴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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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9楼2010-08-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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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确定孙某同意吴某流转?


                        330楼2010-08-06 14:40
                        回复
                             
                              回复:330楼
                              孙某是否同意将土地转包给吴某,关键看2006年吴某及村委会征求孙某意见时,孙某是否表示了同意,这种表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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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楼2010-08-06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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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这样的话,村委与孙某签订的书面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孙某无权主张自己的权益?


                            332楼2010-08-0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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