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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刁案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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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再分析肉体切片的问题:案犯居所不近江河,无法沉尸水底。尸藏室内,就算有三轮二摩,也将分尸袋装,才敢出门,袋子越大,目标越大。只有伪装成日常买猪肉、扔垃圾、出门旅游的样子,才不容易招致怀疑。分尸碎尸成必然,但是从厕所下水道排到化粪池,那是最好的办法。出门都不用,尸体粉末化,肉体分解成微生物食完全湮灭。尸骨无存,都无法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就一普通的失踪案。前提是:肉体组织碎细、熟透,骨头粉末化,钙质沉池底部生化作用后也变得面目全非。这时,将肉切片,细碎煮至烂熟,溶解很完成一半,剩下就是碎骨,最后是消除血迹,焚毁受害人衣物,作案者手套、床单,衣物。溶肉粉骨要燃料、电力、设备,也要技术,有些人会将肉越煮越硬,但是有技术的人可以在相同时间将肉煮溶,入口即化(形容之用,尊重死者)。案犯应当没有这样的技术(我知我也不会说,大家都懂)。加上当时奇寒,下水道可能堵塞,下水道排尸的念头只得放弃。


来自Android客户端34楼2020-03-0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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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和我的看法一模一样!大赞律师!但我不想回复那些问为什么不毁容破坏头颅的**!那时已经案发,只要是个人头,警方都会高度重视排查!凶手只需要让头颅这个罪证远离自己不需要毁坏头颅!那些**居然连这个都在问!律师以后不要回答**的类似问题,只回答理性思考后的提问!


    IP属地:海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5楼2020-03-03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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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03: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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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有那么多垃圾桶,为什么有一处地点在校园操场


      来自Android客户端37楼2020-03-03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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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猜测,各种推理,各种版本,都推理推的很合理的样子,
        其实案子没有那么复杂,也没有那么神秘,像这种杀人碎尸的案子犯罪人都没有高学历,
        【真实案例】像中国的分尸案A,某女大学生回学校的路上,碰到凶手,凶手就打招呼,小妹妹你叫啥名,女学生报上姓名,于是凶手就装作是老师,以学费没有交为由 把大学生骗致学校后的仓库,奸杀后并分尸。其实凶手和女大学生并不认识,他只是个初中学历得本地人,
        还有白银案高承勇,就是因为刁爱青的案子多年来没有破,才会被人传的复杂化,
        等南大碎尸案告破得那一天,大家可能会反省过来,原来案情那么简单,并不复杂,就是一个混混打招呼骗刁至家杀害之。只是他运气好,没有被抓到而已,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20-03-0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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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认识犯罪,更好预防犯罪:侦查秘密是不公开的,键盘福尔摩斯们只能就己知条件,去推理,重组现场,还原真相,籍以挖掘线索,助力破案,警示后人,保护好自己。就是各说各话,有人瞎编,有人以讹传讹,各种自相矛盾,逻辑混乱。所以我把自己的观点叫作猜想,即使盲人摸象,只要有全盘综合思维,也不会把大家说成象—把刀、—个扇、一条柱。


          来自Android客户端40楼2020-03-0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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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帖太厉害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20-03-0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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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包的分析:上海包、桂林山水包应当是六十至七十年代产物〈1〉若是凶手买的,那在1996,那他得50多了,到现在80多了,显然不可能。〈2〉凶手长辈买的,以凶手作案时,二三十岁推,六七十年代凶手才出生。有可能性。但这得是很穷的家庭,用个包都用个30多年,不舍得换新的。但是很矛盾的是,六七十年代日子好过点,常出门的人员才会买这些包来装重要的行李,农村穷人用一包袱的还比较多。用包应当是城里人,尤其是公家上班的,经常出差才必须要的。〈3〉凶手捡来的,原本自己用,出事后马上用作抛尸工具。〈4〉案发后,凶手到处找拋尸工具,在垃圾堆找着的。
              以上几种情况,我认为第三种可能性最大,凶手因此具备拾荒者的特征。


              来自Android客户端45楼2020-03-04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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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分析的还是比较好的


                IP属地:广东46楼2020-03-0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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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03: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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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不可忽视的证据:多个抛尸地点(除雪地外)有案犯足印,我国足印技术还是很好的,有世界级的足迹专家。凭此可以确定其身高、体重以及行走特征。


                  来自Android客户端47楼2020-03-0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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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你这个比较靠谱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49楼2020-03-04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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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情杀仇杀财杀奸杀,还有随意的泄愤杀人,变态杀人。尸体也没2000多块,你做律师的也这么不严谨,武断


                      来自iPhone客户端50楼2020-03-04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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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理性分析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1楼2020-03-05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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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屠夫\厨师的可能性分析(贴被吃):案发地属闹市区吧,故农民式屠夫不可能。职工式屠夫也不大可能,他收入高,有肉吃(当年这点就很好讨老婆),娶妻易,无为色冒死必要。屠场杀猪用电,分解猪用机械化,经常可见猪被电锯从头到股锯成两片拿到案台卖。职工式屠夫当然也用刀斩骨切肉(机器做不了的活),工作量很小,且流水线作业,很懂肢解人不见得,片肉的水平不比厨师。规模餐饮店厨师室内杀人奸淫没可能,天天营业的,动静那么大。个体餐饮厨师,基本上是家族经营,小如夫妻店,或亲友间合伙,这种可能性较小,极端的例子也会有,就本案来说,不大可能,厨师收入稍高,平时吃喝得好,找对象容易,女服务员多,也没必要为色冒丢命的险。


                          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20-03-0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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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肯定的是,凶手在案发时经济状况并不好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54楼2020-03-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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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0 03: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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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普遍性推理出案犯的特征:
                              (1)性别:男性
                              (2)年龄、身高、体重、行走特征:
                              A猜测:18-36岁,170--175厘米高,体重60-75公斤(比50公斤重的受害人多20斤至50斤形成力量优势)。
                              B科技助力:足迹专家可以凭足印对其进行年龄、身高、体重、行走特征推断,其行走姿态甚至可以做成电脑动画进行动态展示,配合AI技术在现实中与嫌疑人进行对比。
                              (3)犯罪动机:强奸杀人(如女方性器官尚完整,可以鉴定出来)
                              (4)居所:以最早抛尸地为中心的10公里范围内,有可能外延至20公里范围。一般有独立的厕所,
                              (5)居住状态:案发前(至少三年以上)常住上述居所附近,对南大以及附近街巷非常熟悉;案前时1.10--1.19应当是独居状态。
                              (6)通联情况:有自行车、二轮摩托、三轮车(机动车或人力车)之一或以上,作为日常交通工具或生产工具。
                              电话、手机估计没有,当时一般人家买不起、用不起。
                              (7)健康情况:身强力壮,精力充沛,能够长时间做机械性动作而不累;吃得多,性欲强。
                              (8)经济状况:处于社会较为底层,能解决温饱问题,没有很多盈余,行情不好时,可能会有经济危机需要借钱才能周转。
                              (9)文化程度:初中以下,直至文盲。(那时的高中毕业生都能找到好点的工作,在学而优则仕的年代,读得越多书的人自理能力越差,案犯应当很早出来社会,早熟,自理能力强,长期独立生活,刀工精细反映其可能有很多机会独立宰杀牲畜家禽并做厨。)
                              (10)习惯:生活以及工作较为有条理,顺序性、计划性、整齐性强,可能从事与放置、整理物品需要分门别类、排列组合、分割合并等工作量比较大的工作,不自觉形成的习惯。
                              (11)职业:寒冬晚6--10时,一般人回家做饭,吃饭后在家看电视为主。此时还在街巷或临街从事的工作或活动的人,有环卫工、拾荒者/废品回收,出租车、三轮二摩载客司机,餐饮业、日用品为主的销售业,影视播放、旅馆等;非法职业方面:乞丐、盗贼、劫匪、拐骗人贩,还有,以猎色为目的专找落单女子下手的色狼。
                              不能排除,此时受害人会与她之前认识的人(有可能是凶手)有约会,但是其职业无信息显示,显然不清楚。
                              (12)从上海包、桂林山水包、还有一个双肩包倒推凶手情况:旧包,不扔还用的人,要么很节俭(吝啬),要么很穷,要么六七十年代由长辈家人买来或单位发放(其长辈在公家单位,待遇还不错),要么作案前捡来用,要么别人赠送,雪天你说他临时专门为抛尸而到处露脸去捡来的,我不相信。
                              (13)带血手印的床单:如果这个血手印是不戴手套的,那就证据作用比较大,应当是案犯留下来的。床单上可能遗留有案犯的DNA生理检材,哪怕是微量,现时科技应当能够检定出来。如果我是案犯,我绝对不会用我自已的床单去包裹抛弃物。这反证出,案犯并非是高智商、高学历人群,他的作案并非完美无缺,有可能这就是致命的失误。


                              55楼2020-03-05 17:10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