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了一点语言学方面的观点,继而多了解了一点“康德主义”
那个学者蛮有意思的地方是,认为语言在一套严格的有限预设下将注定残缺的证据上升为系统理论的自由创造。
他用的反证是人如果完全体现了认识对象,也就成为无法自由的认识对象了。
我的理解是也就没法“自由”的夹带私货了,既然都成了上帝了那也就没法“自由”的当其他角色了什么的。
虽然我感觉这完全是一种空话式的瞎操心,但是这个思路倒是体现了权利趣味。
当然逻辑上就是全知就无能了,总之他是很执著于一无所知但大有能力的实践自由的。
就像他认为他人庇护政权没有学术道德却没有这种自觉,我认为人很多方面都体现出这种权力趣味。
故意被强调为“残缺和扭曲”的证据,是人类诡辩的好帮手。
至于他说的语言的主要作用是思考方面,倒是没有什么意外可以接受。
不得不说语言的“分封”价值,始终是一种本性的鸦片。
在谈论语言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放纵本性的取向了。
所以道德经的那个非常名,确实也是有道理的。
了解了这些之后,我更加在意的东西还是战争。
如果是说某革是因为人们迷信战争的力量,最终导致一地鸡毛。
那么人在什么程度上才是真的理智,什么程度上是在战争呢?
我绝对没有说战争一定会带来愚蠢,但是大概没有人会认为战争会带来良善吧?
无论是满足于战利品,还是被当作战利品。
肯定一个人是人,或者否定一个人不是人的想法当然是同时存在的。
人在打量另一个人,并且按照演技和内心的指引做出迥异的安排。
这何尝不也是一种战争。当然更准确的说法是战争内容中的战争策略(并非笼统的战争)。
人可以始终认识确认判断干涉反思自己的经验,但是对于外在的事物说到底也只能认识和干涉。
确认和判断和反思都是在对于内心中的概念进行操作,从这个角度来说暴力干涉是很合理的发展方向。
而且为了鼓励暴力,人也建立了丰富的文化激励和生物激励结构。
但人的生产创造又是确实制衡着暴力,是可以相抗衡的行为内容。
尽管人更倾向于将暴力作为目的和享乐,创造作为手段和副产品。
但是这些词确实我还是说的过于武断了,就认真的做个考察好了。
暴力的力,作用对象和力对吧。至于说暴主观上是打破休战客观上似乎无法界定。
对于父母来说,婴儿的任何自然行为恐怕都是不可控的暴力。
对于利益攸关者,贪婪和嫉妒完全可以使人非主观的抢占概念的领地。
就像坚持良善,对于庸俗和软弱的人来说也是一种暴力(比如主动攻击慈善家或者侮辱道德行为为愚蠢)。
所以单独以利己或者主观认同,不足以作为暴力的充分证据。
反之如果感情上允许,人又对于暴力享乐上瘾甚至膜拜。
因为人在物质界的主要手段只有认识和干涉,确认,判断,反思都在意识界完成。
从认识发展的角度来看,人的所有追求都可以转换为暴力。(甚至上升为生理反射和文化博弈上的)
所以暴力是无论在物质界如何体现,最终都是在意识界被真正识别的。
所以无法认可的认识和欲望行为可以视为暴力,以暴力为目的的一切认识和欲望手段也可以视为暴力。
可以综合在认识过程中去评估这份认识发展的过程是否打破一切规则。
但是反过来说欲加之罪又是根本无法辩护的,哪怕绥靖屈服任何规则。(所谓只有死了的苏联才是好苏联)
那么反过来思考既然一切行为和认识都是暴力,重点则在于如何非罪化。
比如说是否满足与所有人的主观追求,献祭弱者的暴力也可能被颠倒为颇具自省的弱者乞求。
如果所有人都可以利益攸关,也会主动合法化一些对于暴力的享乐。(比如献金和受贿的合法化)
即使在非理性和目的论的立场上,人也时常习惯于异化带来的创伤。(比如被动型人格)
但是这种思路又带来所有人都绝对有罪的副产品,是一种易受憎恨和傲慢的思路。
如果这个时候可以用爱来给相当一些暴力进行洗礼的话,无疑是人们乐见的。(尽管可能只是手段和借口)
那么继续向下进行,罪又是什么呢?
不限于生命表征的对于战利品的处置解释权吧,当然也可能是达成暴力目的的手段。
既然爱我为什么不能无条件承受我的暴力呢?既然爱我为什么不主动对我施加僭越呢?
到底罪和非罪化是产生于哪个环节呢?似乎时刻都可以翻转认识就是暴力的基础特征。
那么我大胆一点提出一个假设:暴力首先是对于自己的意志材料进行颠覆。
比如说顺从父母的好处是可见的,但是去颠覆就会成为暴力。
满足于玩具是即得的快乐,而去玩火和置身于危险则是暴力。
所有人都进行的霸凌和敲诈是常识,那么无法读懂空气的奉献也就成了暴力。
这是主观层面。
那么客观层面则是这层对于意志材料的颠覆是否符合具体个体的诉求。(就像所谓革命)
比如二维码在大家不习惯的防疫中是一种暴力,在习惯便利后反而成了一种骄傲。
如果一个原始人合计了一下,太阳里面有个鸟那么这就是暴力。
反过来所有原始人都这么认为了,这就是不可置疑的神话。
罪和除罪化可以表现为生理上的反射,比如针灸和拔罐也可以视为治疗。
也可以表现为上述的意识材料的颠覆操作。
如此看来,审判是对于暴力的认识和解释。
审判让所有的无差别的生理反射和颠覆活动成为了有差别的弱势暴力和必要暴力。
就比如贴个标签,就可以让良好的存在显得很恶心。
反过来说糜烂庸俗的罪犯,贴个标签也成了奉如圭镍的偶像崇拜。
如此看来,人对于暴力的享乐和对于审判的享乐还不是一回事。
在一定限度下确认,是信息的区块化和系统创造。但是在无限的审判下,人则可以满足自己的黑暗本性。
好累,先去睡了,醒过来再继续考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