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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447:听说跑跑被吊销教师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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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楼从法条上说明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负有义务。现在从法理上来说明。

家长是孩子法定的监护人,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这没有问题。孩子上学后,如果该项义务不转移到学校,家长又无法随时在学校里保护小孩,那么小孩的人身安全保护就处于空置状态,在学校里出了事没人负责,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这绝对是不合理的。因此,如前面所说的,家长与学校实际上形成了契约关系,家长转移了部分义务给学校,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


575楼2008-06-17 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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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5.230.89.*
    教育部以大欺小, 用行政手段干涉一个道德范畴内的问题.
    其实真正的目的恐怕是想压制讨论,为此事定调, 却不料引发更大的争论.

    本来不待见范跑跑, 可是教育部的做法更令人寒


    577楼2008-06-17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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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2 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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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117.75.*
      一个教师,如果教育部门不处理的话就是教育部门的失职


      578楼2008-06-17 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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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5.230.89.*
        一个教师,本身也是地震灾民, 他出于求生的本能逃跑了, 也没有伤害到其他学生. 难道灾难来时就只有他一个教师自顾逃命吗. 这样大的天灾,谁能抗的住啊. 因为逃命而处罚他是不人道的.

        其实从范跑跑几次辩论的情况来看, 这个人是很有思想的人. 他公布了自己逃跑的事实, 并不因为他对此有何骄傲, 也不因为他不知惭愧. 范跑跑真的胆小吗? 至少在精神上他还是勇敢的?

        他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社会, 一个大多数人都是要面子更要命的社会. 他希望以此提醒人们, 在对高尚道德的颂扬的同时也应该包容那些守法卑微甚至是道德上有缺陷的小人. 他为什么这么做, 其实是对这个社会一贯滥用主流民意压制异己思想和言论自由的一种对抗.

        如果说他有错, 那就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 错误的方式, 表示了他的思想. 没有顾忌到大众的感情, 把老百姓对于地震死难者的同情和对于大灾难时对慈善的期盼同他的理念很不幸的对立起来了. 

        其实普通老百姓对他这种思想的错误理解已经对他的本意来说已经是一种惩罚. 很多人好像站在他一边的人,包括我. 并不是支持他的行为, 而是反对对他不理智的批斗. 而教育部的处罚则是正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


        579楼2008-06-17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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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37.33.*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生命?如果不牺牲会怎么样?

          谭老师的行为正好就是必须牺牲自己来保住学生的生命,这就是极端事例,属于二选一。要么保住自己的生命,要么保住学生的生命,都活下来是不可能的,只可能都死。没人希望谭老师死,特别是家长,但是家长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死,所以这个时候必须选择,总有人牺牲的,总有人会当狗熊或英雄的,没得商量 .
          对极端事例又该怎么看?


          580楼2008-06-17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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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37.33.*
            过高的道德标准只会让人们无所适从,就算会愧疚那又怎么样?因为很多事你做不到就可以躲进愧疚的乌龟壳里,又能改变什么?
            在危险发生时,往往就是一瞬间,来不及考虑那么多,只能依靠本能,我觉得大众的舆论应该更加宽容,对依照生存本能的人应给与理解而不是一味的批判


            581楼2008-06-17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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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5.37.33.*
              我做不到我也有权利去谴责那些达不到高标却把自己合理化的那些人,那最后收益的还是我。我没有可损失的。如果我遭受危险,我希望有人能来帮助我,可是代价就是要让对方牺牲自己的利益,可能是生命。比如被歹徒拿刀抢劫,我希望有人救我,就算对方被伤害也要救我,他可能会死.可能那时我只能想到自己的安危。那我是不是很自私?这么想不合理? 
               
               
               作者: 125.37.33.* 2008 
              ===================== 
              这是确立社会整体道德价值观的问题,不是用个例或者偏激的角度能简单判断的,如果都按照你的观点角度去判断,那社会没必要提倡道德了,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道德直接或者间接的受益者,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嫌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是道德高标带来的结果,都按照你的圣人化标准,大多数人只能活在愧疚中,这是你希望看到的?出于安全考虑而不去保护他人,事后愧疚,这也是自私,不能因为你愧疚你就高尚,不是你处于自私考虑就选择逃命的理由,也不是因为愧疚所以免予批判的挡箭牌.


              582楼2008-06-17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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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32.72.*
                道德高标带来道德腐化。同时引发的问题就是所有人都是假话大王,或者变成真话小人


                584楼2008-06-17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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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02 1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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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0.17.159.*
                  二蛋这贴火了跑跑是个悲剧英雄


                  585楼2008-06-17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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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32.72.*
                    实际上这件事有点可笑。可笑的在于,我们用一个高标化的道德要求一个老师。这个高标化就是在大灾难面前,在自身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情景下,是否老师有义务或者说必须去救别人。如果符合这一道德标准的,就是好老师。反之,就不是坏老师(不存在中间派),如果这个老师因此而为自己辩解,那就是十恶不赦的老师,需要取消其教师资格。如果不想当坏老师,而实际上行为已经发生,则可以选择以下几个方法:一.沉默,低调,默念,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二.被别人注视到了,说假话,以达到高标要求。三.承认自己自私,并在事后,狠斗私念。并保证在下一次,可以为了保护国家财产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
                    因为大部分无法执行的道德标准。这就是鼓吹道德高尚化的结果。
                    我不是说道德不要高尚,而是说,道德是建立于现实社会的道德。在现实社会不可操作的道德,引致道德腐化。
                    在这件事中,标准道德应该是什么?我认为标准道德应该是保护自身的情况下,尽力帮助别人。具体到本事件,应该是教师应有保护自身的权利,也就是说他可以跑。但是应该同时尽力帮助别人,也就是说,至少他应该招呼他所在班级的同学一起跑。这是可以做到,并且应该做到的。我们不能指责范没有舍已为人,因为我们90%的人都做不到的事,但是应该指责他没有尽到自己可以尽到的道德义务,也就是说他没有引导他的学生一起逃离。也就是说,至少他的行为是在标准道德之下的。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大家会吵的原因。因为用高标道德去套他,会自省的人会明智的知道自己是做不到的,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做不到,凭什么要求别人要吧做到,那不是就拿两套行事标准行事,别人一套,自己一套,言行不一。既然如此,凭什么指责。而不会自省的人会愤怒,因为潜意识里会觉得范做的不对,但不对在哪里,无法指出,就会有高标道德来要求范,并且自我催眠说自己也能达到高标道德要求,并以此佐证范的行为不对。结果两派当然会吵。
                    我的要求是道德去圣人化,道德可操作化。当我们用可操作的道德要求来正视范的时候(要求保护自身的前提下,提醒学生逃命),就会发现,范的行为低于道德标准。
                    经地一夜的思考,我经历了一个倒范,后来又挺范,现在又倒范的过程。但是结果却是不同的。我认可范有保护自身的权利,但不认可他未到达到尽力帮助他人的道德行为,这是我们力所能及的。在这点上,我唾弃他。


                    586楼2008-06-17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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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什么用圣人道德要求普通人根本是陈词滥调,这里所涉的只是一个教师应有职份罢了。无端揣测对方的动机或造成论辩的原因毫无价值,说什么自省的人与卫道士的争吵更是无稽之谈,问题复杂化。

                      明明讲的是责任,偏偏要向道德上去扯。学校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职责,这是天职,先生教书育人竟然不包括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可说闻所未闻。前面法条列得清清楚楚,我都不想再讲。教师在危急时刻有没有义务救援学生与他在当时有没有能力救援是两码事,没有能力根本做不到任何救援行为他确实可以免责,问题是范跑跑前一秒还说没事,后一秒反应过来是地震竟可一声不吭撒丫子就跑,把满堂学生撂在危险中不管了,这就是渎职。他没有能力和勇气组织疏散,至少可以呼号示警,让大家迅速撤离教学楼吧?

                      是的,有筒子说那千钧一发的时刻怎么能照顾那么多?对了,说的就是这个事,在紧急时刻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学生还有一份责任一份义务,说明他骨子里根本没有把学生安危当回事,漠视自己的职业责任,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当老师。

                      哈耶克说课以责任的目的在于使人更具理性,而不会让行为完全遵从于自私动机的本能。赋教师有援助学生的义务是因为老师一般比未成年学生更有经验更有能力也更有权威,他所实施的救援才更有效率,更能保障人类的延续。范跑跑曲解了自由主义的原则,落入了霍布斯式的与邻为壑从林主义,完全没有意识到个人与他人与社会的联系密切相关,是不可分割的共同体。


                      587楼2008-06-1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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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震来临时到底是躲在课桌下安全,还是跑出去安全?
                        万一跑出去被砸了呢 ,反而躲在课桌下的没事?


                        589楼2008-06-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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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32.72.*
                          明明讲的是责任,偏偏要向道德上去扯。学校有保护未成年学生的职责,这是天职,先生教书育人竟然不包括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可说闻所未闻。前面法条列得清清楚楚,我都不想再讲。教师在危急时刻有没有义务救援学生与他在当时有没有能力救援是两码事,没有能力根本做不到任何救援行为他确实可以免责,问题是范跑跑前一秒还说没事,后一秒反应过来是地震竟可一声不吭撒丫子就跑,把满堂学生撂在危险中不管了,这就是渎职。他没有能力和勇气组织疏散,至少可以呼号示警,让大家迅速撤离教学楼吧?

                          -------------------------------------------------------------
                          很明显,教师守则或其他的同等法规,没有要求别人在自身生命受到威胁时依然要救助学生。所以说,这件事不是责任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正如我上面所说的,面对普适性道德,他是不合格的,但是缺少的是“至少可以呼号示警,让大家迅速撤离教学楼吧?”,而不是“舍已救人”。在这点上,我认为他是有违师德的,需要检讨与道歉。但这还不至于要“吊销教师证”。所以这件事,大家都在上纲上线,是很可笑的。还有就是,大家不要忘记,他也是一个灾民。


                          590楼2008-06-17 10:53
                          回复
                            很明显,教师守则或其他的同等法规,没有要求别人在自身生命受到威胁时依然要救助学生。所以说,这件事不是责任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正如我上面所说的,面对普适性道德,他是不合格的,但是缺少的是“至少可以呼号示警,让大家迅速撤离教学楼吧?”,而不是“舍已救人”。在这点上,我认为他是有违师德的,需要检讨与道歉。但这还不至于要“吊销教师证”。所以这件事,大家都在上纲上线,是很可笑的。还有就是,大家不要忘记,他也是一个灾民。 
                             
                             
                             作者: 61.132.72.* 2008-6-17 10:53   回复此发言 
                            ----------------------------
                            救人未必必须舍己。法律规定了学校要义务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这没有争议了吧。那么就是说作为责任履行人的教师有义务在危急时刻和突发事件中保护学生,从有无责任的角度上他与消防员的救火责任是一样的。这个责任可以因为消防员也面临危险而自动取消了吗?当然不是,因为每次施救过程中都可能面对危险,消防员应当在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妥善措施施救,而不是免责。即是说,并非只要面临了人身危险,所有应尽的义务就自动免除。教师相比消防官兵缺乏专业技能,从能力上讲要弱很多。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学校在突发事件中应及时救助、妥善处理,而不是一概免责。

                            中国有宣扬高大全的倾向,但这不能当标签到处贴,因为以前有这种倾向而给所有鼓励或处罚行为扣帽子,这走向了反面的极端


                            592楼2008-06-17 11:19
                            回复
                              2026-05-02 12: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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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58.40.*
                              不想评价范跑跑的行为,只想说件发生在我女儿班上的事情。

                              我女儿是重庆某知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在5`12下午12`28分地震来临时,他们正在教室里做作业,班主任老师正在年级办公室备课。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班主任老师风一般跑过来打开教室的前后门,大喊一声“三年级九班的孩子们快跟我跑!!!”于是,这位老师就站在楼梯口等九班的孩子都跑出来后,在孩子们身后跑出了教学楼。

                              第二天很多学生家长都打电话感谢这位老师,感谢她在最危急的时刻是想着全班的同学,而不是只想着她自己的儿子,其实她儿子所在的班级是在离年级办公室最近的隔壁教室。这位朴实、平凡、伟大的老师这样给家长们说:“不要说谢谢,我儿子的班主任也会立即通知他们班的学生跑的”。

                              不要说重庆不是震区,当时一切情况都是未知的。


                              594楼2008-06-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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