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3楼从法条上说明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负有义务。现在从法理上来说明。
家长是孩子法定的监护人,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这没有问题。孩子上学后,如果该项义务不转移到学校,家长又无法随时在学校里保护小孩,那么小孩的人身安全保护就处于空置状态,在学校里出了事没人负责,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这绝对是不合理的。因此,如前面所说的,家长与学校实际上形成了契约关系,家长转移了部分义务给学校,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
家长是孩子法定的监护人,监护人有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这没有问题。孩子上学后,如果该项义务不转移到学校,家长又无法随时在学校里保护小孩,那么小孩的人身安全保护就处于空置状态,在学校里出了事没人负责,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这绝对是不合理的。因此,如前面所说的,家长与学校实际上形成了契约关系,家长转移了部分义务给学校,学校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