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胁迫罪、强要罪
(一)胁迫罪
胁迫罪,是指以加害他人或他人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或者财产相通告胁迫他人的行为,处2年以下惩役或者30万日元以下罚金(第222条第1款、第2款)。前述胁迫行为,日常生活中一般称“恐吓”。如第7集日语剧名用的是“胁迫”一词,绝大多数翻译为“恐吓”,有个别翻译为“威胁”的,也可以接受。胁迫通常具有明确的目的,往往成立强要、抢劫、敲诈勒索等罪。而在实际案件中,只是暗示某种要求而不明示的情形也比较多。通告的内容,是对所规定的法益有“加害意图”,即必须是将来的加害,且通告者本人可以直接或间接支配、左右、引起该加害,比如说告知他人“我要杀了你”。
第7集《每月一件礼物恐吓事件》中,小川医生对毛利小五郎说,两年前开始每个月都有人(之后证实是荻野智也的父亲)寄礼物(小孩玩具)和100万日元给他,最近一次寄了2500万元日元给他,其后毛利小五郎发现有一封信,信的大意是用2500万日元买小川医生的东西。只凭礼物和信,尚不能说荻野智也的父亲有“加害意图”。第666集《雨夜的恐吓犯》中,辛岛义纯在狱中给芦田美绪写过信,信上有“等出狱了可得好好拜访拜访你”、“给我记着,等我出来”之类的话,由于这些话比较模糊,很难认定辛岛义纯有加害意图。第10集《足球选手恐吓事件》中,上村直树给量子发传真说“违反了约定,我想你再也见不到你弟弟了”,一般都会理解为“我要杀了你弟弟”,这就能认定为有加害意图(只不过上村直树并非构成胁迫罪,而是构成如下所述的强要罪)。
(一)胁迫罪
胁迫罪,是指以加害他人或他人亲属的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或者财产相通告胁迫他人的行为,处2年以下惩役或者30万日元以下罚金(第222条第1款、第2款)。前述胁迫行为,日常生活中一般称“恐吓”。如第7集日语剧名用的是“胁迫”一词,绝大多数翻译为“恐吓”,有个别翻译为“威胁”的,也可以接受。胁迫通常具有明确的目的,往往成立强要、抢劫、敲诈勒索等罪。而在实际案件中,只是暗示某种要求而不明示的情形也比较多。通告的内容,是对所规定的法益有“加害意图”,即必须是将来的加害,且通告者本人可以直接或间接支配、左右、引起该加害,比如说告知他人“我要杀了你”。
第7集《每月一件礼物恐吓事件》中,小川医生对毛利小五郎说,两年前开始每个月都有人(之后证实是荻野智也的父亲)寄礼物(小孩玩具)和100万日元给他,最近一次寄了2500万元日元给他,其后毛利小五郎发现有一封信,信的大意是用2500万日元买小川医生的东西。只凭礼物和信,尚不能说荻野智也的父亲有“加害意图”。第666集《雨夜的恐吓犯》中,辛岛义纯在狱中给芦田美绪写过信,信上有“等出狱了可得好好拜访拜访你”、“给我记着,等我出来”之类的话,由于这些话比较模糊,很难认定辛岛义纯有加害意图。第10集《足球选手恐吓事件》中,上村直树给量子发传真说“违反了约定,我想你再也见不到你弟弟了”,一般都会理解为“我要杀了你弟弟”,这就能认定为有加害意图(只不过上村直树并非构成胁迫罪,而是构成如下所述的强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