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下,53楼的拟音是费锦昌提出的,只能算一家之言而不是规定,比如浙江财经学院的何华珍就针对他的观点提出过一个修改建议
http://www.docin.com/p-464826389.html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费锦昌还是何华珍,他们的构拟都有两个基本原则,我无法认可:
一是,但凡古代中国出现过的俗字,就不认为是日本原创,否认其为日本国字。这种观点其实是民族虚荣心在作怪,西学中源的一种变种,因为很多日本国字起源完全可以考订清楚,明明与中国的地方俗字有着独立的起源、代表不同的意思、有着不同的读音,这种情况仅凭字形正好重合就认定为一个字、然后把古代中国某个时期某个地域的俗字读音加强到域外,学理上无法说通。
二是,两人都认为,为辞典编纂方便考虑,能不增加义项尽量不增加,同时为群众考虑,字型越像某字就尽量往某音上拟。这种思维本质上和承认“空穴来风”两义一样,是一种从俗从众的表现,但在逻辑上却反而有矛盾:编纂字典方便与群众异读本质上是对立的,比如既然“込”字作为“迂”的俗字、放弃读yu而为读音方便拟作ru、那么本帖的“喰”字,群众有几人能一眼看出曾经是“餐”的俗字?为什么不拟作shi?(何况拟作shi有字源和日本音读依据)至于他们置康熙字典收录的正字“雫”的读音na于不顾、径自拟作xia,完全是自乱体例了。至于把“枠”拟作za,纯粹因为右半变看着像“杂”而全然不顾日文简化字“醉”作“酔”、“粹”作“粋”,放弃现成的“椊”字而另拟字型生造发音,更是近乎闹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