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吧 关注:1,772,762贴子:18,995,079

回复:朋友见义勇为撞死劫匪 到底谁该承担责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撞的好!要是见义勇为也犯法明天我也拦路抢劫去,专抢圣母党。


来自手机贴吧898楼2011-11-02 15:18
回复
    如果当时报警而不是那位大哥见义勇为的话!估计紧察们都当了马后炮了!,到时候又让那些歹徒逃之夭夭!


    来自手机贴吧900楼2011-11-02 15:19
    回复
      2026-01-21 06:03:3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QQ7965202


      来自手机贴吧901楼2011-11-02 15:21
      回复
        中国国情


        IP属地:山东902楼2011-11-02 15:22
        回复
          以前有过这种状况,很负责的说,见义勇为的朋友应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因为法律里规定了,在侵害发生过程中,受侵害人或第三人为防止侵害发生而进行的反抗行为导致侵害人受伤或死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在侵害终止后对侵害人造成的伤害属于故意伤害,这个案子里,抢劫犯是在逃跑的时候被撞死的,不属于在法律定义的“侵害发生过程中”,所以见义勇为者要负刑事责任,这不是我说的,以前有过这个案子,一个出租车司机被人抢劫了,抢劫者抢了钱就跑了,然后出租车司机发现了劫匪,就开车去追,然后把劫匪撞在墙边,劫匪双腿骨折,结果判了出租车司机故意伤害罪,不仅要赔偿,还得坐牢,我也觉得抢劫犯死不足惜,但是有时候法律就是这么不公平


          IP属地:北京903楼2011-11-02 15:22
          回复
            没看见凌同志的车也撞坏了么!再说凌同志也不是故意把别人撞死的啊!那两个抢劫的人罪有应得,自己又不是没有手,不会踏实挣钱么,抢什么劫,这次把自己命都抢丢了也是活该.凌同志也是想拦截歹徒,无罪无罪!!


            来自手机贴吧904楼2011-11-02 15:22
            回复
              现在法律是干嘛用的  就是维护坏人的


              来自手机贴吧905楼2011-11-02 15:23
              回复
                死者在抢劫的时候已经丧失了做人的权利,死了活该,和撞死一条狗没区别!


                906楼2011-11-02 15:23
                回复
                  2026-01-21 05:57:35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我觉得你说得对!网络没有限制,所以可以随便爆粗!希望你不要在意!


                  IP属地:上海907楼2011-11-02 15:23
                  回复
                    其实见义勇为行为受法律约束才是一个正常社会常态,但问题是现在的社会早已非正常了,在这种情况下,矫枉过正也在所不惜。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908楼2011-11-02 15:24
                    回复
                      我还是觉得定交通事故比较合理了,另个赔偿是肯定要的,再就是政府要对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奖励,这样才是赏罚分明。


                      910楼2011-11-02 15:28
                      回复
                        歹徒死也是意外,谁知道歹徒的摩托车技巧如此差还好意思出来抢劫.另外,歹徒穷还生两个孩子干什么,不知道计划生育??


                        来自手机贴吧911楼2011-11-02 15:29
                        回复

                          加总代,验证16888


                          912楼2011-11-02 15:30
                          回复
                            天不保我。


                            来自手机贴吧915楼2011-11-02 15: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