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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论田成有法官的 “一个标杆、一个典型”★★(原创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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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本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该人属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理当处死



621楼2011-07-19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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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599 你个sb想好了再说,滥用死刑,给李昌奎判死刑是滥用死刑啊,去nmd,你如果让我碰见了非揍你不可


    622楼2011-07-19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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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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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药家鑫和李昌奎也敢叫“滥用死刑”?他们本来就该死


      来自手机贴吧623楼2011-07-1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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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觉得他的后台比药大?


        IP属地:辽宁625楼2011-07-20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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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


          来自手机贴吧626楼2011-07-20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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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节严重与否,是法官依据多方面(包括律师,当事人,陪审团,等)作出判断。
            司法的独立性很重要。不是您觉得他重他就重,也不是很多人觉得他重他就重。这是变相的“人治”,不是“法治”
            17年前,辛普森案宣判,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暂停办公,打开电视收看裁决结果。看到陪审团裁决辛普森无罪,总统沉吟半晌,没有说这是正义的胜利,而说:这是美国司法的胜利。
            (当然,司法的独立性首先要求的就是法官要清廉,干净,案件要公开透明
            法院应当正视司法公信力低下的现实。。。。。。。这也是中国国情吧)


            627楼2011-07-20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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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光是考虑程序,还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对于社会的影响。
              如果这次轻判,那么下次也会轻判。
              这样的法律会失去威慑力。


              628楼2011-07-21 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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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人家田大人说的是十年以后的法律,现在的不算地!


                629楼2011-07-2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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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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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该死是因为他杀了人 田更该死 因为他会使很多人杀人


                  630楼2011-07-2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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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为了让自己的行为能够成为一个里程碑,很多官员早已经不在乎平民的生死了!
                    这大概就是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思想吧!


                    631楼2011-07-21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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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都是有内幕的


                      632楼2011-07-2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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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成有
                        我想对你说:
                        你就是法官队伍里的粪草
                        你就是司法腐败里面的典型
                        你就是李昌奎的帮凶
                        你就是和谐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你就是人民眼里的眼屎
                        你就是人民的阶级敌人
                        我们没有权利去判你死刑
                        但是在道德那里====你永远都要下地狱
                        在那里===你已经被良心判下了死刑


                        633楼2011-07-21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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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楼主言论,那个云南高法派出来个没脑子的发言,应该查一下,这个家伙是怎么枉法的!


                          IP属地:辽宁634楼2011-07-2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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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没脑子,是脑子发热了,想出名想疯了!


                            635楼2011-07-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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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23 21: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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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够令我愤怒的不是李昌奎,而是田成有!
                              世界上,比李昌奎还要坏的人有很多,总是斩不尽,杀不绝的!
                              但是,这么包庇犯人的法官,才是让人最气愤的!
                              拿着群众给他的奉禄,却在维护伤害群众的人,为的只是为自己树立一个标杆!创下一个名声!
                              为了他的名声,他可以牺牲一切,名括他自己的生命,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去顾及他人的生命!在他的眼里,只要能历史留名,他可以不顾一切!
                              这种人,比李昌奎还要可恶!!!


                              636楼2011-07-22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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