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烟吧 关注:754,986贴子:11,437,819

回复:戒烟第6天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IP属地:北京549楼2011-12-02 10:46
回复
    提一个问题,一个人戒烟了,也保持了一段时间,应当很高兴地到处宣扬吗?为什么?


    IP属地:北京550楼2011-12-03 20:54
    回复
      2026-03-17 13:39:1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207天


      来自手机贴吧551楼2011-12-04 15:32
      回复
        如果是我戒烟成功了,我会到处去宣扬的,因为戒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但是我现在不会在别人面前炫耀,因为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才算戒烟成功,经常还是会馋,还会梦见抽烟


        来自手机贴吧552楼2011-12-04 15:35
        回复
          208


          来自手机贴吧553楼2011-12-05 20:29
          回复
            宣传戒烟这件事需要我们去做,但要注意,宣传戒烟是为了利益更多的人,促使吸烟的人戒烟,使社会大众对二手烟的防范意识提高,但是,我们普通人也是好名的,也有虚荣心,有的时候很容易就在不自觉中将这种心态表现出来,所以决不能把戒烟这件事当工具去显示自己的能力,这样就会招来别人的反感.也就是说应该用爱心去宣传,不应该为私利而显示.
            用爱心去宣传戒烟自己就会去选择适当的时机,适当的方法等,这样宣传戒烟这件事不但可以利人,同时对自己做人也很有帮助,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是核心的原则.
            


            IP属地:北京554楼2011-12-05 21:31
            回复
              210


              来自手机贴吧555楼2011-12-07 08:15
              回复
                看样子想戒烟还真的很难啊。
                yan.uname.cn


                556楼2011-12-07 08:22
                回复
                  2026-03-17 13:33:1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IP属地:山东557楼2011-12-07 11:49
                  回复
                    戒烟其实就是下不下得了决心的问题


                    来自手机贴吧558楼2011-12-07 21:31
                    回复
                      212


                      来自手机贴吧559楼2011-12-09 09:40
                      回复

                        抽烟是人生最没有意义的事!



                        IP属地:河南560楼2011-12-09 10:05
                        回复
                          终于可以用电脑发了


                          561楼2011-12-09 11:06
                          回复
                            老狼还来,带着酒
                            喝点把烟忘 了



                            IP属地:北京562楼2011-12-09 11:12
                            回复
                              2026-03-17 13:27:16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125


                              563楼2011-12-12 09: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