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33
不要总要求对方信任自己,不要总要求对方偏袒自己。
因为当我们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我们已经成为了“不信任”“不偏袒”的一方。
你若信任,何必责问不信。
你若偏袒,何必纠结不信。
我认为,一段关系中的信任与偏袒,它从来都不是等价的。
它不是可以量化、可以等价交换的东西。
倘若成为了可以交换的东西,那多少有些虚伪。
总得先有一方付出,先有一方信任,先有一方偏袒。
而后才会有可能出现另一方的付出,另一方的信任,另一方的偏袒。
然而这份提前的付出,这份提前的信任,这份提前的偏袒,面对的向来不是确定性的等价交换,而是不确定性的随机结果。
我以为,这叫作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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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要求徒弟仰慕,徒弟要求师父完美。
乍一看彼此促进各取所需,师父得到了认可感徒弟得到了安全感,当然这只是其实一小部分,还有很多其他的感情 这里不一一赘述。
可实际呢,仰慕和完美的背后,是何等苛刻的要求,是不容对方和自己心中那个理想的形象有半分差池。
师父不能出现错误(不仅是行为上的,还有人格的,品德上的;而且这个标准,并非社会普遍认可的标准,而是徒弟心中的标准),否则徒弟会怀疑这个师父可靠吗?
徒弟也不能出现错误(同上,此处为师父心中的标准),否则师父会怀疑这个徒弟可塑吗?
对于这样的关系,我只觉心累。
每一步都要算计,都要去精心计算值还是不值。
真累。
或许,我也会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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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师父,练就糊涂病,健忘症,睁眼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