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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公道粽,浓眉亮眼睛,有个问题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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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说,按你的说法"有用"而她没有呼吁,那她就是导致熊猫惊吓的直接罪魁祸首?这里只能说她不作为,就像街上看到有人偷东西,你明明看见了,但是你没有英勇的站出来抓小偷,结果小偷跑了,失主的东西丢了,那么这次偷盗事件的罪魁祸首就是你,你得给失主道歉甚至赔偿????????????? 

道理讲不通嘛!!!!!!!!!!!!!!!!!!!!!!!!!!!!!!! 
 
 
 作者: 粽是说两句 2006-1-22 23:59   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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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那群小偷本来是专门为了给你做生日去的,后来手贱,偷了东西。你该不该负责任呢?!


78楼2006-01-23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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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82.23.*
    作者: 221.205.26.* 
    这几个用一生付出实际行动关爱过大熊猫的人,你喊的上
    一个名字吗


    79楼2006-01-23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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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0 14: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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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熊猫频临灭绝,自然环境被人为破坏, 

      试想如果人类不寻求自身的高速发展,破坏自然环境,熊猫能沦落至此吗???? 

      由此而出的连带责任,你作为一个人是不是也应负责任呢?????? 

      还有被称为玉米的人杀了人,李宇春作为玉米的偶像和公众人物是不是也要负责任呢 

      李宇春借熊猫做秀炒作,其实你这句话早就给她下了定义,你没有考虑她的处境,没有考虑她的背后有主办方,没有考虑她是在工作,甚至现场有那么多办事不力的人,他们也是拿薪水的,你把帐算到一个人的头上,你的公平从何谈起,你可以声讨她,但是你也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声讨她,你果断的把这件事的所有责任追加在她的头上,居心何在?????? 

      用你的良心说话,你真的有付出实际行动关爱过大熊猫吗??????? 
       
       
       作者: 221.205.26.* 2006-1-23 00:00   回复此发言 
      ========================================================

      大熊猫现在的处境,我们人类都负有责任。正因为如此,才需要像李宇春这样的明星,也需要玉米这样的普通人,更需要我们大家,一起来真心关爱大熊猫。而不是为了给房地产做广告,就把熊猫宝宝弄出来做秀。更可恶的是,竟然完全忘记熊猫宝宝的娇贵,视之如无物,仍然像在演唱会一样,做秀,喧哗,造势,拍照,拥挤。

      爱护大熊猫,要用真心,而不是走形式。用代言熊猫城来捐助大熊猫,歌迷适度捧场,都可以理解。但闹到如此境地,把熊猫宝宝吓晕过去,实在太过分了。


      80楼2006-01-23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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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170.239.*
        就你的逻辑,为我过生日,为我偷钱就要我负责吗,我叫你偷了?


        81楼2006-01-23 00:12
        回复
          • 59.34.230.*
          浓眉亮眼睛 
          --------
          还叫亮眼睛,我看你是瞎了眼。你应该叫记者把闪光灯关了吧,我怎么看靠最近的都是记者?


          82楼2006-01-23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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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浓眉亮眼睛 2006-1-22 23:49   回复此发言

            1\但玉米的狂热是因为李宇春而起,李宇春靠近熊猫做秀也确实把更多的尖叫和闪光引向了熊猫宝宝。李宇春完全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手势,提醒玉米不要喧哗,不要吓坏熊猫宝宝。可惜她没有做。 __________确实,你说的做法是最得体的\最成熟的做法,而她没有,只能说她还很幼稚,还不成熟,做事情有考虑和欠缺的地方.但是也只能说明这些,而无法得出是她伤害了熊猫宝宝的结论,要论证她伤害了熊猫宝宝,必须有直接的伤害的依据,而不能说她没有阻止这个,没有阻止那个.打个比方,硫酸泼熊事件,如果照你的理论,那提供硫酸的人\那个人的学校\哪个人的家长才是罪魁祸首,应该判他们,因为他们没有去阻止.这也讲不通嘛!!!!!!!!!!!!!!!!!!!

            2\玉米应该为吓坏熊猫宝宝负主要现场责任,而李宇春也应负失职失察,纵容助长玉米喧哗的现场责任。 _______________LYC不是YM的监护人,她们只是偶像和歌迷的关系,LYC没有要为YM的错误买单的义务,否则,如果万一哪个YM不洁身自好,犯了什么问题,那还得LYC来负责????那所有的偶像就都不要当了,歌迷本来就是鱼目混杂,就是犯罪的人也有权利喜欢谁,难道他的犯罪也要偶像来买单.讲不通嘛!!!!!!!!!!!!!!!!!!!!!!

            3\而李宇春作为玉米的偶像和公众人物,更应付借熊猫做秀炒作的道义上的连带责任。她不道歉,情理难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S借熊猫作秀的应该是商家吧??如果熊猫不来,LYC该走的秀仍然会走,该正的钱仍然会正,熊猫来不来MS对她并没有太大影响,所以从逻辑上讲她在主观上没有借熊猫作秀的理由.更何况只是主办方邀请的明星,难道韩红和孙楠共同去参加活动,还有韩红借孙楠作秀的说法?讲不通嘛!!!!!!!!!!!!!!!!!!! 

            她不道歉,情理难容???????????错都没讲清楚,怎么道歉???????????????


            83楼2006-01-23 00:24
            回复
              • 59.34.230.*
              把嘴闭上,闪光灯关掉,静静地等着看。 

              就这么简单。 
               
               
               作者: 浓眉亮眼睛 2006-1-22 22:49   回
              --------
              你也把手停下,电脑关掉,这不是更简单吗


              84楼2006-01-23 00:24
              回复
                就你的逻辑,为我过生日,为我偷钱就要我负责吗,我叫你偷了? 
                 
                 
                 作者: 61.170.239.* 2006-1-23 00:12   回复此发言 
                ======================================================

                知情不报,看到犯罪行为不制止,反而给予便利,推波助澜,事后帮助掩盖包庇纵容。这种行为就算无法定罪,至少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吧。


                85楼2006-01-23 00:27
                回复
                  2025-12-30 14: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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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那群小偷本来是专门为了给你做生日去的,后来手贱,偷了东西。你该不该负责任呢?! 
                   
                   
                   作者: 浓眉亮眼睛 2006-1-23 00:07   回复此发言 
                  _____________
                  那谁偷了东西当然应该是谁负责.偶们讲犯罪心理学,有的罪犯贪污受贿就是为了让自己父母\爱人\子女能有好的物质生活,难道他犯了罪也要这些人来负责任???????讲不通嘛!!!!!!!!!!!!!!!!!!!!!!


                  86楼2006-01-23 00:29
                  回复
                    • 221.205.26.*
                    爱护大熊猫,要用真心,而不是走形式。用代言熊猫城来捐助大熊猫,歌迷适度捧场,都可以理解。但闹到如此境地,把熊猫宝宝吓晕过去,实在太过分了。 
                     
                     
                     作者: 浓眉亮眼睛 2006-1-23 00:11   回复此发言 
                     
                    ----------------------------------------------------------------

                    你该批判中国的素质教育,李宇春算哪根草,她再有能耐也不能在出来半年把那么一大群人调教的如此之标准吧,况且熊猫并没有吓晕过去,你晕过去还能吃东西吗??
                     
                    而且所谓的走形式都是主办方策划的,你难道让她在匆匆往来之际重新去策划,可能不可能?????你要问问她后面的势力允许不允许,就像中国那么卖假药的,中间牵扯了多少人,不是随便一个人可以左右一件那么多人策划的事情的,

                    房地产做广告,就把熊猫宝宝弄出来做秀。

                    你终于承认是主办方的问题了,不是李宇春把它请出来的,是吗???


                    87楼2006-01-23 00:29
                    回复
                      知情不报,看到犯罪行为不制止,反而给予便利,推波助澜,事后帮助掩盖包庇纵容。这种行为就算无法定罪,至少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吧。 
                       
                       
                       作者: 浓眉亮眼睛 2006-1-23 00:27   回复此发言 
                      _________________
                      这个扯远了,MS跑题了,如果有人犯罪,肯定是你说的那样.

                      可是现在偶们探讨的是在一个喧哗的场所,熊猫被惊吓了,这个问题.

                      这里没有什么知情不报和所谓的犯罪行为,跑题了.跑题了!!!!!!!!!!


                      88楼2006-01-23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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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82.23.*
                        “有怎样的粉丝,就有怎样的偶像!”
                        -----------------------------------
                        从N个玉米贴里偷来的


                        89楼2006-01-23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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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1.139.151.*
                          看了一遍贴子,得到的感觉是李宇春在这件事上是个白痴.犯不着道歉了.


                          90楼2006-01-23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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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晚了.偶要睡觉了,大家继续,替偶把楼顶主,明天偶再来!

                            88!!!!!!!!!!


                            91楼2006-01-23 00:37
                            回复
                              2025-12-30 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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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但玉米的狂热是因为李宇春而起,李宇春靠近熊猫做秀也确实把更多的尖叫和闪光引向了熊猫宝宝。李宇春完全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手势,提醒玉米不要喧哗,不要吓坏熊猫宝宝。可惜她没有做。 __________确实,你说的做法是最得体的\最成熟的做法,而她没有,只能说她还很幼稚,还不成熟,做事情有考虑和欠缺的地方.但是也只能说明这些,而无法得出是她伤害了熊猫宝宝的结论,要论证她伤害了熊猫宝宝,必须有直接的伤害的依据,而不能说她没有阻止这个,没有阻止那个.打个比方,硫酸泼熊事件,如果照你的理论,那提供硫酸的人\那个人的学校\哪个人的家长才是罪魁祸首,应该判他们,因为他们没有去阻止.这也讲不通嘛!!!!!!!!!!!!!!!!!!! 

                              2\玉米应该为吓坏熊猫宝宝负主要现场责任,而李宇春也应负失职失察,纵容助长玉米喧哗的现场责任。 _______________LYC不是YM的监护人,她们只是偶像和歌迷的关系,LYC没有要为YM的错误买单的义务,否则,如果万一哪个YM不洁身自好,犯了什么问题,那还得LYC来负责????那所有的偶像就都不要当了,歌迷本来就是鱼目混杂,就是犯罪的人也有权利喜欢谁,难道他的犯罪也要偶像来买单.讲不通嘛!!!!!!!!!!!!!!!!!!!!!! 

                              3\而李宇春作为玉米的偶像和公众人物,更应付借熊猫做秀炒作的道义上的连带责任。她不道歉,情理难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MS借熊猫作秀的应该是商家吧??如果熊猫不来,LYC该走的秀仍然会走,该正的钱仍然会正,熊猫来不来MS对她并没有太大影响,所以从逻辑上讲她在主观上没有借熊猫作秀的理由.更何况只是主办方邀请的明星,难道韩红和孙楠共同去参加活动,还有韩红借孙楠作秀的说法?讲不通嘛!!!!!!!!!!!!!!!!!!! 

                              她不道歉,情理难容???????????错都没讲清楚,怎么道歉??????????????? 
                               
                               
                               作者: 粽是说两句 2006-1-23 00:24   回复此发言 
                              ===============================================================

                              我说李宇春直接伤害了熊猫宝宝了吗?!

                              玉米为什么去参加熊猫城活动?!不就是为了给李宇春造势么。玉米为什么尖叫拥挤拍照?!不就是因为李宇春么。玉米的尖叫拍照为什么会集中到熊猫宝宝?!不就是因为李宇春靠近熊猫笼子做秀,喂食,摆POSE么。

                              李宇春从玉米的造势中取得了利益,自然也应负起玉米恐吓熊猫宝宝的道义责任。李宇春确实没有直接伤害熊猫宝宝,但李宇春引发了玉米的狂热,并且将狂热引向熊猫宝宝,造成了熊猫宝宝被吓晕,在这个过程中,她丝毫没有做出任何引导呼吁歌迷的动作,反而助长歌迷狂热。她难道真是幼稚,不成熟到白痴的境界?!

                              希特勒是纳粹领袖,他引发的民族狂热导致了上百万犹太人的死亡,可他手上没有沾一滴犹太人鲜血。照你的逻辑,他是无辜的,不知情的,不用负一点责任,也不需要被批判和道歉?!

                              日本天皇,日本军国主义精神领袖,他手上也没有沾一滴中国人的鲜血,他也不需要负责任和道歉?!


                              92楼2006-01-23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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