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询问地看着Josh。
“文小姐,是文华企业总裁的大女儿。” Josh道,“我们董事长的女朋友。”
“哦。”安漫声答,转过头去看墙上的油画,心里想:殿菲大哥的女朋友,一定很漂亮吧!
Josh很体贴,也不去催促安,任由他睁大了惊奇的眼睛,慢慢四下打量。除了墙上的几幅油画和速写,餐厅尽头,还装饰着一个巨大的壁炉,安不由得困惑,香港这么热,难道真的还需要这个?
就在走过壁炉的时候,安又一次停住了脚步,宽宽的黑色大理石炉台上,摆放着一个精致的镜框,柔和的色泽里,显然是一家五口人温馨的合影。第一眼,安就认出了张殿菲。照片里的殿菲不过才十五、六岁的样子,笑着站在父母后面,和他并肩站在一起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儿,穿着骑马装,也嘻嘻笑着,眉眼之间跟张殿菲有几分相仿,此外,在张夫人的怀里,还搂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儿,不过只有八、九岁的样子。
“这是张家六年前的合影。” Josh的声音在安身后响起。
“他们都不住在这里吗?”安问。
“夫人两年前去世了,老爷和家琳小姐住在美国,小少爷……” Josh语气停了一下,声音也微微放低了,“小少爷叫殿成,五年前,就失踪了。”
安呆了一下,回过神来,忙低声道:“对不起。”
“所以安少爷,这里的人,一向都很少提起殿成少爷。” Josh道。
“谢谢您提醒,我记住了。”
安感激地回答,顿时对旁边细心的年轻人心生好感。跟在Josh身后,离开前,安又回头看了看那长长的、阴暗的餐厅,益发觉得这里空旷冷清了起来。
到了张家的第二个星期,安就到了开学的时间,殿菲很忙,所以是Josh帮着安办理了入学的手续。
安喜欢弹吉他,却没有对Josh说出来学音乐的话,折腾了自己好几天,最后安决定学法律,似乎只有这样的专业才能配得上殿菲的身份和期望。其实殿菲一点都不介意,那天安说起学法律的时候殿菲正在看资料,闻言只是微笑着说,就法律吧!以后学成了帮着张家打官司。
除了周五的晚上,张殿菲很少回来,偌大的房子里就只有管家朗叔和几个仆人而已。自幼在孤儿院的嘈杂里长大,安一直不习惯这里的冷清,每天放学回来在厅里喝水,连杯勺相碰的叮当声都散发着空荡荡的回音,搞的安喝完水后总是逃也似地从大厅跑到楼上自己的卧室去。
所以安天天盼着周末,星期五来了,张殿菲也就该回来了。
没过几个星期,安就在吃饭的时候,见到了文小姐。文小姐瓜子脸,白皮肤,脾气随和,举止高雅,只是笑起来的时候爱捂嘴,想是因为那颗暴牙。在餐桌上,安很少说话,总是静静地坐在张殿菲和文小姐的对面,听他们聊公司和熟人之间的事情。不知为什么,安后来见到的张殿菲,和第一天似乎有点不太一样,总是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即使是和文小姐说话的时候,殿菲的表情也总是淡淡的,让人觉得老成持重,似乎闫安在山坡上看到的那个年轻人从来都不曾存在过,那只是他自己在快乐的瞬间编织的幻觉。
如果文小姐不在,周末的餐厅就是安和殿菲两个人的,殿菲常常会在饭桌上问起安的学习,有时,也会教安怎么使用面前的七八个刀叉,或者告诉安说不该穿浅蓝色的西装因为他的领带是棕色的。
这样的时候安格外珍惜,总是仔细地听着每一个字,而且从来不曾犯过同样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