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466楼 ksjafhlk
第一、从法律角度看,田有成才是错了,刑法内容关于这一块的内容,我在药家鑫吧里都已经说的快烂熟了,现在已经不想多说了!你说的没错,“死刑是不符合现代法律精神的”、“杀人偿命 是旧思想”!废除死刑是我们的最终目标,但是,鉴于中国目前犯罪率高企、社会伦理体系基本瘫痪的现实,要走到这一步,我们还要走很漫长的道路。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死刑存废跟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发展阶段息息相关,当前围绕死刑的争论本身就体现了社会进步、民智提升。中国在司法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贸然废除死刑,势必刺激犯罪率的大幅上升,进而成为中国社会的巨大灾难。终止死刑,只能是一个终极目标。
第二、长期以来,中国人就有“杀人偿命”的传统思想。如果有一天“杀人”不一定“偿命”时,那是不是就会天下大乱呢?反过来说,如果每个人在珍惜自己的权利和生命的同时,都能充分尊重他人的权利和生命,那么就不会发生侵犯他人权利和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自然也就不需要死刑了。
第三、你说我是感情的宣泄,我不排除这种发文的动机。但是,看到这样不公正的社会现像的时候,难道你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吗?我们是人,有感情的人,作为一个社会人,就应该有道德感,而不是生搬硬套,外国的一些案件事例,或者是用未来的标准来对现在的行为进行限制,例如说,也许百年后会完全废除死刑,但现在没有,不能因为百年后可能会废除,而现在就开始停用死刑,这才是对社会发展的不负责任!
中国正在做的,是在减少死刑,但还没到完全废止的程度,像李昌奎案件,属于性质恶劣并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就不适用轻判条例。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