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
资讯
视频
图片
知道
文库
贴吧
地图
采购
进入贴吧
全吧搜索
吧内搜索
搜贴
搜人
进吧
搜标签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
个签到,
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
一键签到
可签
7
级以上的吧
50
个
一键签到
本月漏签
0
次!
0
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
如何使用?
点击日历上漏签日期,即可进行
补签
。
连续签到:
天 累计签到:
天
0
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使用连续签到卡
06月03日
漏签
0
天
物业吧
关注:
32,106
贴子:
134,983
看贴
图片
吧主推荐
游戏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尾页
193
回复贴,共
9
页
,跳到
页
确定
<返回物业吧
>0< 加载中...
要求国家废止《民法典》第939条
只看楼主
收藏
回复
贴吧用户_GtWP8J7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要求国家废止《民法典》第939条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这是法律给予发展商及其物业的特权,该条法律的实质是他爹跟他儿子签的合同却无耻是要求第三人来替他们履约,这是违反消费者权益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的违法行为,开发商及其物业就是靠着这一条吃业主的肉,喝业主的血,使业主世世代代为他们当牛作马,业主快起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啊
送TA礼物
弄清资质再应聘,加强防范不交钱。
IP属地:广东
1楼
2026-04-07 20:46
回复
粉川暇
列兵
2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写得好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2楼
2026-04-08 01:01
回复
收起回复
2026-06-03 16:26:4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NLwFg
上士
5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亿万业主身上的枷锁!
IP属地:山东
来自
iPhone客户端
3楼
2026-04-08 07:27
回复(4)
收起回复
631hcnw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赞!
IP属地:重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6楼
2026-04-09 07:48
回复
收起回复
古董dFA0W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IP属地:四川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7楼
2026-04-09 09:44
回复
收起回复
雅歌4577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物业充电瓶车电桩计费是实际的十来倍,为什么没地管?背后都有领导罩着!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8楼
2026-04-09 09:47
回复(2)
收起回复
反射线居窃19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哪项立法有人民群众参与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9楼
2026-04-09 09:59
回复
收起回复
蓝色思灵8S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关键是这条法律法规是谁提出来的?而且它能够成为民法典中的一条,代表了谁的利益?
IP属地:四川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11楼
2026-04-09 10:36
回复(1)
收起回复
2026-06-03 16:20:4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在碧波崖拔萝卜的云天河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12楼
2026-04-09 11:42
回复
收起回复
俊才登科对句联r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来自
iPhone客户端
13楼
2026-04-09 12:02
回复
收起回复
为无为f51bb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权利回归人民,打击黑心资本,废止恶法条款。
IP属地:四川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17楼
2026-04-09 13:22
回复
收起回复
玉如化2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因为这个国家太伟大了,有太多的奇葩操作
IP属地:江苏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20楼
2026-04-09 13:59
回复
收起回复
乌秀杰k33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这是蛊惑人心的要求。
因为《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终止情形明确规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就是说即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在有效期限内,只要物业委员会或者业主选择了新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依法终止。
这条规定表明《民法典》将保护业主权利置于首要位置。
根本不存在特权。
每个公民都有权建议修改法律。
而断章取义,用“无耻”、“吃业主的肉,喝业主的血”等话语,是建议吗?
IP属地:湖南
来自
iPhone客户端
21楼
2026-04-09 14:23
回复(41)
收起回复
唐建伟a0a5a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按道理应该是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应该依法约束甲乙双方。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22楼
2026-04-09 15:03
回复
收起回复
2026-06-03 16:14:49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幽玄Fi2Ol
新兵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
查看此楼
楼主这类货,基本属于喷子,不调研,只喷口水的货。
为毛允许开发商先选定物业公司,因为一个楼盘在交付前,物业服务就已经开始了,物业要承担很多验收,同时也没法保证所有楼盘都一次性售完,没有卖出的部分,开发商其实是业主,还是大业主,大业主没有权利选物业?基于这些理由,当然要允许开发商先选定物业服务公司。至于卖完或者入住以后,业主根据条件当然享有选聘物业的权利。
对民法典完全不研究,自以为高明,就是楼主这类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23楼
2026-04-09 15:16
回复(2)
收起回复
登录百度账号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贴吧热议榜
1
印度高温或致3400人死亡
2146260
2
燕云偷改?NPC付鹏举复活
2035336
3
新规落地,杭州白天禁遛狗
1538180
4
咖啡店乱出警,塔2玩家遭驱逐
1485459
5
发商单洗白?洛手操作引群嘲
1416454
6
LPL决赛票秒没,凉了个寂寞
1328525
7
日本黑白包装零食已上线
1015992
8
石翔曝亚运黑料:朱开拖累选手
809163
9
硬刚GTA6?影之刃零跳票
726066
10
完崩!逃离塔科夫存档全蒸发
681870
贴吧页面意见反馈
违规贴吧举报反馈通道
贴吧违规信息处理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