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每个人的生命是等价的,紧急避险理论可以人美损害更小的法益或者同等的法益,那就可以用牺牲的生命的方法来保护等价的生命,尤其是可以用一个人生命的方法来保护更多人的生命。
可是从伦理的角度,生命是人格的基本要素,是不可能用任何尺度进行比较,法律也不允许将人的生命作为实现任何目的的手段。
进一步想如果不允许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来保护更多人,就意味着宁愿更多人死亡也不能牺牲一个人,这恐怕难以被公众所接受,也不符合社会功利。虽然生命无法用来比较但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可是从伦理的角度,生命是人格的基本要素,是不可能用任何尺度进行比较,法律也不允许将人的生命作为实现任何目的的手段。
进一步想如果不允许牺牲一个人的生命来保护更多人,就意味着宁愿更多人死亡也不能牺牲一个人,这恐怕难以被公众所接受,也不符合社会功利。虽然生命无法用来比较但可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