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那我可以说咯? 首先是12楼,“人受…” 最简单的利益是对欲望的满足。可否是本性?那么对有识之人的信念,维护尊严,是否是基于满足最低级欲望而生呢?13楼提到奥修的这个观点,首先他是站在第三方的角度讲真伪,而后面您也说主观上不会得知真伪,那么也作证了我前面说的利益原则判断真伪。如宗教为何反对进化论?因为这个行为是被认为在维护信仰。而据我所知很多人认为客观和主观的界线好像并不明显。15楼您说的眨眼,这个人如果想眨则可以不停的眨,但会疲劳,如果不眨,会产生痛觉,长时间不眨会对身体造成损害。从自身利益上讲这也符合逻辑。16楼我前面说的观点是小时候看the master system key讲的,也许记错了吧?也可能没记错,那就是他划分的比较模糊。人格心理学又把意识分成:意识,潜意识,无意识。(这几个月光看专业课的书了,全忘没了也不道说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