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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殷某到底是法子英杀的还是劳荣枝杀的?这是劳察的一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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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自己辩称是22号,殷某没有被杀之前逃离法孑英的。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98楼2020-12-30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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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是谁杀了殷某? 我认为不可能是劳荣枝。结合各自口供,分析如下: 如是劳杀人,则行凶时间必在23日法去殷家取钱之后。当时,法一去不回,劳一定知道出了什么事!在明知法出事不会回来的前提下,劳杀人后还要留字条在现场向法告别?!这个行为不符合逻辑。 因此,劳的说法符合常理,即:她看到


    来自手机贴吧99楼2020-12-30 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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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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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劳荣枝法子英,犯罪心理状态,犯罪行为习惯来分析。
      从目前所披露的四起案件来看,南昌和温州,两案属于入室抢劫,常州和合肥案,这属于典型的,绑架人质勒索钱财案。
      很多吧友都在提出,法子与老融资都惯于先杀人后勒索钱财,但在常州案中并不是这样,法子英劳荣枝并没有先杀死人质,后勒索钱财,而且常州,案中人质和家属都得以存活,大家要特别注意一个细节,常州案中,法让劳先出门去取钱,取钱是一个目的,观察警方是否有埋伏,也是另外一个目的,所以在常州案中,法子英和劳融资都是把人质作为手中的最后盾牌。从犯罪行为习惯一致性,来考虑合肥殷某案,法子英劳荣枝仍然会把人质作为自己手中的最后盾牌,不会在勒索到钱财之前杀死殷某。
      所以从犯罪习惯和犯罪心理学来说,殷某应该是被劳荣枝所杀。这是无可争辩的。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01楼2021-01-14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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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荣枝在庭审辩论时,曾经自称,在殷某死亡之前,他已经不辞而别法子英,然而,法子应对他的不辞而别,没有任何的反应,仍然照他们的作案计划去执行。但是法子英在落网后的表现说明劳荣枝对法子英如此之重要,甚至甚至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这明显的逻辑矛盾揭示劳荣枝给自己设了一个没法圆的矛盾问题,他为什么要撒这个谎?只能说明劳荣枝在掩盖什么,说白了就是掩盖他作案时间。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02楼2021-01-14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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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好像还没有明确的证据,全是推测,疑罪从无


          IP属地:江苏103楼2021-01-16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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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推理:法和劳约定好去死者家里问其老婆拿钱,在得到死者老婆回馈答复确认后,法和劳出门前就一起把铁笼死者杀害,然后一起出门去铁笼死者家,只是劳在附近观看把风,法一人上去死者家中等待,另外劳很可能当时已经发现死者老婆报警或者打电话,只是无法通知法,或者已经暗示暗号通知了法,法知道跑不掉也清楚劳的处境,暴露自己并且为劳逃跑争取时间。所以,我认为劳应该当时就在枪战现场不远处,警察当时也不知道不认识劳,所以劳完全可以大摇大摆的看或者静静离开,只是这个劳荣枝不敢暴露而已。劳一定是和法共同杀害小木工和铁笼死者的,尸体的搬运操作,等一系列行为都很可能由劳来做。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6楼2021-09-12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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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原计划是铁笼男家中将家属都杀害,一个法是搞不定的,对方一定会叫。那么劳很可能就是在附近,而且做好随时打掩护的行动帮助法实施杀害。所以杀人对方叫就会跑不掉,需要有接应的帮助。劳必定在枪战现场附近。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7楼2021-09-1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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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没有拿到钱,是不可能杀的。推测就是劳


                IP属地:四川来自Android客户端108楼2021-09-13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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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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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殷某是劳荣枝杀的,理由如下:1、按常理以及常州案法子英和劳荣枝的做法,法在去殷家前,殷某是活着的,因为一般被勒索人在交钱前必须确认人质还活着;2、殷某家有电话,且法、劳二人都有BB机,当法子英发现楼下有警察时就向劳荣枝发了信号,劳知道已败露,于是杀了殷后逃跑;3、我看过殷死在铁笼里的照片,一把老虎钳还挂在铁笼上,旁边有块布,劳是带着手套又用布包着老虎钳拧死殷某的,因此未留下指纹。


                  109楼2022-01-14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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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攻防战会有什么新东西?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1楼2022-08-18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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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整个案件我个人的态度是,劳荣枝是策划者,法子英是执行者。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2楼2022-08-1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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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死成为辩方的唯一要求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3楼2022-08-18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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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方准备提出什么样的新证据呢?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4楼2022-08-1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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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时间太久远了,控辩双方都很难提出具有,改变案件走向的新证据,都是些无关紧要的表述性的证词,估计庭审也就是这么一种状况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5楼2022-08-1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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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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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证质证阶段,辩方如果没有什么新的证据,或者没有什么更,具有说服力的质证,将会败得一踏糊涂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6楼2022-08-1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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