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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殷某到底是法子英杀的还是劳荣枝杀的?这是劳察的一个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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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骗得多少钱,比他俩早的都老早落网了,他们作案时治安应该很好了,为什么他俩还可以继续作案,不知道别人的下场吗,还是太自信了,侥幸逃过了无数次,自夸没事调侃别人的下场,觉得他俩那是又碎尸又冰柜的高手中的高手。杨树彬就是还用绞肉机还是新千年,更是高手中的高手,以为天衣无缝,老天没眼,天知地知他知无人知


40楼2019-12-20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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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殷打完电话,写了纸条就被杀死,因为计划杀死殷妻子,所以就没有必要把殷从铁笼取出,再分尸体,装冰箱,麻烦,木匠装冰箱是因为殷还没有投降,防止臭了,暴露,,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1楼2019-12-2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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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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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道当年的法医就没有做过尸检吗


      来自iPhone客户端42楼2019-12-21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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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殷某被杀案相关证据链的分析
        一项罪名的成立,要求证据链必须具有,闭合性和指向性。所谓闭合性,证据链环环相扣,不能有中间的脱节。指向性是指每个证据都具有唯一的指向性,不能有分叉的情况出现,同时,证据链必然且唯一地指向案件的结果。
        其实世界所有国家的司法证据原则都是一样的,这是由逻辑学原理来决定的,不管哪个法系他的证据原则都是相同的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9-12-2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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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法子英的判决书此案的证据详列如下:
          1,证人吴某某提供的房屋租赁协议,证明法劳二人以同居男女朋友关系居住于出租屋内。
          2证人陈某某提供的收款收据证明劳荣枝从其处购买一台冰柜。
          3证人曹某某证明劳荣枝雇佣其拉一台旧冰柜到案发现场。
          4证人唐某某,陈某某提供假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三九天都坐台,劳荣枝与殷某有交往。
          5书证电信局电脑查询记录证明案发当日,劳荣枝和殷某有电话联系。
          6证人刘某某(殷妻)证明殷某打电话给其要求其筹钱交付赎金,以及法子英如何与其联系和其最终报案的经过。
          7物证手枪一把,尖刀一把,系法子英行凶凶器,木工工具一套系木匠陆某某所有。书证四份,系殷某生前所写证明其要求其妻交付赎金。同时证明木匠陆某某系法子英所杀。
          8尸检报告证明殷某系勒颈窒息死亡,陆某某系受重创失血性死亡。现场勘验报告书,公安局出警经过说明书。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19-12-24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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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链145678,能够证明劳荣枝色诱绑架了殷某,特别是证据5,这可以认为是绑架案的零时,证据链具有闭合性和指向性,稳定的指向绑架结果。
            证据链123678能够证明劳荣枝绑架的目的就是为了抢劫钱财,并预谋最终杀死人质。特别是证据链中的23,它明确地证明劳荣枝明知抢劫杀人的后果仍然色诱并绑架了殷某。证据链具有闭合性和指向性并稳定的指向抢劫杀人结果。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5楼2019-12-24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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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观点认为劳荣枝并没有杀人的直接证据,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应认定其有杀人罪。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凶杀案的直接证据,一般凶杀案的直接证据包括尸体,凶器,凶犯和被害人遗留的生物标识比如DNA和指纹等,其他相关物证,同案犯的口供,目击证人6个方面。
              实际上,证据链并不要求所有的直接证据都一一呈现,他只要求证据链具有闭合性和指向性。
              就拿去年的章莹颖案举例说明,其直接证据没有一个能够呈现出来,由于没有尸体棒球棒只是推理为凶器,现场勘验也只是发现血迹的痕迹由于被凶犯彻底破坏无法提取DNA甚至章盈盈的毛发都无法寻获。但美国的法院根据证据链的闭合性指向性原则一致判决克里斯滕森有罪。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6楼2019-12-2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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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怎么样理解疑罪从无呢?它并不是某一个直接证据无法呈现就认定嫌疑人无罪。实际上疑罪从无是要求嫌疑人提供充分和合理的反证据来证明证据链的闭合性和指向性的错误。比如证据环的脱节,证据有分岔,当然也包括直接证据方面的反证据。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7楼2019-12-24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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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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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法子英的第一次口供,能否作为劳荣枝的定案依据问题
                  对于同案犯有多次前后矛盾的口供的,一般遵循的原则是最自然状态下,本能的做出的证据优于受各种客观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而做出的证据。
                  就拿章盈盈案而言,警方给克里斯滕森的女友佩戴窃听器录制了案犯对作案细节的陈述。虽然其被捕后做了完全相反的供述,由于前者是在一种完全自然的放松状态下,本能的一种陈述,后者是受到法律严惩压力下所做的供述。前者的可信度明显要高于后者,所以法院是采信了这一个录音证据的。
                  回到殷某案,由于警方对法子英严格控制消息,这就使法子英的信息状态,仍然是处于他离开租住地去殷某家那一时刻,所以他自然本能地做了第一次供述。当他知道殷某已经死亡后,又做了第二次供述予以翻供。很明显,第一次供述的可信度明显高于第二次供述。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8楼2019-12-24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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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对于公诉案件,首先是,判断是否有罪,犯哪些罪?然后才会进入量刑阶段,到了这个阶段才能去,具体确定是哪一种刑罚?现在吧友分成两派,要么疑罪从无,无罪释放,要么死刑死缓,其实现在店该分析劳荣枝到底属于犯哪种罪?才是比较现实的,至于说到量刑专业的有专业的方法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0楼2020-01-08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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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谋共犯,是多人犯罪的一种形式,当年,深圳的六魔女案,也是属于典型的合谋共犯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1楼2020-01-08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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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自媒体永远是青春期的少年,以自我宣泄为表现,以叛逆性为特征,劳荣枝案越是不透明,自媒体的这种表现越为显著,但是就司法实践而言,目前劳案是不可能透明的,谁透露消息谁就要被摘掉乌纱帽,信息的不对称这是侦办案件的必然,也是自媒体出现偏差的原因。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2楼2020-01-17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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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20-01-17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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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猜测在案发现场,法子英会对自己的指纹做彻底的清除,毕竟他是有案底的人,他的指纹肯定在警方的数据库之中,然而劳荣资的指纹可能法子英不会非常彻底的清除,因为劳荣校没有案底,警方不可能掌握劳荣枝的指纹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4楼2020-01-1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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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2: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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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说有一种可能法子英会因为疏忽遗忘了劳约指纹,从三案只提取到法的一枚指纹可见法的反侦查能力。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5楼2020-01-17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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