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相反,基督教哲学的特点本质上基于:在理解上帝与宇宙的关
系上,它力图自始至终利用自由的创造活动的伦理观点。因为从宗教信仰的 立场出发,它坚持原初存在的人格,所以它将上帝创造世界的过程不是想象 为上帝本质显现的物理的或逻辑的必然性,而是想象为意志的活动 ;其结 果,世界的创造并不认为是一种永恒的过程,而是在时间上只发生一次便 了结了的事实。不过,这些思想因素所集中表现的概念是意志自由的概念。 这种概念开始具有这种意义(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允许有限的人格在 已有的种种可能性之间在伦理上有决断的能力,不受外在的影响和强制,后 来这种概念在伊壁鸠鲁那里,获得了形而上学意义:个别事物的活动没有因 果关系。此概念适用于绝对物,并被当作上帝的性质,它在基督教哲学中发 展成为“万物创造于无”的思想,发展成为从上帝的意志创造世界的不受 原因支配的思想。每一种解释宇宙的企图从而都被排除了;宇宙存在是因为 上帝要它存在,它之所以象现在这个样子是因为上帝要它这样。新柏拉图主
义与正统的基督教义之间的矛盾没有一点比这点更尖锐的了。 同时,这个意志自由的同一原则被用来克服由此而带来的种种困难,因
为万能的上帝不受限制的创造能力比其它宇宙论更有力地推动“辩神论”问 题继续发展,——这个问题是:世界上存在邪恶这个现实如何与上帝的至善 至美统一起来。乐观主义存于创世说中,而悲观主义存于对赎罪的迫切 需求中;宗教信仰的理论因素 和实践因素,形而上学因素和伦理因素互激烈争斗。然而信仰,为责任感所支持,找到逃脱这些困境的途径,它假 定上帝给他自己创造的精灵和人的灵魂提供了与自己的自由类似的自由;并 假定由于他们的罪孽,邪恶进入美好的世界①。这种罪孽,基督教的思想家发 现,实际上并不基于对物质或感官事物的爱慕;因为物质既然是上帝创造, 其本身决不可能是邪恶①。自由精灵的罪孽倒是基于他们对上帝意志的叛逆, 基于他们渴望自决的无限权力,其次才基于他们转而爱慕上帝的创造物,爱 慕世界,而不是爱慕上帝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