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婚,我跟随妈妈,6岁后妈妈把我带到浙江宁波的新家庭,直到现在我已经17岁了,上高中了,今年9月份我将满18周岁,还没办身份证,所以我现在想改掉自己的姓名跟随养父姓,所以昨天去本县派出所咨询,今早派出所打电话来说:现在改可以但是要亲生父亲,现养父,母亲三人一同到派出所签字改名,不然18周以后就不能改了。由于我亲生父亲不愿来这边改,所以我想等自己9月份满18周岁后改,可是他们却说18周岁后不能改,我想问法律上不是明确规定18周岁后居民有权更改自己姓名吗?只不过要提交申请书,但是派出所为什么说18周岁后不能改!!!我非常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