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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那些让人点赞的精彩故事】(中短篇悬疑故事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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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安老板在我眼里,绝对是那种忧国忧民、菩萨心肠的人。对于他的富有我也并不嫉妒。但胡子就不同了,和他住在一间宿舍之后,他依旧每天都在琢磨着赚大钱,琢磨着怎样把安老板的秘密配方弄到手。而我则沉浸在每天都有臭豆腐吃的幸福之中。
有一天,胡子回来后就偷偷跑出去了。不用问,我也知道他去干什么了。
臭豆腐的加工方法和一般豆制品不同,最最重要的一道环节就是发酵,这也是臭豆腐为什么越臭越香、越香越臭的根本原因。而发酵说白了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霉变,让豆腐表面滋生出一种可食用的霉菌。最传统的一种方法,就是让豆腐自然发酵霉变。当然,也有其他方法。
安老板家的臭豆腐之所以好吃,就是因为方法特殊。
每一次,臭豆腐加工为半成品后,安老板都会亲自到仓库中完成这一道手续。
胡子总是趁机去偷窥,可惜安老板总是把大门和窗户关得死死的,谁都看不到。因此胡子每一次都是功败垂成。就像今天一样,晚饭时他才回来,一进门就脸色阴沉地坐在椅子上发呆。我一边收拾碗筷一边招呼他吃饭,他连理都不理我。
我也不理他,自顾自地坐下,开始享用我的忘忧臭豆腐,可我刚把豆腐抹在馒头上,正打算大快朵颐,胡子突然冲过来一巴掌打飞了我的馒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又拿起那瓶臭豆腐,一下摔在了地上。
我终于怒了,吼道:“胡子,你小子疯了!”
胡子瞪着我,突然说:“小林,这东西不能吃了!”
“为什么?”我问道。
胡子张口结舌,一时不知该怎样解释:“总之就是不能吃!这臭豆腐有问题!”
碎在地上的臭豆腐,发出一阵诱人的臭气,我看到胡子居然在微微颤抖。好像很害怕的样子。


2639楼2015-04-1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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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遗忘】
    我开始继续上学,和父母挤在我们的小家里过甜蜜的三人生活。可好景不长,也许是我太幼稚,也许是这个世界上最难改变的就是人性,父母又开始吵架,且越来越凶。我本以为我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即使回来也不会感到什么惊讶,但望着父母一次又一次地争吵,我心中的那种逃避感又一次钻了出来。
    每天晚上我都极尽绝望地躺在床上,用被子蒙住脑袋,尽量不去听父母怒骂的声音。但越是不想听,这种逃避心理就越是严重。
    终于,在某一天的早晨,我决定再次离开家。那天早晨我早早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很自然地打开房门,假装去上学。父母还在吵,客厅里两个人几乎要动手打架了。我视若无睹,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去,随口说了一声:“我去上学了。”
    这时,背后突然响起我妈的声音:“等等!你是谁!?”
    我狠狠地打了个冷颤,回过头,发现我妈和我爸像看陌生人一般地望着我。我爸口气生冷地对我吼:“喂!你是谁!?怎么跑到我家来了!”说着,已经飞奔过来死死抓住了我,“你是谁!?”
    我目瞪口呆:“我……我是你儿子啊!”
    “儿子!?”我爸大笑起来,“我根本就没儿子。”


    2645楼2015-04-15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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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15: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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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浑身都颤抖起来,微微转头望向墙上那张挂了十几年的全家福照片,惊讶地发现,原本笑容满面坐在父母中间的我居然不见了——那上面只有父母两个人!我的脑袋一下就炸开了,回头望着我爸我妈,他们的眼神已越来越愤怒,那是对陌生闯入者的愤怒。
      我成了城市流浪者,因为没人知道我是谁,没人记得我的名字、我的曾经,我的一切一切。那时我才彻底相信小段的话,只是我仍旧搞不清楚,究竟是我把他们忘了,还是他们把我忘了,究竟是我主动遗忘他们的,还是他们主动遗忘我的。
      究竟,是生活把我遗忘了,还是我把生活遗忘了。
      想不明白索性就不去想了,只是小腿上突然痒了起来,低头一看有一些绿色的好似霉菌一般的东西渗了出来。突然有人站在我面前,抬头看,是胡子,略带惊喜地望着我,很和蔼地说:“小伙子,找不到家了是吗?要不要暂时去我的小作坊工作啊?管吃管住!”
      我愣了半天,才不冷不热地说:“随便。”
      我知道我已发霉了,有朝一日我也会像小段一样灰飞烟灭。那是不是死亡的一种形式,我已懒得思考。只是我忽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有时候你一旦被人遗忘得干干净净,就等于是不复存在了。就好象那些被你遗忘在床底下、地下室里、杂物柜里的旧物一般,只能在阴暗中长毛发霉。
      你,被人忘记过吗?
      【THE END】


      2646楼2015-04-1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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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屠宝宝五岁了。依然用最简短的词汇表达着他的意图,例如“爸爸,吃饭”,“妈妈,抱抱”。他惜字如金地沉默着。
        屠人杰的头发全白了。屠宝宝诞生后的五年里,他苍老得格外厉害,从头发到皮肤到体态,都已经是垂垂老者的模样。才届而立之年的玉娇,曾经漂亮的面容上也萦绕着愁云惨雾,皮肤黯淡无光。
        更让他们心悸的是,屠宝宝身上的三枚胎记又“死灰复燃”了!就在原来的位置,先是显现出淡淡的褐色印痕,逐日加深,渐而红润,直至艳丽妖异,殷红若血。形状和大小,恰如三处新鲜的刀口。
        屠人杰几乎濒于精神崩溃的边缘。玉娇也有了心理障碍,不敢再与这个孩子肌肤相接。他们为屠宝宝聘请了一位保姆,照顾他日常生活中的一切内容。
        他们又带屠宝宝去看了一次整形医生。医生说,这是表皮毛细血管重度扩张造成的,建议继续使用激光疗法,但是不能保证是否会再次复发。
        屠人杰夫妇认真考虑后,拒绝了医生提出的治疗方案。


        2649楼2015-04-1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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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德从喉咙深处挤出两声野兽般的嘶吼,栽倒在地,四肢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弹。
          屠人杰抖开一个硕大的口袋,贪婪地向里面塞进各种贵重的陪葬品。
          突然,一根绳子从后面套上了他的脖颈,迅速收紧,屠人杰的喉结率先感受到压力,疼痛感使他几乎昏厥过去。绳子越勒越紧,要置他于死地。
          是伍德,他在遭遇重大危险时假装死亡,当屠人杰放松警觉、财迷心窍时,从后面突然发起袭击,用盗挖古墓所用的一根绳子勒住了屠人杰的脖子。伍德力大无穷,虽然在重伤之下,仍然有信心勒死屠人杰。
          屠人杰的眼前金星直冒,脖颈的压力使得五脏六腑都翻滚不休。想用匕首刺向伍德,奈何伍德的身子紧紧贴着他,没有丝毫空隙。困兽犹斗的屠人杰,用匕首歪歪斜斜地向后戳过去,扎到伍德右腿内侧。虽然刀伤很浅,但伍德吃痛,身体自然而然地向后退却。屠人杰脖颈上的压力稍减,竭尽全身力气,将匕首再次刺入伍德的小腹,直没至柄。
          这一次,伍德轰然倒地,彻底死去。
          一年后,屠人杰挟雄厚资金加盟炒房大军,又适逢房产价格暴涨的黄金时机,他一举成为远近闻名的炒房大户,富甲一方。
          伍德身上的三处刀伤,曾多次出现在他梦中。他为此烧香拜佛,超度亡灵,数年之后,才逐渐走出阴霾。
          可是,屠宝宝的出世,使得那蒙尘的血腥往事再次浮现到心头。他小腹和大腿上的那三枚切不除去不掉的胎记,无论颜色、位置、形状,都与伍德身上的刀伤一模一样。加上屠宝宝的怪异表现和凌厉的眼神,怎不让屠人杰心惊胆寒?
          难道,是伍德的冤魂附在屠宝宝身上,向他索命来了?


          2651楼2015-04-15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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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Android客户端2653楼2015-04-1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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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吗?有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2654楼2015-04-21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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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98〗
                【毗卢寺的乞丐】 文/澹台镜
                -----------------------------------
                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毗卢寺里的香火就特别旺盛,烧香拜佛的络绎不绝。寺庙外的门口也会多一个乞丐,他的头发像野草,拄着拐杖,一身脏兮兮的衣服裹在身体上,脚上趿拉着一双脏兮兮的布鞋。无论春夏秋冬,都是这双鞋。
                乞丐拿出一只破碗乞讨,烧香拜佛的人就会往里面扔钱币,有多,有少。收到钱后,乞丐也会单手立掌,念上一句:“阿弥陀佛!”
                今天是十五,乞丐照例守在了寺门口。
                远远地,一股清香的味道迎面扑来,是茉莉花香水味儿。乞丐看到了一个女人,哦,不不,应该是一个漂亮女人!
                乞丐拄着拐杖紧走两步,故意截住了女人的去路,单手立掌:“阿弥陀佛!”念完后,顺势将破碗伸到了女人的眼前。
                女人挑眉,盯着乞丐足足看了十秒钟才用手套轻轻推开那只破碗,朱唇微启:“有次我看你进了一个公共厕所,等出来的时候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顿了顿,女人坏笑:“不是残疾人,而是一个西装革履的正常人。”
                乞丐有些尴尬,他收回碗,讪讪一笑:“不给钱拉倒,也没必要揭穿我的身份嘛!”
                女人从鼻翼里哼了一声,进了寺庙。
                从那之后,在每月的初一、十五,乞丐都能看到这个漂亮的女人。只是,他不再上前自讨没趣,而是躲在远处静静地观察她。


                2655楼2015-04-2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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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15: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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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乞丐抬起手腕看看,自言自语道:哦,午夜十二点了。
                  打开车门下车,有点儿冷,乞丐点燃了一支烟。
                  桃花林里很安静,景色也不如白天的美,乞丐的烟丝已经到了尽头,他用土埋上烟头,继续朝前走。
                  不远处,看到了几栋房子。有灯光在亮,乞丐加快脚步走过去。
                  隐隐约约,乞丐听到了奇怪的声音。透过窗户向里看:床上躺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小女孩,手和脚都被死死绑住了,像一个大字。扎辫子的男人拿着一只燃烧的红色蜡烛,他的手稍一倾斜,蜡油就落在了女孩的胸脯上和起伏不定的小腹上。
                  女孩的嘴巴被毛巾堵住了,哭不出声儿,身体因为疼痛而痉挛。扎辫子的男人因为女孩的疼痛而哈哈大笑,像邪恶的魔鬼。
                  门口放着一个搂草的大筢子,乞丐抓起来紧紧握在手心里。
                  下一秒钟,乞丐冲了进去!一筢子拍在男人的后脑勺上,随后用力一扯,小辫子连着头皮被筢下来一大块血肉。
                  筢子很尖利,真是个得心应手的杀人工具,乞丐像扒拉草似的切割着小辫子的身体。地上,肠子和血流了满地,简直像个屠宰场。
                  看着那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乞丐把血筢子扔到一旁。他用沾满鲜血的双手解开绑在女孩身体上的绳索,轻轻抱起她,离开了这片桃花林。
                  自始至终,小女孩没说一句话。


                  2659楼2015-04-2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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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月后,警察破案了。
                    死去的女人叫王雨珠,是一位夜总会小姐,年龄24岁,未婚。她在夜总会认识了一个男人,是位叫秦放的艺术家。这人不但搞艺术,还在郊外承包了百亩的桃园,平时都是城里和郊区两边跑。
                    王雨珠深深地迷上了秦放,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嫁给他。也正是因为如此,她会在每月初一和十五到毗卢寺求姻缘,求菩萨保佑秦放能够娶她做妻子。
                    但秦放没打算娶王雨珠做老婆,甚至在慢慢疏远她,这让王雨珠很焦急,并威胁他:如果一个月内不娶她做老婆,她就去告秦放虐待儿童,让大家都看看这个所谓艺术家的丑恶嘴脸!
                    王雨珠捏住了秦放的软肋,他害怕了,为了不使自己身败名裂,艺术家动了杀机。那晚,秦放结束了王雨珠的性命,又给尸体毁了容,为的就是让她变成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
                    秦放为什么会虐待自己的女儿?警察很快查明了真相。
                    十年前,秦放有了一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他喊她小桃桃。因为女儿爱吃桃,所以他承包了百亩桃园。
                    三年前,秦放和妻子在争吵中知道了事情真相,小桃桃根本不是他的亲生女儿,而是别人的孩子!这事情犹如晴天霹雳,秦放有种生不如死的感觉……他的老婆和别的男人生下了这个孩子,而他却当宝贝似的供着、养着!巨大的打击下,他平静地选择离婚,条件却只有一个:离婚,女儿归他。
                    妻子同意离婚,小桃桃留在了秦放身边。


                    2660楼2015-04-21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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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没多久,秦放的老婆驾车时不慎跌入悬崖,车毁人亡。
                      从那之后,小桃桃的噩梦开始了……
                      谁也不知道秦放老婆的情人是谁?谁也不知道秦放为何死在了桃花林?甚至,谁也不知道小桃桃究竟去了哪儿?
                      答案,或许只有毗卢寺的乞丐知道。
                      二十年前,两个年轻人合伙盗窃,专拣单身女人下手,从来没有失手过。最后一次,他们失手杀死了一个女人。为了兄弟义气,其中一个年轻人承担起全部责任,被法官判了十年。
                      等他出来的时候,世界变化真大,当年的盗贼摇身一变成了艺术家,而他则沦落为身无一技之长的懒人、闲人,遭社会嫌弃的罪犯。当年的兄弟早已经翻脸不认账,像打发乞丐似的扔给他一万块钱:“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我们两清了!”
                      没办法,他只得做了乞丐,假装残疾人在毗卢寺门口伸手要钱,“生意”竟然还不错,他慢慢发展起来了,买了属于自己的车子和房子。
                      但那口恶气怎么能咽得下?乞丐将艺术家视为最大的仇人!后来,他用金钱和柔情迷惑了艺术家的妻子,并一度保持情人关系,甚至还为他怀了孩子,并生了下来。
                      那晚,艺术家杀人时,乞丐认出了他;
                      那晚,艺术家折磨小女孩时,乞丐认出了自己的女儿。


                      2661楼2015-04-21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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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乞丐带走了小桃桃,来到艺术家妻子的坟前, 念念叨叨:我曾经看到过一个女人,和你长得很像,我真是迷恋上她了,我以为那就是你……别怪我杀了你,谁让你说出了我们的秘密?又是谁让你和秦放离婚缠上我的?这一切啊,都怪你那!要不是因为你,仇人现在还宠着我们的孩子,让她受最好的教育,享受公主般的生活……我也在享受着他的老婆,这种感觉多美好啊!没想到,这一切都毁在了你手里,真是的,都怪你……你在地下有知,也别怪我对汽车动了手脚,我也是没办法啊!
                        “噗嗤!”一声,乞丐听到了奇怪的声音,那是来自后背的感觉。
                        他伸手摸了一把,满手鲜血。
                        剧痛的感觉很不爽,他趴到地上,像狗一样喘着粗气。
                        女孩手里握着一把匕首,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声音冷得像冰:“谁让你杀死了我的妈妈?”
                        乞丐想笑,但笑不出来,最后只挤出了四个字:“阿弥陀佛……”
                        从那之后,毗卢寺再也没看到过那个脏兮兮的乞丐。
                        【THE END】


                        2662楼2015-04-21 10:16
                        收起回复
                          〖NO.99〗
                          【人柴】 文/夜先生
                          ------------------------
                          【一、跟踪】
                          我跟踪这个女人已经好几天了。
                          她正走在我前面十米不到的距离,这是我今天第一次离她如此之近。逆风,从这个女子身上飘进我鼻子里的,是一种很奇怪的香味,不是香水,很像是来自某种极特别的香料。
                          我看着她细长的身段一扭一扭,慢慢地朝前踱着步子,似乎在打量什么,又似乎只是漫不经心地闲逛,时间是下午六点,很奇怪,前几次这个时间,她都急匆匆地去一个地方。
                          别误会,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私家侦探,更不是黑社会的打手或者某阔太太的保镖,我只是一个闲人,有一个很龌龊的癖好,跟踪毫无瓜葛的陌生人。
                          你们一定很好奇,这个女人究竟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吸引到我的注意力。
                          我说出来,你们千万不要吃惊,我第一次看见她,是在一个朋友的小服装店的监控录像里,她正在试穿几件肥大的衣服,录像清晰地显示,她屡次对自己的身材不满,跟我的朋友比比划划,仿佛说那衣服太瘦了,或者显得自己太胖了,这个女人看上去将近1米7,估计连90斤都不到,她为什么要选这么明显不合身的衣服?
                          在她再一次走进试衣间之后,没过几秒钟,里面突然传出了一声尖叫,我的朋友以为发生了什么,出于好意,急忙冲过去推了一把试衣间的门,那门的插销上午刚刚坏了,还没来得及修,于是门一下被推开了,录像画面在这里定格放大一下,你们仔细看看,在打开的门缝里,正好能看见这个女人赤裸着上身只穿内衣的样子,她的肚子左侧怎么奇怪地凸起着?好像怀孕一般,为什么只是左侧,而不是中间?
                          录像继续,那个女人又尖叫了一声,我的朋友急忙把门关上;很不幸的是,两天之后,我的朋友失踪了。


                          2663楼2015-04-21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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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川菜】
                            “你喜欢吃川菜吗?”餐桌对面的女人问道。
                            不知道是几点,我们坐在一个不算小的包间里,周围弥漫着浓浓的川菜店味道,灯光是模糊的红色,那女人的面前摆着一把叉子跟两把小巧的勺子。
                            她似乎很有讲故事的心情,幽幽地自问自答,根本不管周围的人乐意不乐意听——
                            我很喜欢吃川菜的。
                            喜欢到什么程度?
                            我经常独自跑去街角边的那个地道的川菜馆,要一大盘飘香水煮鱼,然后一个人全部吃光;因为去的次数实在太多,我跟那里的老板很熟,那是个糟老头子,脸上的褶子像鱼皮一样,他的婆娘比他年轻很多,大约只有30岁多一点的样子,在吧台里收银,每次看见糟老头子冲我笑,都凶狠地瞪着我。
                            后来有一次吃完鱼,那老头问我,愿不愿意跟他去一个地方,去尝一尝更地道、更正宗的川菜,不要我一分钱;那天他的婆娘不在,我其实已经吃得很撑了,可居然就活见鬼地答应了。
                            现在想想,我可真傻,那天吃鱼的时候,就感觉这鱼怎么跟平时的味道不大一样;我的味觉相当好的,可就是大意了。


                            2664楼2015-04-21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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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2-31 15: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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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老头的车,我就昏沉沉地睡去,等到再醒来,已经坐在一间木屋里,也不知道是几点,也不知道在哪儿,只知道屋子里飘着一股浓浓的麻辣香气,那香气根本不是从鼻子里吸进去的,是完全滋润进你裸露的每一寸皮肤,让你的身体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难以抗拒的食欲。就想吃,不顾一切的吃!
                              看到我醒来,老头端上来他的第一道菜,毛血旺。
                              之前,我其实只喜欢水煮鱼,可那道菜摆在面前的时候,我的口水止不住地流。
                              “这可不是普通的毛血旺,”那个老头对我说,“用的不是血豆腐,而是新鲜的血粒子。”
                              我不知道新鲜的血粒子是什么东西,只是看到那大碗里,一个个黑红色的小圆球在灯光下居然能泛出微微的光,毛肚、豆芽、海带什么的配料都不重要了,我赶紧用勺子舀起一颗血粒子,在这粒子接触到舌苔的一瞬间,那种柔滑、细嫩的触觉就让我的身体不禁一酥,牙齿轻轻地咬了一下,那粒子在嘴里一下炸开,里面满含的麻辣鲜香的汤汁一下溢满整个口腔,甚至从我的嘴角边流了出来。
                              我顾不得那么多,情不自禁地闭了一下眼睛,然后慢吞吞地咽下,任由那汤汁火辣辣地沿着食管一路冲下去,整个身体顿时火热起来,好像那麻辣的香气一股脑地直接注射进了血液之中。
                              等到口中的血粒子完全被吞咽,我才拿起一张餐巾纸,擦拭嘴角的汤汁,可是没想到,餐巾纸上,竟然留下了一道红色的血痕。


                              2665楼2015-04-21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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