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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那些让人点赞的精彩故事】(中短篇悬疑故事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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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儿的尸骨被移到衙门里去了。一方面要差人去通知她异乡的亲人,另一方面也要重新仔细验尸。
说来也怪了,自从找到井中的尸骨,李园里夜夜的憧憧鬼影似乎也消失了,不再有人听见莫名的声音,几口井也重新通畅了。似乎一切在慢慢恢复原样……除了死去的人不能复生。
白杏的院子自然不能住下去,她便搬了出来,惠筠把她安置在离书房不远的一处厢房里暂且住着。
她挺着大肚子,再有一个多月就要临盆了。但她依然是冷冷淡淡的,每日惟有尽心尽力服侍着李老爷。
惠筠却觉得心中一块石头还是无法落地,究竟芳儿是怎么死的?家里很多人都在背后议论,说是白杏姨娘害死的,然后把她推下井,又或者她是失足掉进去的?但是为什么当时没被发现?
终于,直到有一天,她撞见了正在熬药的白杏,白杏正从袖子里拿出一小包东西,撒了极少量进药煲里,待她发现惠筠站在自己身后时,却丝毫没有惊慌,仍把那小包东西折好藏进衣服里,然后连话也不说,自顾将药倒进碗里,端进屋去。
惠筠跟着她进去,白杏将药碗放在床头,端详了床上那不能动弹的李老爷半晌,忽然幽幽叹了一口气:“时候该到了,老爷,您上路吧。”
惠筠看着她拿勺子舀一勺药,就要送入李老爷的嘴巴,她惊恐得连忙上去把她手里的勺子抢过来,盯着白杏道:“都是……全都是你干的?”


1602楼2015-03-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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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杏被官府判了斩首,但法度网开一面,让她在牢里生下孩儿才死。
    惠筠把襁褓领了回家,是个瘦小的女孩,长得和白杏很像,不哭不闹。
    白杏全部说出来了。芳儿其实是被三少爷害死的,那一夜李老爷在白杏房中,三少爷来找老爷,临走时在院子里许是调戏了芳儿几句,被芳儿毫不留情面地骂了回去,三少爷是李家的幺儿,向来被老夫人宠得有点无法无天,觉得失了脸面,一时火起,就抓住芳儿的头去撞树,芳儿挣扎没几下,他随手就把她推进井里去了,当时屋里的李老爷和白杏已经闻声出来看见,三少爷立刻跪在二人面前,求父亲不要报官,说他只是想吓吓她罢了,一时失手……再看井里,水面盈盈,根本看不到人了。
    李老爷不得已,只得叫白杏对此事缄口,三少爷第二天不知跑到哪里运来几桶泥沙,倒进那井里,说是这样就不怕她再浮起来了。
    难道单单为一个丫鬟,就如此处心积虑去害人不成?当然不止这些,白杏再说起自己的过去,原本以为,她家是被地绅害的,可是,如果没有官府在背后支持的话,一介地绅又如何敢如此胆大妄为?当地的知府不就是李朝元大人么?她起初当真以为李大人是为民除害的大清官,可等她自愿进了李家的门,慢慢地,她才从李大人的常日交往行事中知道了。那土绅只是占了她家的地,而她的遭遇更一早就是被人安排好的,不然在妓院里,她为何还能保得清白?知府大人轿子路过时,她为何又能顺利一个人跑出去拦轿申冤?


    1604楼2015-03-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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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4: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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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55〗
      【七宗罪之丁香舌】 文/步非烟
      --------------------------------------
      无论如何看,江华都是一个成功的男人。回国不到几年,他凭着双手和头脑,在中关村创下了自己的传奇。而学生时代的女友铃儿也成了未婚妻,和他双宿双栖在京城郊外的一栋别墅里。他出国求学,她则安安静静的用最灿烂的年华,在未名湖边读研、写诗、唱歌、等着大洋彼岸的一点点消息。
      铃儿的确是一个真正的仙女,这不光是她的聪慧与美丽,还有,她那天使一样的歌喉。每当她在静园草坪上低低的哼唱时,连远方的喧哗都会静寂下来,捕捉那丝悠悠的露滴风荷声。
      铃儿很活泼,很健谈,让人惊叹的是她的舌头是如此的灵巧,无论是绕口令,还是意大利歌剧歌词,都能让她学得如此动听,不过可笑的是,唯有每次念李商隐的一句诗“芭蕉不展丁香结”的时候,她总会读成“芭蕉不展丁香舌”。于是她宿舍的一个女生打趣她:“铃儿,看你的舌尖这么小小的一点,倒真的是丁香舌呢!”男生跟着起哄:“铃儿,真的么,吐出来让我们看看。”铃儿一偏头,鼻子一皱,大笑起来,笑到累了,向大家吐吐舌头,扮个鬼脸来。当时艺术系上下的女生都感慨道,如此夸张的动作只有铃儿作起来才如此自然,如此可爱,拿蒲松龄的话来说,是“狂而不损其媚”,谁也模仿不来的。
      铃儿的娇憨、毫无心计,让众人又爱又怜。不知道要怎样的一个男人才能真正保护这个落入凡间的天使,让她永远不染世俗的尘埃。而江华正好是这样的男人。


      1606楼2015-03-2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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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儿,听说你的舌头像丁香花一样,能伸出来给我们看看?”
        铃儿脸上浮出一个天真的笑容,说:“好啊!”她话音未落,只听江华沉声道:“铃儿,你醉了。”
        “我没有醉啊,我根本没有喝酒……”
        “够了!”江华一挥手打断她,转身对众人告别,将她拖出了门。
        那一夜,铃儿似乎什么也没觉察到,进门一样帮他脱鞋,江华却轻轻躲过了。在他转身的瞬间,他看见铃儿大眼睛里从惊疑里逐渐绽出大团大团的伤心来,他知道她一定会哭,但没有管她。
        第二天下午,他正收拾桌上的文件,手机响了,是铃儿快乐的声音,看来她已经忘了昨晚的事了:“我到哪里去找你?今天不是swina的生日么?我已经换好衣服了,就是上次那件,swina的女朋友还叫我给她也买一件的……”江华眼前浮现出那白色的晚礼服,公平的讲,铃儿在那套晚礼服中像公主一样美丽。披肩的发,珍珠耳环……他痛苦的闭上眼睛,为什么这样的聪慧美丽的女孩却一点也不知事故,憨痴如婴儿……他突然粗暴的说:“你不用去了。你不要面子我还要!”他将手机往抽屉里一锁,抓起外套走了出去,身后,《约定》的铃声呜呜噎噎,响个不停。
        晚上,他大醉而归,屋里没有人。这么晚了她还没有回来。他将门敞开着,躺在床上,拿起一本书,目光却冷冷的盯着门口。


        1608楼2015-03-2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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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华很怕她。但是道德和自责让他不能撒手不管——另外,也是因为他是一个太自信的男人,他以为他的努力终于能消解铃儿的仇恨,让她再回到以前的的自己。
          在他们相识5周年的夜里,月色和五年前一样朦胧而美丽,消失了很久的欲望突然回到江华身上,他甜蜜的回忆起那个女孩身上那种淡淡的乳香,和他所迷恋的 “纯洁的放纵”,他从后边抱住了她的腰,轻轻吻她的耳垂,铃儿突然冷笑着转过脸来,一偏头,张开黑洞洞的口,那半截舌头面目和她现在的表情一样狰狞。
          江华一个冷战,他似乎终于清醒的认识道——铃儿已经死了,死在自己手下。如今这个魔鬼只是为了报仇,才借了她的躯壳,行尸走肉于世上。
          他再也不曾回去过,虽然每月都有能让铃儿过得足够好的钱汇到那里。直到有一天,他发现帐上那些钱原封不动。据他所知,这几个月来铃儿从来没有出过门,那么她是靠什么生存下来的呢?一种怜悯和愧疚让江华坐立不安,他决定再见铃儿一面,然后希望能妥善的安置她的后半生——他相信任何事,他的安置就是世间罪妥当的安置,无论于理于情。
          他来到了那昔日的爱巢,花园荒芜的长满了野草,游泳池更藏污纳垢,漂浮着各种动物的尸体。他觉得自己仿佛是聊斋志异中来寻访鬼魂的书生——是的,美丽的铃儿早已是他前世的情人,是他永远爱的天使,是他一生中唯一的痛苦与愧疚,是他辉煌人生中不可缺的伤感的故事。
          他按响了门铃,无人答应,也许铃儿已经饿死了。他想到这个念头的时候很希望自己能感到一些痛苦,然而他心中浮过的只是轻松。


          1611楼2015-03-2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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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突然尖叫了一声,疯狂的将所有的盖子都掀翻在地上。盘子里边布满了丁香一样的猩红。被人精心的摆成花朵的形状,向四周张扬的盛开着。
            江华的理智终于被铃儿苦心设计的这场鸭舌宴完全摧毁了。他不可一世的自尊第一次被一个女人这样伤害,他一声不吭,反手将铃儿打倒在地上。铃儿的身体仿佛没有重量似的,枯叶一般飘了出去。他向前迈了一步,用膝盖压住铃儿的胸口,他两只强有力的手准确的卡住了铃儿的脖子。啪啪,那些脆弱的胸骨纷纷断裂的声音仿佛来自远方,他手下迟疑了一下。低头见铃儿正看着他,眼睛里那疯狂的笑似乎就要洋溢出来。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发出那种凄厉的笑声,她只张着空空洞洞的口,是要说,要唱,还是要含住什么?
            那酱紫色的半截舌头发出一种猩红的光。江华的手更重了一些,他眼前的铃儿似乎也消失了,只有那半截舌头如从地狱的红焰中浮突出来,离他越来越近……阳光萋萋的落在江华疯狂的身影上。铃儿的每一段骨头都被折碎了,她一直偏着头大笑着,冷冷清清的吐着半截舌头。
            ……
            铃儿,是你逼我杀你的,你向我索命好了,我什么也不怕!
            后花园的丁香树藤下,江华把泥土洒向铃儿凸出的眼睛。他冷静的收拾了现场,驾车离去。
            回到公司后,他换了衣服,给铃儿的父母挂了长话,说铃儿要去英国留学。而后端起秘书准备好的咖啡,细细的整理着自己的思绪,他拿起手边的日程表,晚上还有一场应酬。不过这一切已不必他担心,那个聪明艳丽的女秘书足以应付一切。


            1613楼2015-03-2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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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56〗
              【凶手】 文/九把刀
              ------------------------
              总算轮到我了。
              记得在一个周六深夜的灵异节目中,神秘兮兮的主持人曾经说过,每个人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几桩无法解释的怪事,而正如他所说的,每个周末总有几个眉头深锁的特别来宾与张牙舞爪的观众,在那个灵异谈话节目里说着一个又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亲身体验。
              我本来以为像我这样平凡的人,这辈子是没指望遇到什么光怪陆离的奇事了,这绝对跟我在这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有关。但,就在我打开房门的那一刻起,便发现怪事早已缩在我的房间里,沉默却毫无隐喻地等着我,而我就如同走进一个孤独的舞台,被迫扮演一个猥琐困顿的侦探,将昏黄的桌灯对准那张陌生的脸孔,开始一场无奈的审问。
              那是张苍白的脸孔,还隐隐发紫。
              我坐在床上,看着苍蝇在那张脸孔上又飞又爬的,已经六个小时又七分钟了,但那双空洞的眼睛跟我之间的关系,我还是想不明白。
              他是谁?怎么会坐在这里?趴在我熟悉的桌子上?
              最重要的是,他死了。


              1617楼2015-03-24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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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突然想不太起来,这几天我到底去过什么地方、做过什么事情、看过什么电视剧,这些不明不白的浑沌状态告诉我,现在我要是报警,一定会被当作犯人给塞进铁笼子里;我虽然没住过铁笼子,但动物园里大猩猩的痴呆表情倒见过两次,所以我看算了,我还是认真花点时间,把该想出来的、纠在我脑袋里的东西挖出来。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耗上六个小时,跟尸体作沉默对话的原因。
                一个人会不记得几天前的自己做了些什么或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这已是这个城市里流行已久的政治文化,什么时候要当台湾人,什么时候又突然进化成新台湾人,有时候自己都忘记当初的理由,这事不新鲜,反正每次选举到了,总有人告诉你应该当什么人。
                我说话又离题了,这是我的坏习惯,因为在这个城市里要找个人好好练习说话是件不容易的事。总之,我独自在尸臭中反省了六个小时,却连开门进来前自己发生过什么事也是一团乱七八糟、半点也没印象,这就太夸张了。
                是啊,太夸张了。
                我咬着手指,指甲都快给吃了,我想这个时候需要点幽默感,电视里的英雄都是这样做的。于是我轻斜着眉毛,歪着嘴,挤出一个无奈的笑容,这是我跟港星陈冠希学的,平时没事时我偶而会来上这么个笑容。虽然没人在看,但现在的情况跟这个笑容挺搭的。


                1619楼2015-03-2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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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4: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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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努力回忆这几天地球的模样。可惜最近这几天世界发生的大小事,彷佛都跟我毫无关系,我印象最鲜明的新闻,一个是英国在世界杯用12码罚球踢爆了阿根廷,另一个是医生在某男子的肚子里,发现一条超过三公尺的绦虫,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除了遥远的某处那颗罚球,以及那条三公尺的巨大绦虫外,我实在记不起这几天的新闻内容,我搞不懂地球跟我之间的距离,也无法估算我的自我究竟失踪了几天。一天?两天?三天?还是更多?我没事失踪个什么劲啊?
                  尸体好臭。
                  也许我可以从尸体的腐败程度,知道我的桌椅究竟被他霸占了多久,因为我很肯定,我不可能待在家里却没发现自己的桌子有条尸体,再白痴也不可能,所以尸体趴在我的桌子上几天,我就至少在外游荡几天。
                  可惜我不是法医,所以无法从他的多臭、或他的皮肤渗出什么味道的尸水知道他赖在我房间多久。关于我为什么不是法医,这就是另一个很长却又很简单的故事了,城市里大部分的人都听过这样的故事。但这不是重点。
                  我托着下巴,看着默默无语的尸体,心中纳闷自己这间毫无特色的房间为什么会成为凶手杀人弃尸的地点?
                  不,说不定他是被别人在其它地方干掉,然后被搬到我的房间里来?这是个很难笑的恶作剧?或嫁祸?所以,就算我可以从尸体的臭味知道他死了几天,也想不起来他“被搬到”我房间几天……但,有谁会把一头尸体丢到我的房间?


                  1620楼2015-03-2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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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把尸体丢到我的房间,而不丢到隔壁那个白头发老婆婆的房间,也不丢到楼下收旧报纸的老江的房间,一定是因为凶手认识我,想嫁祸给我。
                    嫁祸啊?这种事真是复杂。
                    我揉着太阳穴,却没法子在脑瓜里揉出什么仇人的鬼影子,唯一可能跟我结怨的人,是国中时代坐在我旁边的洪菁骎,不过年代太久远了,她不可能为了偷吃便当这种小事记恨十几年吧?更何况,她是个女孩子,怎么会有力气扛一只尸体到我房间里?又何况,我跟她自从毕业后就没连络了(事实上,除了拿到毕业纪念册通讯录的补习班外,谁也没跟我连络过),她想扛尸体找我,也不晓得我住在哪里。
                    这样说起来,这应该是一起随便乱丢尸体的案子。因为没人知道我住在这里。
                    也许连隔壁的老婆婆都不晓得她隔壁住了个人吧?。
                    不过楼下转角在转角的街上,那个卖早餐的老板娘,倒是有可能知道我住在这里的。
                    老板娘脸黑黝黝的,多半是因为长期跟油烟相处的关系,有时候她会将头发盘起来,有时候她索性将头发用头巾包起来,我想是为了卫生的关系吧,老板娘是个好人。我记得去年曾经跟她说过我住在附近街上的转角的转角,她或许记得,因为老板娘的记性非常好,她总可以将连续剧的剧情回朔到一个月前,再对剧里的好人与坏人进行性格分析。


                    1621楼2015-03-2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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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因为老板娘的记性奇佳,所以老板娘每次一看到我,就会问我:“老样子吧?汉堡蛋加中杯奶茶?”然后顺手在霹霹作响的铁板上打了颗蛋,放上几片洋葱。
                      “没错,就是老样子。”我总是微笑,然后拿起桌上被西红柿酱渍了一块的报纸。
                      我喜欢老板娘记得我的习惯。虽然有时候我想点些别的东西吃,像是烤巧克力土司跟柳橙汁之类的,但我都忍了下来,因为那会破坏我跟老板娘之间的“老样子”,老样子一旦被破坏了,我在老板娘的眼中就会退化成顾客,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谁都讨厌被当成顾客。
                      老板娘大部分的时间都忙着,因为这附近的小学生都会跑去那儿买早餐,早餐店的生意从来就不错。但老板娘尽管忙,偶而也会跟我哈拉几句,聊聊她的儿子考上了成大研究所,或是昨天的电视剧演了些什么。为了同她有话嚼,我每天晚上都会看民视的乡土连续剧,亲戚别计较啦、长男的媳妇啦、飞龙在天啦、情义啦,我全都看了,有时候回放再看一次,变成一种杀时间的惯性。
                      而去年快过年的时候,老板娘问我什么时候回家过年,我跟她说我就住在街上转角的转角,回家只是走上几步路罢了,但过年这种媒体制造出来的消费怪物,有批判思想的人是绝不会过的。
                      所以老板娘知道我住在这里。


                      1622楼2015-03-24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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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很陌生,但在一个小时前我曾经问过自己一个荒谬的问题:“难道我自己就是凶手?”
                        这种情节可以在几部好莱坞电影中见到,警探主角缉凶缉了半天,最后居然发现原来是自己的人格分裂,凶恶的人格连续杀了好几个人却浑不自知,最后真相大白时,主角面临内心冲突善恶难分神魔交战痛苦分裂,而戏院里的观众无不大呼剧情急转直下好不过瘾等等。
                        但,人生虽然就是戏,演不完的戏,有个时候悲,有的时候喜,但这戏码大小有别,从来不是人人都有机会成为“电影”里的演员,只有陈水扁、宋楚瑜、连战、马英九、李登辉这些人的戏,才是人人争相目睹的大萤幕格局。
                        然而这城市里大多数的人的戏,都是狗屁倒灶的乡土连续剧,抬不上大场面,而人格分裂导致犯案这种天杀的屌事,跟我自然一点关系也没有。我很清楚自己在城市里的角色,我不是负责杀人的。我有我的角色,我的角色是负责在城市中做游荡的冥想,试着让自己成为城市的一大块的一小部份。
                        但这头尸体毕竟还是挂在我的房里,这是无坚不催的事实,这个事实令我困倦,我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因为我不是个好侦探,毕竟侦探也不是我的角色。
                        一只苍蝇停在尸体的眼睛上,我突然感到厌烦,伸手将苍蝇赶走。苍蝇冷冷地飞到尸体手指勾着的马克杯上,马克杯里装了一杯曾经是速溶咖啡的东西。那是我的速溶咖啡。


                        1624楼2015-03-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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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喝“好东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三合一速溶咖啡,一方面是因为我喜欢那些广告,一方面是因为它跟广告一样,什么都帮我调好了,我只要把热水往杯子里头一冲,廉价却很实际的香味立刻喂养一个渴望风格之外的灵魂。但这杯曾经是咖啡的东西,现在却飘着一点一点的圆形绿色,我想应该是发霉了。
                          两个小时前,我有股冲动想把马克杯里的不明物质倒掉,洗一洗,重新冲杯咖啡喝,但尸体的手指轻轻勾着马克杯,使我感到同情与淡淡的遗憾。这尸体还是个人的时候,一定想把这杯好喝的速溶咖啡喝完,不料死神却先一步找上了他,所以我只能吞吞口水,试着把速溶咖啡给忘了。就当作是保留现场完整罢。
                          苍蝇一直死缠着尸体,我替那只尸体感到悲哀,虽然尸体一向是逆来顺受的高手,但我决定为他做点事情。我在柜子里拿出一瓶杀虫剂,在尸体的脸上、背上、胸口、手上、脚上仔细地喷上一层药水,果然那些可恶的苍蝇纷纷恶灵退散。
                          等等,在喷杀虫剂的时候,我注意到一件我六个小时前就该注意的事实:这尸体没有明显的外伤啊!没有外伤!就表示这只尸体很可能是从一个活蹦乱跳的人自然变成尸体的,而不是被什么凶手干掉。
                          自杀?是自杀么?
                          难道,在这头尸体还是个人的时候,是特意跑来我房间里自杀的么?还是不小心跑来我房里自杀的?还是不小心跑来我房间,然后又不小心来个突然暴毙?我的天,这真是太可怕了,这是什么沉沦的时代啊,居然要跑到人家家里自杀?不管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这种带给别人麻烦的事真是一点也不可取。


                          1625楼2015-03-24 16:00
                          回复
                            “喂,你干嘛跑到我家自杀?”我在尸体的耳朵旁说。尸体当然保持他沉默的权利,我只好坐回床上。
                            唉。还是报警算了,反正警察也该知道,杀人这回事不是我这种小角色该做的,警察说不定也会知道,这头尸体是自杀死的。
                            不行,我又忘了警察一旦问起我这几天的行踪时,我根本答不出来的窘境,一个丧失数天行踪的人根本就是模范嫌疑犯,而且万一这尸体不是自杀死的,例如是被下毒之类的,我只能看着询问室忽明忽暗的聚光灯乖乖认帐;也许毒药就在这杯发霉的咖啡里,可偏偏杯子又是我的。
                            又,如果这尸体是自杀死的,我还是无法解释他为何无端选在我家结束生命。
                            也许天亮以后,我该去街上转角的转角,问问早餐店老板娘我这几天有没有去吃过“老样子”早餐?
                            也许根本不必等到天亮。我可以去问问楼下的隔壁的隔壁,那间“全家就是你家”的二十四小时营业便利商店的柜台小弟,林育信。阿信。
                            我猜阿信是个打工的大学生吧,柜台上总摆着一本画满英文符号与复杂线条的教科书,虽然我从没看过阿信正眼看过它一次;但这也难怪,阿信经常以电影中的慢动作镜头切割自己的举动,可能他太累了,也可能他喜欢让别人觉得他累了,以致于没有时间把视线对准那一本教科书。


                            1626楼2015-03-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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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01 14: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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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嘛,我是应该问问阿信我这几天有没有像往常一样,在晚上十点时来点叉烧包还是寿司饭团的,这样就可以厘清我这几天的行踪了。
                              但阿信记不记得我的脸,我可相当没有把握。因为阿信从来没问过我:“还是老样子吗?”这样的话,可见我们之间的默契还不够。这当然不能怪我,我已经尽力了,我曾经连续一个月在阿信面前单单只买一个叉烧包和麦香红茶,一个月喔!但阿信每次都一脸木讷地敲着收银机,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将发票跟零钱塞在我的手上。
                              有一次,我破例买了一个川味辣肉包还有一罐橘子汽水,在柜台结帐时,我看着阿信半睁着眼将收银机打开,终于忍不住问他:“阿信,你知道我今天为什么不买叉烧包跟麦香红茶吗?”
                              “啊?一共三十五块。”阿信只是迷惑了半秒,随即告诉我身为顾客的事实。
                              就是这样,阿信从没记得过我的习惯,甚至连我总是不要塑胶袋这么有公德心的事也不记得,每次结帐完都要问我一次:“先生,请问你要塑胶袋吗?”,真是令人泄气。
                              我后来放弃了跟阿信之间的默契培养,毕竟连续一个月猛吃叉烧包可是会腻死人的。所以问阿信应该没屁用吧,他甚至连我在心里叫他“阿信”这种事也不知道。
                              我还能问谁呢?


                              1627楼2015-03-2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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