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权强化还是主权弱化
各种公约性质的国际行为准则,说到底就是为了不使冲突升级为前提,来实现国家间的利益平衡,而这意味着,只有对任何国家都不是“完美”的公约,才是“完美的公约”。而《公约》恰恰非常接近这一点。对中国而言,如果单纯的着眼于我们领海及专属经济区以内的利益话,可以说,1996年批准的《公约》是一件损益兼有的事。
各种公约性质的国际行为准则,说到底就是为了不使冲突升级为前提,来实现国家间的利益平衡,而这意味着,只有对任何国家都不是“完美”的公约,才是“完美的公约”。而《公约》恰恰非常接近这一点。对中国而言,如果单纯的着眼于我们领海及专属经济区以内的利益话,可以说,1996年批准的《公约》是一件损益兼有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