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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141224大国之略——海洋争端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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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4-12-24 10:59回复
    前排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4-12-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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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7 20: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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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2-24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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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摘自《舰载武器》大国之略篇,比较明白的叙述了海洋争端的若干问题,本人负责手打转发,篇幅过长,手缓慢打,水楼力炸,免的85删我帖子。


        4楼2014-12-2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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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小楼扣扣楼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12-2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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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约》说起
            一直以来,在处理国际争端中人们都在强调实力,强调“弱国无外交”。但是,同样不能忽略的是,斗争双方在实力相差若干等量级的情况下,仅仅凭借硬实力来解决某些争端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即使面对是一个弱小的对手,其身后也往往存在着纷繁复杂的大国利益,是指包括当事国自己的利益。所以武力仍旧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甚至可以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扩张,军事力量在解决争端中的实际作用已经在开始弱化。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并运用国际间的某些既定规则就成了利益博弈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大凡关于现代海洋争端的话题,几乎可以肯定都要提到《公约》,这是当代国际i关系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于1982年通过,1994年开始实施。而在此之前,与之地位、作用类似的是1958年《旧公约》——准确的说,主要包括《日内瓦海洋公约》和《日内瓦临海和毗邻区公约》两份(以及《捕鱼和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约》)。


            6楼2014-12-2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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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西方文明的强盛生始于海洋。但直到二战,大洋仍旧是美、英等西方列强所独占,这一点反应到站后国际规则制定上,就是美、英等国极力主张的3海里领海宽度,而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第三世界国家和苏修的小弟们主张12海里。原因无他:美、英等国凭借其海军力量可以遍及整个海洋,所以主张尽量扩大公海的面积;而其他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条件限制,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只能达到近海范围,而且这些国家的海洋的力量有限,在公海上一旦和大国发生冲突,难免吃亏,所以只有尽可能的扩大领海面积,才能尽量维护自身利益少受损失。当年,为了维护自身渔业,秘鲁、阿根廷等南美国家一度主张200海里。


              7楼2014-12-2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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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板图


                8楼2014-12-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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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7 19: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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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楼图超赞!\(≥▽≤)/
                  可以抱走么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2-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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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后国际政治结构的重新搭建,实质上是由美,苏两家主导的。最初苏修也强力主张12海里的领海宽度,一方面这是因为红色海军对比西方阵营同样处于弱势;另一方面,考虑到美、英等国在这个问题上和多数国家存在分歧,这可能也是政治上的需要。但到了1957年,情况突然发生逆转,当时苏修向16个国家发出照会,建议召开新的国际海洋会议,讨论12海里领海事宜。在外交照会中,苏修宣布称对有关利益和形式的理解已经改变,因此不再支持12海里领海宽度。究其原因,不过是随着红色海军日渐增强,苏联决策层认为可以成为一个全球性海洋国家(咱们兔子到现在还没有成为全球性的)。在这一背景下,由美苏两国共同主导,1958年2月到4月在日内瓦举行了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并最终签订了前述四个。


                    10楼2014-12-2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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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究其实质,这其实就是美苏两国在冷战期间合作的产物——参加会议的国家中亚非拉国家总共才占一半。从法律上讲,公约存在的问题是:在领海宽度上没有达成协议;关于岛屿和大陆架的定义没有明确;大陆架之外的区域管辖权不明。这些被模糊掉的部分都是与领海权益问题有关,显然这是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权利主张的。于是在1960年3月到4月,在第三世界国家的坚持下,又在日内瓦召开了关于解决领海宽度的会议,即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但由于几个海洋强权国家的阻挠,会议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11楼2014-12-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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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排等删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12-24 11:06
                        收起回复
                          第三世界国家康成超级大国海洋霸权的势力并没有就此而止。1967年第22届联大通过决议,设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床洋低和和平利用委员会”,简称“海地委员会”,旨在为制定一项全新的海洋法公约进行筹备。在这一次努力至此算是取得了初步成果,除了第三世界国家自身斗争外,另外一个可能的原因是,1963年勃列日涅夫取代赫鲁晓夫掌控苏修领导权之后,苏修对美政策开始由相对温和进入到全面对抗阶段,苏美两国在这个问题上不可能在此前那样“步调一致”。


                          13楼2014-12-24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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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爸爸的霸权主义海军


                            14楼2014-12-24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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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27 19: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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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长达6年的准备后,从1973年起,联合国正式召开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会议的核心是要注一明确海洋权益。但这一开就历时10年,总共开了11期14次会议。了解国际法的读者肯定知道,迄今为止,国际法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影响最广泛的立法实践就是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而这次会议最终的产物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5楼2014-12-2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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