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永恒不变的信仰」
2. 有关弥撒的祭献本质,特伦多大公会议根据教会的整个传统,曾隆重的予以申明[1]。梵二也重申这同一训导,对弥撒作了意义深长的说明:「在最后晚餐中,我们的救主建立了他体血的感恩圣祭,藉此使十字架的祭献得以永留于后世,直到他再度来临;就这样,主也把他死亡和复活的纪念,托付给了他所挚爱的净配——教会[2]。」
梵二的这项训导,持续不断地表达于弥撒经文中。这训导,在俗称「教宗良圣事礼典」的古籍中,早已有扼要的说明:「每次当我们举行此祭献的纪念时,就是实现(天主)救赎我们的工程[3]。」这也在各式感恩经(Prex eucharistica)中,适当而正确地表达出来。在感恩经中,当司祭诵念纪念经(anamnesis)时,他以全体子民的名义,感谢天主并向他呈上圣洁与生活的祭献,即教会的奉献,以及天主所悦纳的修好之牺牲[4];司祭也这样祈祷:求使基督的体血,成为天父所歆飨的救世圣祭[5]。
因此,在新弥撒经书里,教会的「祈祷法则」(lex orandi)与不变的「信仰法则」(lex credendi)互相呼应。藉此法则,我们知道十字架的祭献,和它在弥撒中以圣事方式的再实现,虽然奉献方式不同,却是同一的祭献;此圣事性的祭献,是主基督在最后晚餐时所建立的,并命令他的宗徒,为纪念他而举行。因此,弥撒同时是赞颂、感恩、修好及赎罪的祭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