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举例忽略了与拉窗帘事件的几个不同点,一个是牺牲者的自愿问题。一个是谁造成的灾祸。是被救的人自找麻烦还是逼不得以?一个是背景条件下的要求,有一种东西很容易被人遗忘,那就是职责,救人这种事情不是人人都一定随时有办法做到的,而社会上有专门训练拯救各种人命处理各种灾难的人,如果你不是他们的一分子救不了人你只好不插手是没有错的,但如果自己是他们的一分子,那自己的责任和职责就是救人,面对危险去救人也义不容辞。
而毛利兰小姐当时可不是医生护士.军警特务.消防队员,她没有非要冒险救人的责任在身,当有人陷入危险时救援的伤亡情况是这个状况的负责单位人员要为人(河蟹)民负责。而毛利兰小姐干涉这件事情本身,是导致无论她做的对否只要出现一点人的死亡代价她就要负一半以上的责任。当然很幸运的没有造成任何死亡。但事情本身最不可取的是在自己没有具备可以冒险的背景条件下去冒险,拉窗帘本身幸运之处在于犯人笨,没有发现拉窗帘的用意,否则不用说后面的推理都难说会有多少人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