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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海陆丰历代进士举人贡生录——错讹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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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清乾隆四十六年辛丑科恩赐副贡生”(见该书正文第99页);又,“清乾隆四十六年辛丑科恩赐副贡生”(见该书正文第99页)。“恩赐副贡生”,此说不妥当。清代科举乡试,在每一正榜五名中取一名为副贡生,亦称副榜。但副榜不能与中式举人一同赴京会试,只可在下科乡试继续应考,也可以入国子监读书。而“恩赐”为皇帝给予赏赐之意,故用词不当。


IP属地:广东131楼2012-05-2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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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七、“清乾隆年间廪贡生”(见该书正文第99、100、101页)。清代廪贡生属例贡,为非正途出身,详情见99楼,五十。


    IP属地:广东132楼2012-05-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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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6 13: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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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乾隆年间贡生,特授广西梧州府巡检”(见该书正文第103页)。清代“府巡检”,其职责是带领徭役(即官府强制百姓承担的无偿劳动)弓兵,维持当地社会治安,秩从九品,为杂职;“特授”应改为授或任,比较恰当。


      IP属地:广东133楼2012-05-2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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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八、“清乾隆末年岁贡生,敕封修职佐郎”(见该书正文第103页)。“敕封”用词不当,应改为敕授。


        IP属地:广东134楼2012-05-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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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嘉庆六年辛酉科恩赐副贡生”(见该书正文第104页)。“恩赐副贡生”之说不确切,详情见131楼,五十六。


          IP属地:广东135楼2012-05-2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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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嘉庆十一年丙寅科中式岁贡生”(见该书正文第106页)。“中式”为清代科举制度乡试、会试合格之术语,如中式举人、中式贡士。而岁贡生(亦称挨贡),即取在府、州、县学食廪年久的生员,论资挨次升入国子监习业。故“中式岁贡生”说法不妥当。


            IP属地:广东136楼2012-05-28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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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九、“清嘉庆十二年丁卯科恩赐副贡生”;“清嘉庆年间恩赐副贡生”;“清嘉庆十三年戊辰科恩赐副贡生”;“清嘉庆十三年戊辰科恩赐副贡生”;“清嘉庆十五年庚午科恩赐副贡生”;“清嘉庆十五年庚午科恩赐副贡生”;“清嘉庆年间恩赐副贡生”;“清嘉庆年间恩赐副贡生”(均见该书正文第106、107页)。以上“恩赐副贡生”,说法不确切,详见131楼,五十六。


              IP属地:广东137楼2012-05-29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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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清嘉庆年间增贡生”(见该书正文第108页)。其实在清代,府、州、县学的廪生,由官府发给膳食津贴,原定廪生名额外所增生员名额,称为增广生,亦称增生;而“增贡生”即以增生之身份援例捐纳取得贡生之称谓;“增贡生”属例贡,为非正途出身。


                IP属地:广东138楼2012-05-3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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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6 13: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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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陆丰历代进士举人贡生录...有网上可以看到了吗,有闲去瞄瞄.


                  139楼2012-05-3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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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在海丰档案信息网。里面有关于海丰县的很多信息。


                    140楼2012-05-3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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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海丰档案信息网》可以看到其书全文,还有《中国城市创意网》亦可看到。


                      IP属地:广东141楼2012-05-31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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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一、“清……海丰县令”(见该书正文第108页)。清代县行政长官称谓是知县,不叫县令。


                        IP属地:广东142楼2012-05-3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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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道光四年甲申科拔贡生,举孝廉方正”(见该书正文第109页)。实际上,“孝廉方正”科为清代科举的特科之一。雍正时诏直省毎府、州、县各举孝廉方正,赐给六品官服备用;后来每逢皇帝即位,由各省总督、巡抚荐举一次,授以六品顶戴;自乾隆五年起,孝廉方正荐举后,必须到礼部验看考试,然后授以知县等官职。而此人“举孝廉方正”,却没有授以官职,令人疑惑。


                          IP属地:广东143楼2012-05-31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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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二、“清道光年间附贡生,特授广东揭阳县儒写训导……南雄州儒学教谕”(见该书正文第110页)。清代,凡在府、州、县学初入学者,称为附学生,亦称附学或附生,不享受官府给予廪膳待遇,地位次于增广生;而“附贡生”,是以附学生身份援例报捐取得贡生之称谓,属例贡,非正途岀身。“特授”应改为授或任,比较恰当。“儒写训导”,误,应是儒学训导。清代州学官是学正,不是“教谕”。


                            IP属地:广东144楼2012-06-01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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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5-26 13: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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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三、“清道光年间增贡生”(见该书正文第111页)。“增贡生”是以增广生身份援例报捐取得贡生之称谓,属列贡。详见138楼,六十。


                              IP属地:广东145楼2012-06-02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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