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看过了楼主的事件描述,也仔细看过了前几楼的评论,我想说,孩子们能不能看明白了再发表言论?
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撞人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
1、如果是故意的,毫无疑问,既然撞上去,他本人就应该知道这一撞的后果,应该知道,非死即伤的结局,所以毫无疑问属于故意伤害。这一点别和正当防卫扯在一起,这不存在防卫的必备要素,法律条款有明确的说明,初中课本里的,不懂的只鄙视,不解释。
2、如果不是故意的,而是为了躲避,来车而导致的撞车事故,那么,这应当属于交通事故,应该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在定罪之前,任何人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就算是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按照事故的责任认定来确定最终的相关赔偿问题。就我看来,当事人负有很大责任,因此赔偿是在所难免的,毕竟还有无关人员受伤。
如果事实真的是第一条,那最终也会以第二条来认定,因为没人知道到底是不是故意的(注意,我强调如果,没事别乱喷)。
如果事实是第二条,那么这和见义勇为没什么联系,因为勇于追,但是也要为你在追的时候犯下的过失负责。不能说JC为了抓犯人就可以破坏其它人的财产,威胁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给他人造成损失。
所以,这件事,给我们的启示是,见义勇为,也要动脑,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有些人说的,“见义勇为都要赔偿,大家谁还见义勇为”。和这个完全没联系,两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