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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朋友见义勇为撞死劫匪 到底谁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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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420楼就是个抢劫犯


来自手机贴吧765楼2011-11-0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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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川市浅水中学教师蔡日荣,用暴力嗷奸嗷淫13岁亲生女儿,近日被吴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
     去年6月的一天中午,蔡日荣乘家里没有其他人之机,采用恐吓威胁的手段逼使年仅13岁的亲生女儿让其嗷奸嗷**儿苦苦哀求,蔡日荣却不肯罢休,反而冲向厨房取来一把菜刀扬起来对女儿进行威胁:“如果你不肯给我做(嗷奸嗷淫),我就一刀斩死你!”女儿经不起蔡的威胁,只好屈服。
     去年8月19日中午,蔡日荣又将女儿关在浅水中学宿舍里,强迫女儿与他搞两性关系,女儿当即跪在父亲面前泪流满面哭诉:“我是你的亲生女儿,请你不要这样对待我,待我长大了好好地照顾你。”蔡日荣把女儿的话当耳边风,反而从宿舍的厅里拿来木凳砸向女儿的右臂,并一巴掌打向她的左眼角,又用脚踩了一下女儿的腿部。在蔡日荣的暴力威胁下,女儿第二次遭到强嗷奸嗷。在强嗷奸嗷女儿的过程中,禽兽不如的蔡日荣还开着家里影碟机播放淫嗷秽嗷录像,照着录像的下流镜头做。
     自蔡日荣两次用暴力强嗷奸嗷女儿以后,每隔二三天就采用打、骂手段去威胁强嗷奸嗷女儿(蔡本人供认不讳)。在这期间女儿曾被迫四次逃学离家出走。女儿幼小的心灵受到严重伤害和打击。最近蔡的女儿终于无法忍受其兽行,在其亲属的协助下向**机关报了案。
     蔡日荣为人师表,却是一个衣冠禽兽,他已触犯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766楼2011-11-0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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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0 17: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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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撞死有理是不是先


      IP属地:广西767楼2011-11-0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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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手太狠了


        来自手机贴吧768楼2011-11-0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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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认为要废除死刑,有人认为不要。其实这个问题应由社会现状决定。在一个资源分配既不丰富又不平均的状况下,死刑废除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样的社会状况下,没有死刑这种威胁下,强者会肆无忌惮的欺凌弱者,抢掠为生者生活会好过自力更生者。至少,只有当绝大多数社会最底层民众(在中国可理解为吃低保的及比吃低保也不如的人)的生活水平也大大超过监狱生活时,死刑才到了可废除的时候。现在有很多人活得比牢犯还差,谈废除死刑还早了点。


          IP属地:江西来自手机贴吧770楼2011-11-0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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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死!换个想法,如果劫匪没死被抓了,那孤儿寡母还不是没人养?现在还想让人赔偿,真他娘扯淡!!!


            来自手机贴吧771楼2011-11-0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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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抢匪的妻儿还是可怜的,我也是有良知的啊;这应该由政府陪些生活费吧


              来自手机贴吧772楼2011-11-0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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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判他,会令大多数人寒心!
                如果,我是说如果----遇到这样类似的事,大家只打电话,驻足等待**的到来,那么肯定不会出现伤亡事件,肯定没有群众的自身的法律缠身, 因为那样的情景下,劫匪们完全不必在乎群众,可以潇洒的 、从容的,甚至还可以挥手向大家告别,非常安全的离开,去安全的等待**们去破案,抓他们,绝无生命之忧。
                这是法们、警们、官们想要的吗??
                甚至也是劫匪、嫌犯们想得到的吗??
                是、法制社会的体现吗??


                775楼2011-11-0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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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1-20 17: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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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讯据吴川警方昨天(8月9日)透露,经吴川市**、边防干警连续三天三夜的侦查,近日终于成功破获一宗强奸杀人案,将杀人疑犯李某抓获归案。据警方介绍,疑犯以摘龙眼为饵,诱骗少女到果园强奸,之后凶残将其杀害。
                      8月1日晚9时许,吴川王村港边防***接到王村港镇昌洒村黄某报称,其13岁的女儿小媚失踪。警方**查确认该镇从事摩托车搭客的李某有作案嫌疑,将其传唤回***讯问。
                  据李某供认,他案发前常到受害少女小媚家打麻将,与小媚较熟。8月1日早上9时多,李某将小媚骗到昌洒路口,说要搭其去他家果园摘龙眼。小媚坐上李某的摩托车,来到了他家的果场。见年仅13岁的少女小媚长得亭亭玉立,李某心生邪念,遂对小媚实施强奸。小媚大声呼喊并极力反抗,还说要将此事告诉家人。
                  李某听到此言后有所害怕,于是杀人灭口,他用双手将小媚勒死后,随即将尸体埋在隐蔽的葵树底下。将尸体处理完后,狡猾的李某马上回家冲凉换掉作案穿的衣衫,之后即返回小媚家打麻将,制造没有作案时间的假象,从当日中午11时多一直至下午5时多才离开。
                  目前,杀人疑犯李某已被吴川市**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编辑:李美仪)
                  


                  776楼2011-11-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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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 这投票真的是可笑啊。我觉得抓贼可以,可是也要在不伤害他的前提下,别说是抢劫的,就是杀人的也不能直接去杀他,对不对。不然和以前的蛮荒社会有什么不同。


                    777楼2011-11-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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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好比,强奸时戴套是一样的…他吗的无罪


                      来自手机贴吧778楼2011-11-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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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对的,我看好你…,但…你赔偿死者点钱不就行了,这事就算过去啦。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779楼2011-11-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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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界扫清自家门前雪吧,**的事让你做了,你让**情面何在啊。这下把自己搞进去了吧,为什么那么多人看到就你一个人去追呢,做事情要做大多人都去做的事啊,唉,


                          781楼2011-11-0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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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2楼2011-11-0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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