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珠崖太守的女儿名叫初,十三岁。
珠崖盛产珍珠,继母把大珍珠串起来做成臂饰。
等到太守去世,要送灵柩回乡安葬。
法律规定,携带珍珠入关的人,处死。
继母丢弃了她的珍珠臂饰,
她亲生的儿子当时九岁,
因为喜欢就捡了起来,
放在母亲的梳妆匣里,
家里人都不知道。
于是全家护送灵柩回乡,到了海关。
海关官员检查,在梳妆匣中发现了十枚珍珠。
官员说:“唉!这触犯了法律,没办法,谁该承担罪责?”
初在旁边,
心里担心是继母把珍珠放在匣子里忘了,
就说:“是初的罪过。”
官员问:“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初回答说:
“父亲不幸去世,继母解下臂饰丢弃了。
初心里觉得可惜,就捡来放在继母的梳妆匣里,继母不知道这件事。”
官员要弹劾初。
继母心里知道实情,但怜惜初。
于是对官员说:
“请暂且等一等,请不要弹劾我的孩子。
孩子确实不知情。
那珍珠,是妾身的臂饰。
夫君不幸去世,妾身解下丢弃,
心里不忍,暂且放在梳妆匣里。
急着办理丧事,忽然忘了。
妾身应当承担罪责。”
初坚持说:“确实是初拿的。”
继母又说:“孩子只是谦让罢了,其实是妾身拿的。”
于是哭泣不能自制。
女儿也说:
“夫人怜悯初是孤儿,
勉强说是自己拿的来让我活命,
其实是初自己拿的,
夫人确实不知情。”
于是也哭泣起来,两人泪流满面。
送丧的人都悲痛哭泣,
旁边的人没有不心酸流泪的。
海关官员拿着笔要写弹劾文书,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关官流泪,一整天不忍心判决,于是说:
“母女如此重情义,
我宁愿让你们活命,
不忍心写下判词。
母女互相推让,怎么知道谁是谁非呢?”
于是丢弃珍珠,放她们走了。
离开以后,才知道是那个男孩独自拿了珍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