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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大同订婚案,按法官解答的来看就是铁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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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四星,此人罪大恶极应当四星起步,以儆效尤!强烈要求从严从重,三年太轻四星起步!不杀不足以震慑那些违背妇女意愿的强奸犯!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25楼2025-04-17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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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仔细看了没有,男方强迫,有;男方DNA,没有,咋坐实的强奸既遂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8楼2025-04-17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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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胖猫案一样的铁案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30楼2025-04-17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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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不要看你自己在说什么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31楼2025-04-17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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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自己床上DNA能证明啥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34楼2025-04-17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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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们怎么拉黑了?信仰这么不坚定的嘛?我花钱玩游戏 你攒钱憋彩礼 各行其志 挺好


            IP属地:广东135楼2025-04-17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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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的纵火,男的拖拽女的判纵火,男的判个罪,一起去坐牢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6楼2025-04-19 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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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关于强奸的证据,只有口供,只能说谁见谁怕,结婚率还可以下降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7楼2025-04-19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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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订婚案分析:从两点分析1.舆论导向2.案件实况
                  一、先从舆论导向分析,本案舆论那么严重真正核心问题是:
                  1.国民素质差(法盲太多,强奸无罪论)
                  强奸无罪论就包含:
                  (1)买卖论:即给了彩礼房子就能干,只是道德问题。ps:彩礼房子只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不属于买 卖, 人口买卖犯法的。
                  (2)订婚论:即订婚就能干,只是道德问题。ps:首先订婚在法律上啥也不是,结婚都只是承认合法夫妻关 系,而性行为需要性同意权。订婚就能干属于完全物化女性。
                  (3)功过相抵论:即女的是诈骗,男的无罪。若真诈骗那就多一个案子,不影响男的判刑ps:且不说没证 据 证明女的诈骗,就算诈骗能无罪?难不成犯人奸杀了n母女,回头杀了个一样的强奸犯就能无罪?
                  (4)敲诈论: 事后要房子属敲诈
                  ps:以上人群完全瞎胡闹,完全法盲。 甚至一些三观炸裂直接强奸要咋的,女的就是干的。
                  2.法律的偏向性(在性方面,认为女性弱势,法律是偏向保护女性的)
                  这里只能普法了:
                  (1)qj罪 包含qj未遂,qj既遂,qj中止。这些都按强奸罪判。事前、事中不同意都算qj,事后反悔无效。(ps:那些反悔论者读点法吧)ps:且只要女性有反抗,哪怕口头反抗,都算qj。当然要提交证据
                  (2)猥亵罪 不以j淫为目的才叫猥亵。ps:特例女的奸男的判强制猥亵罪,女奸男无强奸罪,可想法律偏向女性。
                  ps:在评论区遇到xxn说:哦!你认为法律偏向女性,你个nq。说事实都被骂只想说典型既要还要。
                  PS:本案男的目的明确,qj是肯定的, ps:这里证据论者要说话了,我们后面分析
                  3.国民对法院的不信任(长期冤假错案的曝光,证据不足论者)其实也算不懂法。
                  证据不足论包含:
                  (1)DNA定案论 体内没有dna,不算强奸。dna不做唯一判定的,断案讲证据链的。因为证据会被清洗会被毁灭。ps:回头你被迷晕,放点dna你就是qj?
                  (2)插入论 m没破,不算强奸。直接普法:qj罪 包含qj未遂,qj既遂,qj中止。这些都按强奸罪判。事前、事中不同意都算qj。ps:假如你女儿被奸,然后你阻止了,你要他判刑不?
                  (3)口供论 认为只采用女性口供,男性口供是诱供。ps:物证一定不看?诱供的证明在哪?唯心主义行不通的
                  (4)证据链不完整,这个目前唯一有点论头说法。但不影响强奸判刑,好多人认为qj只有既遂。
                  ps:目前好像就这些主流。
                  4.男女长期对立的激化(男女对立论者)
                  一些人直接啥也不看,直接请先生赴死。。。。。额,这个没法评价。说错好像也对,说对好像也不对。ps:请先生赴死,纯图一乐,好吧我承认我有罪。
                  二、实况分析
                  这里分析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避雷,佛主保佑。
                  该案公布的证据有:视频录音证据(证明暴力与反抗),dna混合物(性行为证明),女方口供(强奸,X行为细节),男方口供(承认性行为,X行为细节),且法院还有没公布的隐私证据。
                  ps:男的目的明确,光视频证据就已经是qj。
                  男方口供承认性行为,直接坐实既遂,其他辅助证据,法院判证据链完整,也没问题。按理X行为细节应该一致才敢这样判。


                  IP属地:四川138楼2025-04-2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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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奸罪的发条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这是一整句话。否则就是强健未遂。如果违背妇女意愿就算强健罪。过去判强健未遂的都得改判。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未发生性关系都是强健罪,那么强健未遂怎么定义??难道是头脑里有强健情节念头和意图,如果被会读心术的女性发现了。就是强健未遂???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39楼2025-04-22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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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10年,一些综艺的嘉宾以及电视剧的剧情,都在强调女生先和男生同居一年,再决定是否结婚。而同居期间,大概双方都是按需自取的。而现在的订婚强奸案一出,很多答应女方婚前同居的男性,都有可能被视为强奸犯嫌疑人了。这件事情,各地广电的审核是不是要负连带责任?而且按照违背妇女意愿的规定,情侣出去旅游也是高危环境,那情侣票又是个什么东西?就像3体里说的,弱小和无知并不是生存的障碍,傲慢才是。妇女意志的规定,让女性变傲慢了,也让男性对女性失去了安全感。接着看吧,旅游城市都要见鬼。包括考研的学生。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0楼2025-04-2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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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这个案件为什么普通人看起来离谱,最大的问题就出在对于性行为的认知上,我们普通人对于强奸就是性器官的交互,而法院对性行为的定义是广义的,包含多种行为,而且当事人在审问阶段就承认了强奸,这个是最致命的,我国对于犯罪主张非常在意,一件相同的事无意做出来的和故意做出来的可能就是两种判罚,如果当事人一开始就说只是普通吵架而造成拉扯,而不承认强奸会不会就是另一种结果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41楼2025-04-27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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