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文盲楼主的这贴子没了,这贴子里面文盲楼主认为浮力如果存在反作用力的话,气球/潜艇 受到的压力等于 空气/水 对 气球/潜艇 的压力加正上方 其他气球/船 对 空气/水 的压力。

当时我还在这贴子里面告诉这文盲楼主算法错了,潜艇受到的压力应该等于正上方的水所受重力(而非压力)加船对水的压力(大小等于船自身重力),这文盲楼主还觉得是我有问题。

结果现在文盲楼主发现自己被打脸了,就改口加了个补丁说视为质点时可以重力加重力(实际上看3楼我举的那个例子,就可以看出根本没必要视为质点),但因为当初【压力+压力】的算法太震撼我了,导致我看到楼主1楼的内容就不自觉的联想,没注意楼主改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