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一场盛大的马戏表演,周而复始,每天早上,如果你有缘的话,你便能看见聪哥蹬地而来(但是他在马路上还是正常骑车的),晚上你亦能看见他扬尘而去,这对于当时骨子里带有一股反叛劲儿的我来说,聪就是绝佳的天才,善于在烂泥之中活出花来,于是我们臭味相投,在分班之后的磨合期内快速成了朋友。
新班级成立伊始,恰逢值周,于是我和聪作为两个班长,接下了安排值周工作的任务,聪那会沉迷于红警,我俩在教师办公室里花了十分钟把大框和大部分具体内容商量完毕,在文档上弄出个框架之后,开始心照不宣的扯犊子。我看着他拿出破烂的U盘,插在老旧的机箱上,然后熟练的打开红警,开始一轮轮的战斗。
我向后一靠,把上半身全搭在椅子背上,漫不经心的说“聪,我在四班有个喜欢的姑娘”
“啊,完(了)咋地?”他没有看我,一边建了电厂一边生产坦克。
“咋也不咋地,就是有这么个事儿。”
一时无言,只剩下我俩头顶空调呜呜的送气声和夹杂在其中的敲击鼠标声,现在想想,可能别的青春期的男孩子也干过类似的傻事,有一个喜欢的女生恨不得昭告全天下,宣布对她的“喜欢权”归属于自己,仿佛那样做那个女孩就倾心于他,实际上人家可能看见他巴不得绕着走,当然也可能只有我干过这种傻事,但无所谓了,都过去了。
“啥时候的事啊?”聪敲着键盘,突然问我。
我楞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说的是我有喜欢的女孩这个事,“初三,是初三来着。”
“还喜欢呢?喜欢就去追。”
“追了,人家看不上我。”
“那你活寄吧该。”
“艹。”我锤他一拳“老实玩你的红警,你这是啥阵营,这个建筑长得咋这么怪?”
“狂鲨先锋。这个是个子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