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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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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45楼
有理。但我觉得知识必须能以一种明确的表达方式来传达出来,才是可靠的。


IP属地:安徽46楼2010-08-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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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6楼
    佛说:不可说!
    所以香麸新馍肯定会要反对你的这种见解的。


    IP属地:四川47楼2010-08-0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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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3 16: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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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反对!


      48楼2010-08-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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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7楼
        知识即使能用语言表达出来,也未必属于可靠的知识。创造性是无穷的,但创造性也具有某种虚伪性和欺骗性,因为我们只能说真理被发明了,而不是被发现了。


        IP属地:安徽49楼2010-08-08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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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49楼
          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统一。
          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但是,真理在内容上必须是与客观相符合的。
          你所说的:“只能说真理被发明了,而不是被发现了”,这种说法恐怕是有些问题的。这种说法合符“真理在形式上是主观”的这一方面,但是,与“真理在内容上必须是与客观相符合”的这个方面似乎不那么相符合。
          


          IP属地:四川50楼2010-08-08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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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


            52楼2010-08-08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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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0楼
              你说的是很有意思。但是我以为真理具有不可穷尽性,就这一点而言,什么是主客相符呢?也就是说你所说的“真理在内容上必须是与客观相符合”中的“客观”二字是以什么作为依据而成立呢?


              IP属地:安徽53楼2010-08-08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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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3楼
                任何具体事物都是它的内部关系和与外关系的总和,而它的与外关系是无限的,它的内部关系也是无限的,由于我们无法穷尽对于整个世界一切的认知,因而我们也决不可能穷尽对于任何具体事物的内部关系和与外关系的认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对于任何事物的认知都是具有相对性的。我们对于任何事物的正确认知,都只是接近于与之相符合的,而决不可能完全地相符合。如果你所说的主客观相符合是完全相符合,那的确是只能说,这样的符合是不存在的。


                IP属地:四川54楼2010-08-0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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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2-03 16: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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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4楼
                  认同


                  IP属地:安徽55楼2010-08-08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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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的,哲学上的大师认为,不可知的世界与可知的世界的划分一点也不高明,不注意就会引起思维的混乱。
                    引进不可知的世界的概念是为了理清思路,不是和可知的日常概念上的世界相对比。
                    这个思路是,在我们感官感觉到的东西下面,是不是有个本质的实体,独立于其表面特征而存在。
                    这个佛教称为法尘,和色香味声触并列。
                    康德称为物自体。这些提法都是为了理清思路而提出,并非真的认为有那么一个东西存在。


                    IP属地:福建56楼2010-08-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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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56楼
                      康德物自体的概念,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唯物主义所说的物质,也就是人的意识之外的东西!


                      IP属地:四川57楼2010-08-14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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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德关于物自体思想的关键则在于:他把物自体与人的感觉之间划出了一条绝对的分割线,看不到二者之间存在着一条由此及彼和由彼及此的桥梁,即二者之间存在着同一性。于是康德也就走向了不可知论。另,唯心主义者也常常不承认人的感觉与感觉之外的东西存在着同一性,于是只承认感觉,而不承认感觉之外的东西。这往往是主观唯心主义者关键的论据。


                        IP属地:四川58楼2010-08-14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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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尘”“物自体”的提法,有利于理清思路。
                          比如“法尘”和前五尘并列,突出“法尘”和前五尘的区别,强调了只有感官的感觉,不足以形成“法尘” 的重要原则。
                          列宁的物质的定义,没有突出这一点。唯物主义在这一点上,没有唯心主义强调得明确,不利于理清思路。
                          唯心主义的哲学家如叔本华强调,
                          我们有不同的感官,比如看到一个苹果的样子,摸到苹果的圆滑,闻到苹果的香味,脑袋里面却只有一个苹果的概念,能把苹果当作一个对象来处理。
                          再比如眼睛看一个苹果,不是象照相机那样只是看到一个色块,是把色块抠出来了,当作一个对象来处理。


                          IP属地:福建59楼2010-08-14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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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康德、叔本华等大师,不至于脑袋糊涂到不承认感觉之外的东西的地步,那样子还怎么生活?这些提法,是为了理清思路,随顺大家的思路说的。


                            IP属地:福建60楼2010-08-14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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