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期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思想)中的命题本身都具备逻辑,否则所有的命题的确定性只能依赖另外的命题进行论证,这会形成循环论证。但这只适用于主体一人,不适用群体,在沟通中确实会出现私人语言的问题,所以后期维特根斯坦又打了个“语言游戏”的补丁,说人与人的交流都需要遵循一个既定的规则,但是这又回到“他心”问题上了,我怎么知道我说的和他想的是相同的呢?维特根斯坦只能说:对于我们无法言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顺带一提,后期维特根斯坦在《论确实性》中有对怀疑论进行否定,和直哉说的意思是一样的,他认为怀疑主义只是语言游戏带来的问题。他说当怀疑主义试图在没有问题的地方提出怀疑时,它是荒谬的,这些问题应当从哲学语言中删去。这种说法的关键就是他在《逻辑哲学论》里提出的:对于我们无法言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
他认为怀疑论的很多问题是在向我们无法言说的地方发问,比如说我上面提的:过一条直线,除了(有1条,有n条(n为任意复数),有无数条,有任意条或是没有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或者简单一点,一个数除了大于小于或等于0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可能?
怀疑主义认为无法确定,维特根斯坦则说不能向这种我们无法言说(想象)的地方发问。
这样就规避掉了很多问题。(不是全部,比如到底是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物质或者其他?并不是不可言说的问题,却没法得出绝对答案,也没法共存,而维特根斯坦则是自立门户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
对于休谟对因果律的质疑,他则提出了“我相信”和“我知道”的区别。他说“我相信”这一说法本身具备主观的正确性,而我们所获取的“我知道”的“知识”的“确定性”其实都建立在“我相信”的基础之上,而“我相信”能成立不是因为我能感知到什么本质,而是他一直被我周围的东西证实。比如过一点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这个公理,我会相信不是因为我能知道这公理是绝对正确的,而是我的经验反复验证得到的。
可以看出,维特根斯坦最后其实没能破除休谟对经验本身的怀疑,因为他所构筑的语言哲学本身就是在“经验是先验”的基础之上的(他认为语言或者说思想,本身具备逻辑,不可怀疑,就像我认为一定有最基础的“物”和最基本的“理”一样,都是怀疑主义认为可怀疑的经验被强行定性成不可怀疑然后衍生出来的哲学)。
他把怀疑经验当做是不能做的事(必须保持沉默),但怀疑主义就是直接对经验本身保持怀疑。
维特根斯坦的做法是在建立自己哲学的时候绕开了怀疑主义的问题,然后用已经绕开怀疑主义形成的哲学体系反过来进攻怀疑主义,这自然是没法完全破除怀疑主义的,自然也没法使我满意。
但是他对于“我相信”的解释依然给了我启发,也是从这时候开始我开始选择“相信”一门哲学,不去怀疑他(尽管他本身可以被怀疑),算是减缓了我之前强烈的精神内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