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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感多少钱一斤,古个社会密谁华敢去建议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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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0-03-29 22:34回复
    别人的摩托车被偷,他参与追赶小偷,结果造成骑着摩托车的小偷摔倒死亡。他是见义勇为,还是触犯了刑法?本是见义勇为帮同事追赶小偷的曹天,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如果不是小偷的死,曹天是当之无愧的英雄。但是,因为小偷意外死亡,一切都变了样,小偷成了受害人,英雄坐在了被告席上。犯罪分子的人权意识在不断提高,而这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但是,犯罪分子的个人权益受到伤害的前提是,他们首先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法律应该如何保护那些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呢?或者说,法律在捍卫公民合法权益的时候,给我们划定了一个多大的范围? 讨论OQ群111310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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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0-03-29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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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0 15: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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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最后受伤的是自己。。这些医药费谁会去承担。。。如果牺牲了还不是无奈。。你们还会去见义勇为吗


      3楼2010-03-29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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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人拿抢也拿刀要砍你。。你砍死那个人还不是一样有罪。。。贼佬还好做个交警


        6楼2010-03-29 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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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菜变质。。喂猪


          7楼2010-03-29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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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多钱一斤我顶


            11楼2010-03-29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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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空声声讲。。。得头头是道。。
              小偷其实是最可恨的 也系逼于无柰去做小偷。。谁想生下来就做小偷。。有些好吃懒做`素质很低。。。人家等着这几百元或等着钱救命其却采一边吃喝完乐。。。你也知道人家赚钱不容易买辆摩托一个人讲话恶听的一生的心血。。。就比你害了。。。假如换做你系所谓个受害你想想你个心血比一个所谓个小偷毁了。。小偷是有生命。人家个物品就没有生命吗。。


              25楼2010-03-30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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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现实带来的无奈。。。


                26楼2010-03-30 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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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0 15: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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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楼大老。。虽然讲生命始终系之前个物品。。。人主要身体健康就等于很富有了。。。古个社会钱可以使鬼吃人。。。


                  34楼2010-03-30 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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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法院对其个审判也系比较合理。。。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也就是说,虽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但只要你在这2年内好好表现,是不用再服刑的


                    35楼2010-03-30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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