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不理解我嘲讽秦代法家的要素在哪。这里单独详细解释一下。
大多法家的思想有一个根基——人有好恶,所以商人为了利益不远万里的迁移。渔民为了利益可以去危险的大海上捕鱼。(这没问题)
因此 国家也应该利用人的好恶,为勇敢作战的人奖赏。惩罚懒惰贪婪的人,这样人为了趋利避害,就会做好事(这也没问题)
可是熟悉我的吧友都知道,我一直有个观点——那就是再好的思想,也要看执行的人。
秦代的法家在执行这些观点的时候就出了问题。既然人人有好恶,而资源有限,那怎么保证资源不至于用光呢。于是就落实了一个叫驭民五术的东西。
1:壹民 没有问题
接下来的就关键了
2,弱民:国强民弱,治国之道,务在弱民。
3,疲民:为民寻事,疲于奔命,使民无瑕顾及他事。
4,辱民:一是无自尊自信;二是唆之相互检举揭发,终日生活于恐惧氛围中。
5,贫民:除了生活必须,剥夺余银余财
五者若不灵,杀之。
这样才能保证法家常盛久治。现在大家应该意识到一个状况了。
现在的法治 本质上是用法律来保护人。法律是服务人的。
而法家的法治,本质上是用人来保护法律。(民强法就不能约束他了,为了法要弱民),人是服务于法律的。法律是压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