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吧 关注:66,083贴子:7,107,982

回复:扒一扒小说、电视剧中的法律常识错误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好了,重点来了。
唐代,最有意思的,是保辜。
中国古代医学不发达吧,没有CT吧,不能拍照吧。
假设,二娃和翠花,在路上相向而过,二娃不小心撞了翠花。
翠花不干了,你居然敢撞我?不知道我练过?
于是,二人进行了武艺切磋。
结果,不分伯仲。
二人只好相互别过,江湖再见。
二娃晚上回家一趟,哎,心口疼,一命呜呼。
那么,翠花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104楼2018-06-30 16:23
回复
    伤害吧……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5楼2018-06-30 17:15
    收起回复
      2026-02-04 10:00:0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唐律。给你一个保护期,就是保证你无辜的期限。
      手足殴伤人限10日,以他物殴伤者的20日,以刀刃及汤火伤人者30日,折跌肢体及破骨者五十日。
      翠花徒手揍了二娃,如果在10天之内,去世,故意杀人,10天之后,故意伤害。
      这其实是要求翠花在二娃受伤后。要在法定的期限内积极救助二娃。
      当然,只针对杀人罪。


      108楼2018-06-30 17:48
      收起回复
        吧里可真是太热闹了。
        恩,看热闹,围观。


        109楼2018-06-30 21:39
        回复
          楼主,别忘了你的这栋楼啊,你说的法制史可比那掐架好看好玩多啦


          来自iPhone客户端110楼2018-07-01 02:13
          收起回复
            哎,还是继续更新吧。
            因为宋朝有很多东西,我一直觉得挺有意思的。


            111楼2018-07-17 14:23
            回复
              最近有追剧,镇魂我追的就很欢,因为编剧就明确告诉你,世界观是编剧建立的,编剧说什么就是什么。所以即使没有逻辑,特效是成人版的巴啦啦小魔仙,也不妨碍我追的欢。
              SCI就不怎么追的下去,会很想吐槽。


              112楼2018-07-17 14:25
              回复
                宋朝的法律叫做《宋刑统》,统括综合的意思,以前没有印刷术,这是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流传至今。
                亲们,重点来了,电视上经常说“根据大宋律例”本府判你斩刑,恩,这是不对滴,包大人得这么说,根据《宋建隆重详定刑统》,本府判你斩刑。王朝马汉,张龙赵虎,行刑。


                113楼2018-07-17 14:37
                回复
                  2026-02-04 09:54:0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宋太祖喜欢打屁股,也就是杖刑。宋朝有点很尴尬,国土面积小,搞不了流行,一流三千里,纯粹给别国送人头,所以他说可以折杖。就是把本应该“徒”或者“流”的,折算为杖刑。当然死刑不折,重罪不折。


                  114楼2018-07-17 14:37
                  回复
                    宋代注重证据,原被告都有举证责任。重视现场勘验,南宋地方司法机构制定了专门的“检验格目”,并产生了《洗冤集录》,大宋提刑官,就是提点刑狱司,宋慈。世界第一部法医著作。


                    115楼2018-07-17 14:38
                    回复
                      凌迟,千刀万剐,始于五代的西辽,少数民族的,宋仁宗,仁宗不仁,宋神宗常用。南宋就是法定的了。


                      116楼2018-07-17 14:42
                      回复
                        宋代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
                        宋代规定了结亲的回避制度,诸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回避制度);但订婚在前,任官居后,及三辅内官门阀相当情愿者,并不在禁限。贵族之间可以。
                        所以小说电视剧中官一代二代逼迫辖区平民女主当正妻,目前看来法律是不允许的。


                        117楼2018-07-17 14:55
                        回复
                          在离婚方面,依然是七出与三不去。但明确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其改嫁或离婚;离婚权有了。
                          若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所以可以不守寡,但净身出户。
                          想通过娶寡妇改变命运的,这是不可能了。


                          118楼2018-07-17 14:56
                          回复
                            到了宋代,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在室女,尚未出阁的女儿。
                            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已经出生的)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119楼2018-07-17 14:57
                            回复
                              2026-02-04 09:48:07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下面的绝户制度我想好好扒一扒。
                              南宋,户绝财产继承;
                              一、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妻子确定谁过继,称“立继”,
                              二,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
                              三、继子与绝户(无儿子)之女均享有继承权:1.只有在室女的,其享有3/4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2.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1/3,继子1/3,官府1/3.


                              120楼2018-07-17 14: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