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应是绿肥...吧 关注:66,129贴子:7,109,773

回复:扒一扒小说、电视剧中的法律常识错误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凌迟,千刀万剐,始于五代的西辽,少数民族的,宋仁宗,仁宗不仁,宋神宗常用。南宋就是法定的了。


116楼2018-07-17 14:42
回复
    宋代禁止五服以内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并不禁止。
    宋代规定了结亲的回避制度,诸州县官人在任之日,不得共部下百姓交婚(回避制度);但订婚在前,任官居后,及三辅内官门阀相当情愿者,并不在禁限。贵族之间可以。
    所以小说电视剧中官一代二代逼迫辖区平民女主当正妻,目前看来法律是不允许的。


    117楼2018-07-17 14:55
    回复
      2026-02-24 22:10:1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在离婚方面,依然是七出与三不去。但明确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准其改嫁或离婚;离婚权有了。
      若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所以可以不守寡,但净身出户。
      想通过娶寡妇改变命运的,这是不可能了。


      118楼2018-07-17 14:56
      回复
        到了宋代,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在室女,尚未出阁的女儿。
        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已经出生的)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119楼2018-07-17 14:57
        回复
          下面的绝户制度我想好好扒一扒。
          南宋,户绝财产继承;
          一、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妻子确定谁过继,称“立继”,
          二,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
          三、继子与绝户(无儿子)之女均享有继承权:1.只有在室女的,其享有3/4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2.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1/3,继子1/3,官府1/3.


          120楼2018-07-17 14:58
          回复
            所以,对于现在小说、电视剧中普遍的如果立嗣,那么女儿就没有继承权是怎么来的?
            到现代都还有什么如果只生了女孩,其他亲戚会觉得女孩没有继承权,该留给家族里的男孩,这种思想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不是真有吧友扒,我都不信。


            121楼2018-07-17 15:01
            收起回复
              在自媒体的时代,大家接受的讯息非常多,可是鱼龙混杂,真假难辨。
              总觉得很多信息,是在考验吃瓜群众。
              经常各种反转,吃个瓜都心累。
              小说,电视剧又有点虐恋情深的倾向。
              能看的感觉越来越少。
              最近感觉又有点丧,哎,很难欢乐吐槽,


              123楼2018-07-17 22: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