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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产妇坠楼事件的看法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别在这恶心人了,照你这么说,想死都去医院跳楼,得病了治不好了都去医院跳楼得了,横竖都是死,不如讹诈一笔巨款给家人多好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7-09-07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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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想发财想换老婆的都打死不签字,死了还能有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7-09-07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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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2 18: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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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产妇跳楼的那个窗框,从图片上来看,左边的脏印记像是手印,右边的印子像是脚印,感觉是艰难的爬上去
      我们再设想一下,一个1米6的女人,肚子前面放一个重4公斤圆球(婴儿算8斤),爬这个貌似有1.2米左右高的窗台,是有多艰难。(爬窗跳楼动作想象一下,应该就是要把腿跨到1米2的高台,然后用身体伏上去,再在窗台上支撑自己坐起或者站起,最后再从窗台跳下。)要花多久时间何况忍着肚子痛,所以这跳楼根本是能像有些朋友说的仅仅只是一抬脚那么简单
      当时时间是晚上8点,并不是半夜或者凌晨,而且如此疼痛难忍的孕妇,应该是有人长时间查看的,但却在这样的条件下发生了孕妇跳楼


      19楼2017-09-0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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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你在逗我么,你以为她是卫生部部长老婆?还护士全程陪同。。。就像一个视频里说的,如果是医院不允许,孕妇顶多会闹甚至砸东西,只有她家人不允许她才会绝望。是哦,那么些家人一个都没有,却要求必须有一个护士,医院到底是病人多还是护士多?每个病人是不是都要有一个护士陪同,如果是彪形大汉想跳楼,是不是还要聘请一些能打的男护士。医院是有责任,但不是你这种分析思路。就连跳墙进动物园被咬死动物园还要担责任,这个肯定也有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7-09-0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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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又不是精神病院,病人不需要医院管理控制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7-09-0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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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去过几次医院?你说的这种医院,私家医院,一对一服务才有,坐月子10万一个月的月子中心才有


            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7-09-07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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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家属的确刺激了情绪,那我们翻法条,我智拙,确实没找到对应惩罚条款。而医院方面呢?侵权责任法,刑法重大事故,还有许多关于医疗规范的条款,条条框框都等着医院方去钻。事实的确给医院方出了个难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7-09-07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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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说,医院敢不敢公布当晚值班人员名单,敢不敢让相关医生和护士出面说明?如果没有,就说明医院方的确害怕法律风险。反而病人家属,因没法律风险,这话随便说。所以法律层面医院的责任很有可能被加上,赔偿责任肯定也是要面临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25楼2017-09-07 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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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2 18: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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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是没错,但是也不排除有其他意外可能,有人已经在调查了,希望给到的结果是大家都满意的


                  26楼2017-09-07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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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的水军又来了,你还真能洗,看名字就猜出来了,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28楼2017-09-07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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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好你,现在代表调查组特地邀请你来做法律顾问。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9楼2017-09-0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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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现行法律,医院法律责任风险很大,多数是会赔偿了。不可能全部免责。那么有人要为医院不平了,但是没办法的。承担法律责任不代表他就一定是错误的,对不对大家都可以讨论,但是规定的法律责任必须由对应主体承担。如果想避免,那就只能在标准工作范围下尽最大努力去克服和优化,不然只能面临这样的囧境


                        来自Android客户端30楼2017-09-07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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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说提议严格管理窗户这个方法不好,其实我也只是随口意见,最终目的只是希望医院能最大限度的采取措施以后避免此事发生


                          来自Android客户端31楼2017-09-07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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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美法系有个法律思维观点,叫做事前控制和事后控制,法律判决和立法不但要兼顾公平,更要预防问题再犯。设想如果认定医院免责,自杀只是个人行为,那以后医院是不是就更不用关注情绪不稳的病人了?任何事情的处理结果,左右今后的发展方向。为了以后医院更加重视这块管理,不管怎么审理,医院肯定会承担不少的法律责任


                            来自Android客户端33楼2017-09-07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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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3-02 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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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一下,这么严肃的事情水,好像不厚道。。不过为了经验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4楼2017-09-07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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