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畏光
///我已经不习惯阳光的温度了,长满苔藓的地方更适合我。///
从那天以后易烊千玺没有再去过宋焉工作的酒吧,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匪夷所思的遭遇,七年来一点点筑起的防线就这样被宋焉轻易突破了,怎么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就这样思前想后地磨蹭了一个礼拜,最后还是犹犹豫豫地带着一个得当的理由去找宋焉。
他帮她找了一个工作,就在他公司楼下的咖啡厅隔壁,一个插花兴趣班,缺个业余教师。
工资可观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不希望她在那样混乱的地方工作,即便她已经习惯了混乱。
酒吧还没开业,易烊千玺被拦在门外,吧台的服务生擦拭着酒杯不以为意地瞥了他一眼,找焉姐的?等会儿啊,我上楼叫她。
宋焉住楼上?房间干净么?会不会有人骚扰?大连的天气这么冷,宋焉有没有好好穿衣服?……
接连不断的问题当宋焉出现在易烊千玺视野里的一刻全部烟消云散。
她穿着一件看起来很单薄的灰色坎领针织衫,松垮垮的居家裤,脚上是一双还未来得及换掉的棉拖鞋。就像一个旧宅在家,偶尔下楼打劫超市的女大学生。
脑海里一瞬间空白,致使之前再三斟酌的陈词统统忘了个干净。
酒吧的位置很偏所以这个时间点的行人很少,偶尔的寒风鼓动废弃的广告牌咣咣作响。
两个人就这样面面相觑的对峙着。
还是宋焉首当其冲地打破了尴尬的气氛:“你什么时候也来大连了?”
宋焉的不按常理出牌让易烊千玺有些招架不住,明明一周前还……来着。或许是她清醒之后也有些后悔难堪所以想刻意掩盖,亦或许是那天光线太暗,她根本没有认出他来。
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原因都万事大吉。
易烊千玺配合地点点头:“就在去年开年,公司调度我被分配到大连了。”他注意到她瑟缩地握紧了拳头,示意她先上车。
车座电子是当季的冬用款,长长的灰色人造毛,像荷兰的毛狮犬。宋焉的目光定在坐垫上,笑出了声,显然与他想到了同样的比喻。
他拉开宋焉的座前抽屉,取出一块新鲜的三明治和一盒牛奶:“去个地方,路有点远,先将就一下垫垫肚子。”并顺手换了个电台。
宋焉没有推辞,很听话地照做,小心翼翼地不让碎末落到灰狮犬的长毛上。
曾经这样的情形被易烊千玺从识海里重新打捞出来,那还是他们在大学就读的时候,他刚拿到外快公司的薪水租了一辆破旧的二手车带着宋焉上街兜风。那时候她也是坐在副驾驶座上,啃着一块烧饼,但比起现在谨慎小心的样子,以前就粗野多了,为了在满足自己不羁灵魂的同时不弄脏车座,她往自己身上铺满纸巾,半瘫地靠着座背,像个未完工的木乃伊。
她白天和夜里的差别真的很大,仿佛身体里存在着两个灵魂。
时间就这样不可抗拒的流淌,它催人成熟,哪怕只是从铺着纸巾一顿狂啃到慢条斯理地控制碎屑的掉落中也能够半现雏形,“谨慎”就像个城圈,我们在岁月里一点一点无可退步地爬过墙头,回首来时路,清醒地深知自己很难再跃下高高的城墙。因为那些天真烂漫的情结已不知不觉地被时间偷换走,遥无归期。
电台里正在播放LeonardCohen的《蓝雨衣》:
I hear that you’re building your littlehouse deep in the desert
You’re living for nothing now
I hope you’re keeping some kind of record
听说你将生活筑于荒漠之中
听说你已经不再期盼什么
我多希望你心中仍有一些爱与眷恋残留
教室空间很大,面南有一排通光量很大的窗,课程安排在下午二至三点,那个时间段阳光足以覆盖整个房间。
特别是在像大连这样北方城市的冬日,暖烘烘的阳光的确是个格外诱人的条件。
宋焉默不作声地打量完房间的每个角落后作出她的回复:“我不喜欢太亮堂的地方。”易烊千玺不解道:“为什么?你以前不是一直都喜欢这种充满阳光的房间么?”
“我已经不习惯阳光的温度了,长满苔藓的地方更适合我。”
在易烊千玺反复劝说下宋焉最后还是松了口,说好了明天先来试上一堂课,如果实在不喜欢就另谈。
易烊千玺独自开车行驶在公路上,入了十二月寒风凌冽的气势被助长得更加旺盛。
明明这些年幻想过的都已经近在眼前,他也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总是有一种伤感在内心细细灼烧。不安的预感。